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是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法学会共同主办,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法治保障为主旨的法学理论研讨交流活动。按照京津冀三省市法学会建立的“共同主办、轮流承办”工作机制,第四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由天津市法学会承办。拟于2026年6月下旬在天津举办论坛活动。现就本届论坛征文工作公告如下。
一、主题和分论题
(一)主题
深化京津冀法治协同 服务“十五五”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二)分论题
1、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需求与京津冀法治协同路径研究
2、京津冀法治协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践路径
3、京津冀法治协同服务首都圈功能定位与一体化发展的制度构建及实践研究
4、京津冀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与数据治理法治协同机制研究
5、京津冀绿色技术创新与生态环境法治协同保护研究
6、京津冀高水平人才流动权益保障与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服务研究
7、京津冀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与监管创新研究
8、京津冀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机制研究
9、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与京津冀文化遗产保护有关问题研究
10、京津冀蓄滞洪区管理协同立法与应急法治保障机制研究
二、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2026年3月10日-4月30日。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论坛主题和分论题,深入开展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并严禁一稿多用,不得同时向本届论坛其他主办方或本省市主办的其他论坛投稿。
3.每篇论文字数为8000-10000字。
4.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和单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
5.征文文档以“姓名+单位+题目”方式命名。论文采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体例格式须参照《天津法学》编辑规范要求;标题层次以“一”“(二)”“3”“(4)”规则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1][2][3]……”标注。
6.论文需经“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应在25%以内。
7.征文通过电子邮箱投稿。征文电子版请注明“第四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要求:1份完整版,1份盲审版(删去所有作者信息),并同步填写“第四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征文统计表”。
(三)文集编印
天津市法学会负责编辑制作论坛获奖论文集,以纸质版或电子版形式发放。
三、成果转化
1.邀请中央及中国法学会、天津市相关新闻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对论坛进行宣传报道。
2.论坛获奖论文由天津市法学会择优推荐至《天津法学》刊发,并对有价值的观点摘要编发《天津法学要报》。
3.论坛结束后,由天津市法学会负责将论坛综述报送中国法学会、论坛各主办省市法学会和有关部门,供领导决策参考。
河北省法学会论文汇总联系人:姚家骏,电话:0311-83031906;电子邮箱:jjjxtfzfzlt_heb@163.com
河北省法学会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