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重罪检察实务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08  来源:中国检察官公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门,解放军军事检察院第一检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研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联合《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共同举办第五届全国重罪检察实务征文活动。现面向全国征集论文,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征文选题

围绕“刑事公诉的理论与实践”主题,主要选题方向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方面:

1.刑事公诉与刑事检察自主知识体系

2.刑事公诉与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

3.刑事公诉与新时代检察理念的贯彻

4.刑事公诉与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

5.刑事公诉与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6.刑事公诉与“三个管理”

7.刑事公诉与捕诉一体工作机制

8.刑事公诉与数字检察

9.刑事公诉与庭审实质化

10.刑事公诉办案标准化建设

11.增强审查起诉办案质效研究

12.起诉案件质量标准研究

13.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研究

14.犯罪情节在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中的区分适用

15.侦查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问题研究

16.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研究

17.涉案财物处置问题研究

18.关键证据调查核实机制研究

19.自行补充侦查机制研究

20.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及运用

21.跨境证据的审查及运用

22.出庭支持公诉问题研究

23.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问题研究

24.证人出庭问题研究

25.庭审突发情况应对研究

26.起诉变更制度研究

二、征文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讨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2.来稿应遵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等侵犯著作权行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参评本次征文活动。论文篇幅控制在700012000字。3.请各省级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积极组织论文报送,将论文电子稿收集后于20251010日前统一发送至联系人检察内网电子邮箱。论文电子稿名称设为“单位+姓名+论文标题”。非检察系统人员来稿请发送至联系人互联网电子邮箱。

三、论文格式

1.来稿请在论文左上角处注明“第五届全国重罪检察实务征文”。2.论文题目下注明作者姓名,并以脚注方式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所在部门、职务职称、联系方式。3.正文用仿宋三号字,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用楷体四号字。全文单倍行距。论文内各级标题使用“一”“(一)”“1.”的模式。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4.注释一律使用脚注,宋体小五号字,每页重新编号,样式为“l23.”。

四、征文评奖与使用

1.我们将组织专班对来稿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论文若干篇。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省级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颁发优秀组织奖。2.优秀论文推荐至《中国检察官》《人民检察》《刑事检察工作指导》等刊物上发表。3.我们将对优秀获奖论文进行整理汇编,适时公开出版。

 

联系人:肖先华联系电话:(01065205847  

检察内网电子邮箱:xiaoxianhua@gj.pro

互联网电子邮箱:xiaoxianhua@spp.gov.cn

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

《中国检察官》杂志社

20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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