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持续推进司法公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日期:2024-03-07 来源:清华新闻网 作者:周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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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公开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次写入党的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法治中国规划》(2020-2025)特别强调了公开工作对于法治监督的重要意义,要求“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以裁判文书公开为代表的司法公开工作(包括庭审公开、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通过全流程、最广泛的民主监督,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其一,司法公开使法官普遍形成其审判工作会受到社会监督的预期,从而“倒逼”法官在庭审与裁判中更加公正审慎、努力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其二,司法公开“用事实说话”,通过民主监督与纠错机制,真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与政府满意度。

但司法公开工作在经历了高速成长期之后,也面临重大挑战,例如:引发网络舆情、侵害当事人隐私、影响企业商誉,以及国家数据安全等方面的质疑。近年来,裁判文书公开工作遭遇停滞的局面,甚至裁判文书上网规模发生所谓“断崖式下跌”。不久前,有关裁判文书网停止更新乃至关停的传闻在网上引发了较大争议,也引起学界、实务界广泛讨论。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是党中央的决定,也是为了贯彻宪法所规定的任何国家机关都要接受人民监督的原则,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基于司法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在具体案件审理中,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协商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但民主监督则不应缺位。民主监督的前提是司法公开,互联网裁判文书公开可以确保人民对司法机关最广泛的民主监督、大幅度提高审判的质量和公信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我国当前司法审判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司法腐败仍有发生的现状下,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公开来实现“自我革命”、以公开促公正也就特别重要。

建议:站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司法公开。

一是持续扩大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规模,以第一审法院为基础、对四级法院进行全方位民主监督,最大限度避免冤案、错案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巩固司法公开体制机制,避免裁判文书公开、庭审公开等司法公开工作要求反复变化、大起大落,营造稳定可期的制度环境。

三是完善裁判文书数据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技术方案,以技术进步而非不作为来求安全,避免公开和监督流于形式。

通过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在司法审判领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民主监督,才能真正实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高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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