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法治政府奖”获奖名单揭晓
发布日期:2025-05-14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2025年4月26日,第七届“法治政府奖”终评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行。本届“法治政府奖”评选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自2024年3月19日发布申报公告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踊跃申报,“法治政府奖”组委会办公室共收到241个申报项目。初评委员会在严格评审基础上,从241个申报项目中选出入围项目40项。终评会上,10位评委在综合考量申报内容和现场陈述的基础上打分,最终20个项目获得第七届“法治政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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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法治政府奖”获奖项目简介


宁波市数据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司法局——财政资金给付类重大行政决策数智化全闭环全周期创新机制


宁波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部署和要求,围绕财政资金给付类重大行政决策,探索创建了“甬易办”平台。通过数智赋能,“甬易办”推动了此类决策的科学制定、公开透明、高效落地、精准直达与全面评估,实现了全闭环管理,显著提升了惠企惠民政策的效果。


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结合多元化的社会管理需求,通过建设监督、业务、公示、数据分析4大子平台,实现了移动端便捷执法、管理端高效监督、数据资源共享复用、技术标准统一规范的良好效果,已成为黑龙江省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联审驱动 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鄂尔多斯市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双审联动”,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赋能,以制度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的发展浪潮中崭露头角。


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以“双工程”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双工程”是北京市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的创新举措,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向基层延伸的实践平台,也是北京率先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实践路径。“双工程”,即“法治明白人”工程和“法治帮扶”工程。通过“双工程”项目不断深入推进,提高了依法行政专业队伍法治素养,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统筹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打下良好基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浦东新区强化立法保障,优化完善政府职能,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国家、上海市的支持下,浦东新区用好用足中央立法授权,以良法引领改革发展,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中国唯一样本城市的上海在新版营商环境评估中确保一流作出贡献。截至2025年4月底,浦东新区形成“23+2+34”法治保障成果,即推动出台23部浦东新区法规、2部地方性法规浦东专章和34部管理措施。


安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


《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是“放管服”改革以来全国地级市第一部规范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实施以来,安阳市全方位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比例达到95.05%;首创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金融+多场景应用”获得《人民日报》内参肯定;创造性建立民声网络电话服务“未诉先办”月调度机制,调度问题日均诉求量平均下降30%以上,为其他地区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提供了宝贵的“安阳经验”。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莲湖区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


西安市莲湖区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推动社区法律顾问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打造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第一个“1”指每个社区实现“一对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第二个“1”指每周开展一个专题法治日活动;第一个“3”指工作质量由社区、司法所、司法局三级监督;第二个“3”指人才、标准化服务和政府专项经费三项保障机制),切实打通了基层法治建设的“最后一米”,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了“莲湖经验”。


大连市司法局——大连市创新“五位一体”管理模式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


“红头文件”,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更是关乎千家万户权益的“法治纽带”。近年来,大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直面文件管理中存在的标准不一、清理滞后等痛点问题,以制度创新来破题,从制度完善、标准制定、案例指导、动态清理、文本公开五个方面齐发力,建构起行政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清理的“五位一体”全周期管理模式,为每一份“红头文件”戴上法治“紧箍咒”。


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昌平城北街道“双诉双融”共治机制——北京“接诉即办”的3.0升级版与基层善治的地方样本


昌平城北街道“双诉双融”共治机制是在《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施行背景下,将接诉即办和纠纷实质化解作为“枫桥经验”的有效延伸,实现基层治理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即办”升级的创新实践。该机制通过“党建引领、需求引导、四治融合、未诉先办”的特色治理路径,将街道接“诉”即办与法院“诉”讼工作双向融合,打造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闭环治理体系,为基层治理提供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方案”。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行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党的二十大提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党中央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部署。门头沟区主动破题,于2023年6月在全市率先出台府检联动工作方案,形成了“党委领导、府检协同、社会参与、监督贯通”的工作模式,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在实践成果方面,府检联动不仅申报了国家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经验做法还被收录至法治政府蓝皮书、最高检行政检察白皮书,被北京市改革办作为典型改革案例在全市交流推广。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数字化改革背景下杭州人大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实践


杭州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以数字化、规范化、标准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监督评价,开启了数智赋能人大监督的有益实践。一是以规范化为引领,持续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方式;二是以数字化为手段,用定量方式增强评价的科学性、精准性;三是以标准化为目标,客观、直观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从“软法”层面对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工作进行提质转化,推动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以接诉即办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新实践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作为统筹石景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的基层政府部门以绣花功夫,不断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提升城市品质,奋力实现小城大美。石景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以践行“接诉即办”改革为契机,着力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制度+热线”、“督办+热线”、“治理+热线”的“三维”工作体系,走出了一条用法治固化改革成果,在深化改革中完善法治的道路。


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司法局创新完善复调对接工作机制 健全高效多元化解体系发挥主渠道作用


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主渠道”作用发挥,重庆市司法局于2019年率先在全国建立“复调对接”工作机制,并通过5年工作实践构建起高效多元的行政争议化解体系。即,行政复议机构对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穿透式分析研判,根据案件类型分别开展调解工作。一是聚焦“制度化”,打造“全链条”对接机制;二是聚焦“体系化”,打造“一站式”协同机制;三是聚焦“数字化”,打造“一键通”便民端口,助推争议实质性化解。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广州市司法局——广州构建“1+N+N”府院联动调解机制 推动行政争议全流程实质化解


广铁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抓前端、治未病”“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重要指示要求,与广州市司法局共同探索构建“1个市级调解中心+N个区级调解工作站+N个部门条线调解工作室”府院联动实质解纷工作机制。该机制自2022运行以来成效显著:一大批涉村民待遇、征地拆迁、行政处罚的“官民”纠纷得以解决,不仅较好防止了“官民”矛盾激化,也助力广铁两级法院实现新收各类行政诉讼案件“三连降”。


贵州省毕节市司法局——毕节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贵州省毕节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抓住法治政府建设主体地位,聚焦依法行政核心环节,以“六个率先”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一是率先开展协调监督体系试点;二是率先实现监督人员机构全覆盖;三是率先建立“六大监督”协同体系;四是率先突破执法监督办案难题;五是率先推动执法监督方式创新;六是率先开展行政错案问责追责。该经验被法治日报等媒体推广,入选全国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制度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将保险制度与公共法律服务、法律志愿服务深度整合,在全国首创“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制度,为市域社会治理路径提供了“克拉玛依”样本。


成都市司法局——成都推行行政备案“智慧无感”新机制,助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近年来,成都市将规范行政备案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一是聚焦“事项精简”,推动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二是聚焦“体系建设”,推动提升备案实施规范度;三是聚焦“智慧赋能”,推动提升利企便民精准度。通过多项举措持续加强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性、便利化建设,以高质量法治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


云浮市人民政府——创新“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云浮实践


广东省云浮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紧扣省委赋予“争先进位、跨越发展”的使命任务,纵深实施“东融湾区、西接RCEP”策略,紧盯涉企行政检查“频次高、交叉多、随意性大”等突出问题,在全省率先开展“综合查一次”涉企联合执法检查,努力实现检查成本最低化、市场干扰最小化、执法效能最大化。


乐陵市监察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清风护航”三年专项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2022年始,乐陵市监察委员会把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重点,牵头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清风护航”三年专项行动,切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GDP增速连续三年跑赢全国、省市平均水平,税收收入实现“三年三连增”,先后获评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挥行政审判示范效应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一中院行政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统筹兼顾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首善标准,着力推动全领域全行业规范执法;探索多元化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深化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注重调查研究,提升为法治中国建设建言献策司法能力,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高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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