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难题”真有那么难吗?
发布日期:2019-12-08 来源:中国法律评论 作者:桑本谦

桑本谦: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

“电车难题”之所以很唬人,是因为它确实唬住了很多人。

作为一个著名的、跨领域的思想实验,它有很多版本,吸引了不同领域的学者参与讨论,产出了很多文献,提出了许多解释,又有许多解释被推翻,历时几十年也没争论个所以然。

十几年前,随着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的网易公开课《正义》爆火,“电车难题”在国内高校也有了知名度。桑德尔介绍了“电车难题”的两个版本,可分别称之为“效率版”和“公平版”以示区分,尽管如此命名并不恰当。

效率版的电车难题所假设的情形是:

一辆有轨电车在前行中失控,司机没法让电车停下来,但可以让电车转向。轨道前方有5个工人还在施工,若是听任电车前行,这5个工人都要被撞死。避免这一惨烈事故的唯一方法是司机将电车转向另一条轨道,但这条轨道的前方也有1名工人正在施工,电车转向的后果是此人必被撞死无疑。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是司机,你会怎样做?

——大多数人会选择将电车转向,以牺牲1个人为代价拯救5个人。这个做法被认为是效率指向的。

将前述思想实验稍作改动,就变身为“公平版”的电车难题:

同样是一辆有轨电车失控,轨道前方同样有5个铁路工人正在施工,听任电车前行的后果是5个工人全被撞死。不同的是,电车没有其他轨道可以转向,司机已无力避免这一惨烈事故。但此时有个人恰好在轨道上方的天桥上看风景,他目睹并完全理解了即将发生的悲剧,并且他还知道,只要把身边的一个人从桥上推下去,就能拦住电车前行,拯救这5个工人,尽管被推下去的那个人必死无疑。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就是站在桥上看风景的那个人,你会怎样做?

——绝大部分人的选择是不推。这个做法被认为是公平指向的。

如果仅仅着眼于怎样采取行动,那么电车难题其实真没什么难的。通过课堂上的提问回答,桑德尔已经初步展示了人们对两个问题给出不同答案的统计数据。在效率版的电车难题中,主流意见是允许司机“撞杀”一个人以拯救五个人,反对者属于异类;而在公平版的电车难题中,主流意见是反对旁观者“推杀”一个人以拯救五个人,赞同者属于异类。有分歧很正常,共识从来都是稀缺品,有多数意见就不错了。

“电车难题”的真正难点,是如何解释人们从中展现出来的自相矛盾:为什么同样是牺牲一条性命拯救五条性命,大多数人却会做出相反的选择——同意“撞杀”,但反对“推杀”。

通过连续问答来揭示这个自相矛盾,桑德尔就在课堂上把大家搞懵了。

有一种解释说,我们的大脑是高度模块化的,有不同的功能分区,“效率脑”区别于“公平脑”,而且不在一个位置,两个版本的电车难题分别激活了效率脑和公平脑,因此在回答问题时出现上述自相矛盾。但这其实算不上解释,充其量是个描述。我们仍可以继续追问:为什么同样是牺牲一个人来拯救五个人,两个版本的电车难题却分别激活了不同的脑区?

如果电车难题确实无解,道德哲学家就会喜出望外,因为这将意味着世界上确实存在独立于后果的道德律令,或者说后果主义不能垄断伦理和法律的全部解释权,康德式的道德律令至少在一些边缘问题上有望保留一席之地。

因此,关于电车难题的深层追问是,咄咄逼人的后果主义是否也有撞墙的时候?致力于寻找后果主义的理论漏洞,电车难题被设计得如此刻意也算煞费苦心。

但是很遗憾,电车难题其实一点都不难,后果主义可以轻松解释两个版本的电车难题,自始至终都无需求助于公平的概念。为什么同样是为了拯救五个人而牺牲一个人,大家认可“撞杀”却拒绝“推杀”?

原因很简单,条件发生了变化,魔鬼藏在细节里,不变的数字只是刻意设计的掩体。

只需将两个版本的电车难题做个比较,就会发现:

第一,决策人发生了变化。在效率版的电车难题中,只有作为局内人的司机才能决定谁死谁活;但在公平版的电车难题中,一个作为局外人的旁观者却掌握了生杀大权。这个变化非同小可,意味着权力的扩张。

其二,被牺牲的受害人发生了变化。在效率版的电车难题中,只有局内人才可能做出牺牲;但在公平版的电车难题中,一个局外人也被卷进了事故之中。这个变化同样非同小可,这意味着危险场域的扩张。

无论权力的扩张,还是危险场域的扩张,都会引发人们内心深处的恐惧感。如果我想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只需远离危险的职业、危险的人物和危险的场所就足够了。可如果允许局外人杀死局外人,那么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是可靠的?还有什么职业和场所是安全的?

我还敢去医院看病吗?说不定医院里还有好几个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其中一个需要移植肝脏、一个需要移植心脏、一个需要移植肺脏,还有两个需要移植肾脏。如果有个医生决心去拯救那五个病人,一个划算的做法就是把我化整为零。这是个多么恐怖的世界!没有人会认为医生是在大发慈悲,这么做会毁掉整个医疗行业。

效率版的电车难题则不会引发诸如此类的恐怖联想,局内人杀死一个局内人以拯救更多的局内人,这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事故场域。“封闭”意味着如果这个做法上升为法律或政策,其适用范围相对固定,不至于造成失控性的外溢。

简单说,在效率版的电车难题中,即使打开“撞杀”的口子,也很容易再堵上;而在公平版的电车难题中,“推杀”的口子一开就堵不上了。在电车难题的两个版本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就在这里。

但除此之外,还有两个细节值得一提。

第一,虽然被牺牲掉的两个受害人都很无辜,但在我们的感觉中,“推杀”的受害人比“撞杀”的受害人更加无辜。即使这种感觉是荒谬的,只要没法消除,它就会影响我们的判断。更何况这种感觉其实并不荒谬,它只是反应了在人们的印象中,两个受害人对于事故风险的耐受度不同。认为工人比站在桥上的局外人更能耐受风险,应该算是合理的判断,因为通常情况下,高风险的从业者在其职业收入中就包含了对事故风险的补偿。

第二,相比之下,公平版的电车难题包含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当然不是思想实验本身不确定,两个思想实验的条件都是被规定好的,概率值都被设定为100%,不存在不确定性。但实验条件的设定是一回事,人们的想象是另一回事。面对公平版的电车难题,很多人会犯嘀咕,站在桥上看风景的那个人真有那么强悍的判断力吗?他把身边的那个人推下去真能解决问题吗?哪怕是下意识的怀疑,都会影响人们对问题的判断,因为怀疑意味着观察者改变了实验环境中已经设定好的概率值。

说到这里,答案就很清楚了。

电车难题的两个版本貌似相同,其实差距甚远。并且两个版本的难题都可以诉诸后果主义的逻辑,而无需求助于康德式的道德律令。后果主义解释不仅足够融贯,而且有能力揭示更深层的因果关系。

责任编辑: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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