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红尘颠倒?
发布日期:2009-04-21 来源:何兵博客  作者:何 兵

法官与律师之间关系的混乱,已成众矢之的。最高法院因此出台五条禁令,上海法院推出法官与律师隔离带制度。我愿意善意地将这些理解为应急措施。我们当然不会天真地以为,这种措施能够扭转乾坤,执政党当然也有同样的政治觉悟,故此才有司法改革整体方案的研讨和拟推。

  私下言谈中,法官们指责律师将法官拉下水,而律师们责备法官逼良为娼。正确答案为何并不重要,问题是律师和法官们之间的关系,为什么红尘颠倒?

  我的一些喜好读书的法律朋友,近来都在读一本《原谅我,红尘颠倒》的书。作者据说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校友,曾是法律圈内的深水人物,网名慕容雪村。一位朋友开玩笑说,你们政法大学,总算出了一个真心英雄。昨夜,我白夜颠倒,看完了慕容雪村的这部法律界江湖秘史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描述一位穷困乡村的小男孩,名牌大学 科毕业后,拚杀成大都市的大律师,电视上频频出镜,法律栏目的主讲嘉宾。坑害当事人,给法官送钱,送女人,几乎无恶不作。钱来如水,钱去如潮……然而,就 是这样一位事业蒸蒸日上,名利俱收,为初入道者仰慕不已的业界大牌,最终因厌世悲观,杀人灭尸而结束法律人生旅程。刑场上,当被问还有什么话说时,他 摇摇头。这时:

  一个黑色的影子渐渐走近,我深吸一口气,用力地仰起头来。暮春五月,繁花盛开,一只幼鹤振翼而起,直入青天无垠……

  暮春五月,繁花似锦,一位大律师直入了无垠的青天。他牺牲了这个时代,还是时代的牺牲品?按他自己的说法,我们这代人都是仇恨生的,一出娘胎便心怀恶意。我现在事业有成,身家百万,但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自己没有出生。


  他的同班同学 一位潘姓法官,大学时代就发表《论死刑》,《乱伦之为罪》……进入法院后,坚守青春时期的人格标准和道德理想,拒绝同流合污。但他在官场上频频失意,原因 之一是,院里一位领导觊觎他美貌的妻子。妻子在被暗示后,为了丈夫的前程,英勇献身。事情被他发现后,他打断了领导的两条肋骨。结局自然可知。他被从法官 岗位上被调去搞后勤。有一次场合中,众多律师同学和商人试图将他拉下水,他愤然离去。作者写到,他高大的身影显得格外苍凉。快到门口了,他突然转身,脸上 的肌肉腾腾抽搐,涩声问我:我只不过想做个好人,怎么就这么难?怎么就这么难?

  作者反思作为律师的他和作为法官的同学,毕业后十几年的人生道路。他说:十几年过去了,当我像鱼一样游进这浑浊的江湖,终于明白,潘志明还是二十岁 的潘志明,他的时间在一九爱生活爱沧海停止了,再也没有长大。他就站在那里,站在当年,睁着二十岁骄傲而天真的双眼,永生永世不会走开。我们相互为敌。即 使这世界是一池清水,我也会往里撒尿。而潘志明就站在尿屎之中,却以为那是一池清水。


  文中也有关于法官将律师逼良为娼的情节,容不再述。问题是,这些怀着同样青春理想的法律人材,为何最终沦为仇敌?确实,法律人推动了这个社会的法治建设,但确实法律人也败坏着这个社会的法治建设。我的律师和法官朋友们,时时和我说起对法治现状的不满,并心生退意。但其实我们无处可退,即使我们退出,新生的一代将会遭遇同样的命运。我们必须勇敢地负担时代的责任,为自己,也为我们的后代。


  为什么我们相互为敌,为什么我们的行动与自己的良知为敌?我们指责时代和社会,时代和社会责备我们。我们在颠倒红尘,红尘在颠倒我们。作为深深嵌入时代的每个法律人,我们应当怎么办?对此我们无法也无权麻木和回避。

  我以为,就时代而言,我们这代人成长于改革开放大潮。亲历了从精神追求到物质追求的整个过程。大潮涌来,每个人心生恐慌,担心被时代抛弃。我们不择手段追逐成功,而实际上不知道什么是成功。当成功来临之时,良知又时时让我们失眠。我们应当怎么办?

  相互指责并无意义,有意义的是,每个人都要自我省思并自我改造,改选自己并改造社会。每个人的行为,构成社会的行为;每个人的省思,构成社会的省思;每个人的拯救构成社会的拯救。

  我自己省思的结果是:要追求你自己的幸福,而不是社会认为你应当的幸福,这是理想坚守的基础。财富是幸福的保障,但财富也是祸害的源泉,关键是如果追逐和支配财富。

  就制度改造而言,我以为今天法律界这种格局之所以形成,重要原因之一,法律人基于错误理念并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垄断或者说试图垄断法律职业,从而 形成垄断利益,使法律离人民越来越远,自己的行为离青春的理想越来越远。司法建设如果不强调人民性,司法职业如果永远垄断在法律职业人手中,我们将无法救 赎自己和社会,只能在被颠倒红尘中打滚。

  作者的书名是《原谅我,红尘颠倒》。我的理解是,原谅我,也原谅你,我们都错了。错误不仅发生在法律职业界,也发生在法律教育界和思想界,当然也发生在社会。让我们相互原谅,而不是相互指责。让我们共同战斗,而不是相互为敌。如果我们没有这样的思想、觉悟和行动,我们其实在与社会为敌,最终会玉石俱焚。

  原谅我,颠倒红尘……




OO九年二月十二日晨八点

回龙观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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