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3-12-26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

2023年12月15日下午,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研讨会于凯原楼B102会议室成功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武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主任雷建斌、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姜国华、北京大学社科部部长初晓波、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以及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出席了活动。成立仪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主持。

姜国华副书记在致辞中代表北京大学热烈欢迎各位领导、嘉宾的到来,对宪法实施研究中心成立表示祝贺,并对中心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武增副主任在讲话中对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成立表示祝贺。她希望中心能够发挥自身优势,承担智库职能,助力新时代宪法全面实施。

郭雳院长介绍了北京大学法学学科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历史发展与学术传承,并表示北大法学院将全力支持宪法实施研究中心的工作。

640.png

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主任张翔对中心的设立情况及未来工作设想进行了汇报。他表示,在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的背景下,中心将依托北京大学和北大法学院,沟通宪法研究与宪法实践,以法律草案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和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研究为重点开展工作。

随后,武增副主任、姜国华副书记、郭雳院长共同为中心揭牌。

640 (1).png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研讨会环节,第一单元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提出,宪法全面实施应注重宪法宣传的平民化、大众化、生活化、日常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锦光强调,针对宪法全面实施的研究应注重对宪法实施多元方式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树忠指出,宪法实施是一个本土化的概念,应结合中国制度的现状与发展丰富对宪法实施的理解。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提出,宪法全面实施指向实施时间、空间及机制上的全面性,其中尤为关键的是立法、合宪性审查、宪法解释等机制的协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指出,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在宪法实施中有着不同的规范地位,宪法全面实施的各种体制机制都应该被纳入研究视野。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中心副主任左亦鲁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忠夏认为,宪法全面实施应澄清广义与狭义宪法实施概念,厘清备案审查、宪法解释、“监督宪法的实施”间的关系,关注宪法实施过程中学术与政治的互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锴认为,中心未来应关注宪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探讨宪法实施相关制度之间关系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奥蕾认为,应结合理论与实践,构建宪法实施的中国模式。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晗建议,中心工作应注重服务国家战略、推进学科建设、加强宪法宣传等方面。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阎天认为推进宪法全面实施应注重与部门法实施的互动。

在总结讲话中,雷建斌主任介绍了近期宪法实施工作的推进情况,对研讨会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对中心的成立再次表示祝贺。

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的成立,将有助于加强宪法研究共同体的建设,增进学术与实务界的交流,为我国宪法全面实施贡献学术力量。

640 (2).png


责任编辑:刘流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