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凯元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成立仪式上致辞
发布日期:2021-03-29 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陶凯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很高兴在这个生机勃勃、孕育希望的美好时节应邀出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成立仪式暨首届涉外法治高端论坛。受周强院长的委托,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研究院的成立及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这一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我们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镇和涉外法治问题研究的重要智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落实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成立涉外法治研究院,可谓“中流击水正当其时”。

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意义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紧迫。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部门要共同承担起这一重大职责使命。

下面,我结合涉外审判工作,就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谈几点意见。

一、胸怀“国之大者”,勇担涉外法治建设神圣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高举对外开放大旗,作出了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等重要部署。其中明确提出“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运用,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规则之争,法治越来越成为回击单边主义“丛林法则”和唯我独尊、赢者通吃历史逆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法律人必须始终胸怀大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为涉外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坚持法治先行,不断完善我国涉外法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体系建设。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发布了一批指导性案例、涉“一带一路”建设的典型案例、海事审判白皮书和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不断促进提升涉外法治理论研究和运用水平。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重大决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分别在深圳和西安成立了两个国际商事法庭,初步建立了调解、仲裁与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还积极推进国际法律智库建设,首倡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聘请了来自25个国家的55名专家委员,参与域外法查明、国际商事案件调解等工作,有力推动了中国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协同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也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作设立了商事仲裁与司法研究基地。我们要充分发挥涉外法治研究院和该基地的作用,团结各方面力量,共同加强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管辖权与平行诉讼制度、投资保护协定、国家豁免等热点问题的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涉外领域立法,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保障,服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三、树立战略思维,积极参与国际法治合作与国际规则制定

不拒众流、方成江海。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大背景下,学术界和实务界既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也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积极参与国际法治交流和合作,派员出席重大国际法治会议,深入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国际法治建设。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国际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派员参加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海牙外国判决项目、海牙管辖权项目等多项国际公约和示范法的制定;多次派员出席重大国际司法会议,主办多场大型国际司法论坛。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与1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最高司法机关建立友好交往关系,与国外司法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70个合作协议或合作备忘录,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希望涉外法治研究院立足改革开放大局,充分发挥融合国内外学术研究资源的优势,广泛开展国际法治学术交流,积极开展国际规则研究,为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发挥积极作用。

四、立足长远发展,全面做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地位和作用,不仅需要扩大规模,更需要提高质量。最高法院高度关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一直坚持实行挂职学者、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等制度,为高校教师和学子提供了广阔的实践平台和丰富的司法资源。全国各级法院也积极派出优秀资深法官参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活动,在提升教学实效性的同时,也增强了法官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

目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还存在总量小、人才少、分布散、管理弱以及供需脱节等问题,急需培养一大批既有大局观念又有国际视野,既熟悉国内法律又通晓外国法律和国际法规则,且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优秀涉外法治人才。高等院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发挥着夯实基础、强基固本的主体作用,我们期待涉外法治研究院能够在完善法学学科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有所作为,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上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最高法院将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多层次的合作项目,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国际性,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培养和储备更多优秀人才。

大业需合力,重任贵同心。人民法院将与高校研究机构一道努力,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服务涉外法治实践,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最后,祝愿涉外法治研究院在涉外法治建设领域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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