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原创性范畴论坛”第四届论坛时间发布与征集主报告人(通知公告1号)
发布日期:2026-05-28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公众号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

有鉴于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于2023年发起设立“中国法治原创性范畴”论坛。2023年12月9日、10日,首届论坛在北京举办,会议主题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2024年11月16日、17日,第二届论坛在杭州举办,会议主题是“我国宪法中的社会主义——纪念五四宪法制定七十周年”。2025年12月5、6日,第三届论坛在南京举办,会议主题是“中华法治文明”。三届会议得到了学界和《中国法律评论》《法学评论》《法学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浙江工商大学学报》《法治研究》等学术刊物的大力支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原主任张文显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公丕祥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前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前校长付子堂教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委员周佑勇教授等莅临发言。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法治政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法治政府建设,既需要从内部视角对政府履行职责的不同方式进行具体规范,也需要从外部视角审视政府的职责边界与履职方式。2026年3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这为我们下一阶段从内部视角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这为我们从外部视角观察和反思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方式和边界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时代背景下,如何重新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使命,如何深入认识法治政府的理论内涵与创新贡献,如何通过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如何在世界法治体系中讲好中国的行政法治故事,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学自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成为当前法学界应当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此,本次论坛将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法治政府”这一原创性范畴,拟于2026年11月齐聚武汉大学法学院,共同探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法治政府”的内涵特征、创新实践、原创性贡献,探寻“法治政府”之于“世界法治文明”的独特贡献,为构建中国特色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学智慧。

一、论坛安排

论坛开幕式由重量级嘉宾作基调发言,论坛研讨环节拟分为四个单元,除第一单元将邀请知名学者进行主旨发言外,其余三个单元将采取一位主报告人与4-6位评议人评议,余者深度研讨的模式。

现公开征集主报告人3位。投稿应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法治政府”这一范畴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并于规定日期前提交报告论文。组织方将组织专家以严格的学术标准进行专业评审,并从中确定报告人。报告人的差旅费与食宿费由组织方承担。

评议人将采取定向邀请和其余投稿者中遴选的方式。评议人需于会前一周内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评议。论坛将邀请理论界专家、学者担任各单元的主持人和总评人。

二、征文要求

1、征文对象: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师、在读博士生、博士后研究人员。

2、投稿论文需为尚未在纸质或电子媒介上发表的原创性文章,字数不低于15000字,论文格式采用《中国法学》的注释体例。

3、文稿件请于2026年10月10日前以电子版方式(WORD文档格式)提交至电子邮箱:ycxfc2023@163.com

三、时间地点

会议拟定于2026年11月7日(星期六)、8日(星期日)在湖北武汉召开。

诚挚欢迎海内外学人、尤其是青年学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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