中国法学会召开北京市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总结会
发布日期:2018-07-20 来源: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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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北京市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总结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举行

7月18日,北京市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总结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并讲话。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主持,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法学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评估专家组代表近3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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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并讲话

陈冀平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开展第三方法治评估工作是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的《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所确定的重要举措,是中国法学会作为全国法学法律界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抓手。本次评估坚持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主观评估与客观评估相结合,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由中国法学会组织在司法改革领域造诣深厚的理论与实务部门专家开展第三方评估,发挥了法学会地位超脱、专业人才荟萃的优势。评估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北京市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高度重视,根据评估结果立行立改,取得了良好效果。法学会承担司法改革评估也为专家学者接触实际、了解实践、深度参与法治建设和法治改革、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提供了机会。今后,在推进新时代政法改革的背景下,各领域有关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的评估需要广大法学研究工作者更加积极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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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主持

鲍绍坤副会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评估是国内首次采用完全指标化的评估体系对一个地方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进行全面评估,对于中国法学会、北京市政法委和市法学会、以及被评估的法院和检察院、评估专家来说,都是一次很大的挑战。本次评估除高质量完成评估任务外,还有两个目标:一是要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以评估指标为核心的评估体系;二是要建立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比较权威的评估专家队伍,为全国广泛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打下一个好的基础。通过这次评估的成功实践,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评估任务,也初步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评估专家队伍。但是,在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方面,还有一些工作要做。他还向北京市政法委和北京市法学会对中国法学会的高度信任,以及承担评估工作的专家学者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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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政法委秘书长李中水

北京市委政法委秘书长李中水受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同志的委托参加会议。他指出,第三方评估对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强化改革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加强改革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指导价值。本次评估建立了一整套衡量改革成果的评估指标及评价体系,通过客观、可量化的方式,对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为今后改革工作的推进、考核和验收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借鉴。希望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以及评估组专家以本次评估为契机,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学术交流和改革研讨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北京司法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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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凤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凤德认为,评估报告真实反映了方方面面对北京市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的看法。对于评估报告中涉及法院系统的问题,会按照市委政法委的要求逐项研究,认真整改,抓好落实,推动北京市法院系统司法改革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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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

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认为,评估专家组对北京市检察院系统司法改革工作的评价是客观中肯的,检察院系统对评估报告总体上是认同和接受的。她还就评估报告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向评估专家组做了解释和说明。她非常赞成本次司法改革评估采用第三方评估方式进行,希望司法改革工作能够更多地得到专家学者更多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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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副巡视员刘朝茂

北京市法学会副巡视员刘朝茂提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化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深入推进,法学会作为群众团体、人民团体和学术团体的服务和平台作用越来越明显,实务部门遇到涉法问题后,请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建言献策逐步成为常态。北京市法学会有信心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努力搭建好平台,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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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改办原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原所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黄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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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熊秋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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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熊跃敏教授

中央司改办原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原所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黄太云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熊秋红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熊跃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曹鎏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苑宁宁博士和中央财经大学讲师张晓冰博士作为评估专家组代表参加会议,深入总结了评估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明确评估的目标定位和原则,围绕如何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和评估工作机制,加强评估结果的分析和应用,规范评估行为,更好推进司法改革评估乃至整个法治评估工作的专业化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与会专家认为,本次评估不仅高质量完成了评估任务,还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的以评估指标为核心的评估体系,建立了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比较权威的评估专家队伍,为在全国广泛开展第三方评估提供了理论支撑、经验支撑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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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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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曹鎏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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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苑宁宁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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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讲师张晓冰博士

黄太云教授从评估流程和评估方法的优化、样本选择的点面结合、评估数据的准确提供和科学使用、评估时间的充分保证以及根据法院和检察院在司法工作中的各自特点,有差别、有针对性的设计评估指标等方面,就未来进一步做好全国范围的评估工作提出了建议。熊秋红研究员认为,在此次评估工作中,中国法学会组织到位,前期指标设计高效科学,评估组专家构成合理,评估报告专业性和规范性都很强。熊跃敏教授认为,此次评估工作准备充分、组织有序、调研全面、富有成效、质量很高。程雷博士建议,将来能够充分利用智慧司法的大数据优化评估方法,加强动态评估。曹鎏博士认为,此次评估工作在评估方法上有所突破,打造了第三方评估工作的升级版,并就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提出了建议。苑宁宁博士认为此次评估“时间短、任务重、很成功”,建议未来的评估可以扩大评估对象、加强培训、规范评估流程。张晓冰博士建议,未来的评估工作在评估时间方面应更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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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作为中国法学会第三方法治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对评估组专家学者超高的专业水平、责任态度和高强度的辛勤付出表达了敬意,对北京市委政法委的信任和北京市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大力支持表达了感谢。会后,中国法学会、北京市委政法委将向每一位评估专家所在单位发函致谢。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彭伶副主任、曹菲副调研员、姚国艳副调研员,北京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牛晓锐处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改办赵瑞罡主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王志国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办公室雷建权主任、研究部王秀海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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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

今年3-5月,中国法学会受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法学会的委托对北京市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本次评估是国内首次采用完整的指标体系对一个地方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进行全面评估,形成的评估体系对全国司法改革评估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法学会党组高度重视本次评估项目,希望借助此次评估项目的开展,为中国法学会和各级地方法学会作为第三方承担或者参与法治改革尤其司法改革评估提供技术和经验支持。中国法学会成立了第三方法治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陈冀平书记亲自担任组长。针对北京市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项目,设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张文显副会长担任组长,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担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2月下旬接到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法学会的委托任务后,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围绕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迅速组织召开三次研讨会,邀请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和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逐一讨论并形成了以三级评估指标为核心的评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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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司法改革评估指标体系”研讨会于2月26日举行

第一次“司法改革评估指标体系”研讨会于2月26日举行,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来客,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范愉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大学原副校长董皞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熊秋红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熊跃敏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研究院副院长汪海燕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施鹏鹏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陈杭平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参加研讨。第二次“司法改革评估指标体系”研讨会于3月3日举行,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熊秋红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熊跃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施鹏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副教授参加研讨。第三次“司法改革评估指标体系”研讨会于3月7日举行,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主持,中央司改办原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原所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黄太云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熊秋红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熊跃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施鹏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副教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来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刘星,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顾问、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亓培冰等专家学者参加研讨。评估组围绕员额制与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三项基础性司法体制改革事项,设计了包括三级共158个具体指标的评估指标体系;确立了评估目标,即评判司法责任制改革举措是否得到全面落实、测量司法改革的成效、为持续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提供更明确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

评估专家分为2组开展工作,采取双组长制,每组由一位来自理论部门、一位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共同担任组长。第一组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谢鹏程所长担任组长。第二组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黄太云教授担任组长。评估方法包括调取司法统计数据、问卷调查、实地测评、个别访谈和集体访谈等;评估对象覆盖北京市全部45家法院检察院,选取15家具有代表性的法院检察院进行实地测评,回收有效调查问卷7198份,于5月初形成了12万字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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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评估

评估报告指出,北京市司法改革自2016年3月启动以来,短短两年间全面快速推进,形成了许多本地化的经验与亮点: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作用,针对体制性问题攻坚克难,确保重大改革按时落地;发挥后发优势,改革举措在全市45个法院、检察院全面铺开,最大化地激发各司法单位推进改革的积极性;统筹推进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的改革工作,在各自司法领域探索目标一致但路径不同的改革方案,形成法检改革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司法职业保障举措的出台和落实为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强有力保障,队伍活力和积极性明显提升;着眼于分类管理改革中的短板问题,及时出台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招录和职业保障政策;内设机构改革探索起步较早,初有成效,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强化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集成,以综合配套改革助力三项基础性改革深入推进;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律师作为司法改革的见证者“用户评价”较高,认为司法改革前后法院检察院的工作积极性、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实现情况都发生了积极向好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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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同志主持召开法治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全体会议,由李仕春主任代表中国法学会和评估专家组通报北京市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情况,指出了成绩和亮点,提出了问题和建议。北京市委政法委予以高度重视,要求法院检察院马上按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

可以说,本次司法改革评估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到了各方好评。本次总结会的顺利召开,意味着2018年中国法学会北京市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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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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