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不杀汪精卫
发布日期:2009-04-13 来源:中国商法网  作者:龙应台

清政府不杀汪精卫

龙应台

有次写文章时无意动用了“大清”,一友人打电话来笑问:你什么时候成“子民”了?

曾几何时,“大清”是以“满清”自居的,满人说“满蒙回藏汉”就像今天大陆人说“56个民族”一样顺口,武昌首义成功,追求“博爱”的革命政权为了体现民族平等,在自己的历史教科书中用“清朝”取代了“满清”。那边的“中央电视台”落户台北后,看多了里面的“清宫戏”,没想到这“大清”竟也不知不觉生根开花,流之于笔端。

昨天,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聊天,喝着扯着,话题自然而然地聚集到那个大陆青年身上了。朋友突然问:应台,你说大清为何不杀汪精卫?让我的思绪顿时飞向了历史的星空。

旧时京都十景之一的“银锭西山”,如今已经变成高楼林立的庞然怪物。银锭桥是当年汪精卫埋炸药刺杀摄政王载沣的地方,汪精卫如果当时被清廷杀了,估计在后来的教科书里,大陆也好,台湾也好,“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将与《与妻书》同为不朽。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的汪精卫,没有被清庭杀害,有人说是缘于他与肃亲王善耆、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川岛芳子的父亲的狱中对话。这是有出处的,当年两人确实在狱中有过言语与思想碰撞,多年后,汪精卫还用“杰出的政治家”来比拟肃亲王。

事情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算肃亲王被那位28岁的青年打动,有意救他一命,能否说动摄政王载沣也是一个大疑问。有道是“时势造英雄”,真正救了汪精卫的,用今天的术语,应该可以归结为两个字——民意。

汪被抓后,连革命党人也以为必死,但当汪的“绝命诗”传出,特别是陈壁君自投监狱与汪精卫“同生死”的消息传出后,大清民间舆论陡然为之一变,呼吁释放汪精卫等“刺客”的声音甚至在北京也不绝于耳,并演变为对革命党人的同情与支持,时人形容为“南望革命军,有如望年”。对这一切,清政府不能不有所顾忌,大清统治者肯定还知道,杀掉汪精卫虽能增加民众的恐怖,但也必然增加民众对清政府的厌恶,在这个历史的“机遇期”,我们还是要感谢清政府作出了“刀下留人”的选择,至于汪精卫后来的所作所为,则另当别论。

我是个反对死刑的人,但我也知道这一极刑在长时间内,在很多国家和地区还将“客观”存在。有时我只能强迫自己,退而求其次,转而希望每一个死刑的判决都要经得起民意的检验,这个民意检验,用中国人的惯常的一句话,就是必须在“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况下才能作出。记得前不久,大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先生曾提出“判不判死刑的三条标准”,其中一条是“必须把实现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衡量标准”,想必也是此意。法律应该就是这样,只有得到民众的信任才能指望民众遵守它。

然而,这一天,在台海两岸民众的期待中,就这样滑落了。从此以后,凡是经历过这一历史的人,在他们的心底里,肯定知道:有一个算术符号从此有了姓氏。


转引自中国商法网,http://www.jianwangzhan.com/101/163557/page3.asp?webid=jianwangzhan&userid=163557&menuno=19&articleid=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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