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社会法论坛“国际劳工组织基本劳工权利与中国劳动法的发展”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3-03-10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 作者:陈正寒
     

2023年2月27日上午,由北京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主办的北大社会法论坛系列讲座第74期“国际劳工组织基本劳工权利与中国劳动法的发展”于北京大学理科教学楼304教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北京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叶静漪教授主持,由法学院副教授陈一峰老师主讲。本次讲座是2023年春季学期法学院研究生课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题”的组成部分。

叶静漪教授首先对主讲人陈一峰副教授表示诚挚的欢迎,陈一峰副教授随后在讲座中依次从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劳工标准、基本劳工权利、中国的劳动立法、劳工标准背后的政治因素等方面进行了精彩分享。

陈一峰老师首先就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标准进行概述,介绍了国际劳动组织组成人员的三方架构(政府、工会、雇主)与国际劳工标准制定方式。目前,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缔结数量在减少,通过公约来推动劳工权益的保护面临挑战,面临成员国之间难以达成一致、欧洲中心主义、成员代表性不足、劳动标准的实施方式效率不高等困境。在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方面,国际劳工组织的实施公约与建议书专家委员会和大会标准实施委员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条约的实施情况进行系统研究或对各国的履约情况进行观察,落实公约条款。在特别程序部分,申诉机制、控诉机制和结社自由委员会的工作值得高度关注。

在基本劳工权利方面,陈一峰老师回顾了基本劳工权利的产生背景,指出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禁止强迫劳动、禁止童工、反对歧视四项基本劳工权利于1998年才正式提出,历史较短,其形成具有偶然性。四项基本劳工权利只关心了人身和政治权利,忽略了经济权利的关注,且缺乏实体性标准。面对国际社会的批评,2022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决议,将职业卫生与安全纳入基本劳工权利。

随后,陈一峰老师着重分析了中国在基本劳工权利领域的劳动立法和对外实践问题。陈一峰老师对罢工、童工、女性职业天花板与报酬等的现状进行了介绍,并指出劳动法治的建设不仅涉及国内法律,而且要为国际劳工话语的竞争提供引领。当前,部分国家指控和污蔑我国实行强迫劳动,对经济发展成就加以污名化。因此,我国如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讲好中国经济发展的劳工故事,是值得思考的问题。陈一峰老师强调,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工立法有其局限性和不足,中国可以结合自身劳动法发展的经验,为其他国家开展经济转型与劳动保护提供借鉴,将国际劳工标准与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国情相结合。

现场同学深受讲座内容启发,提出了“如何避免陷入国家中心主义”的问题。对此,陈一峰老师从三方面进行了解答。其一,我国目前研究劳动法,不能仅就劳动法谈劳工保护,应以开阔的视野对劳工保护涉及的一系列社会制度进行研究,例如引入税法、公司法等学科知识。其二,不能仅就国内法谈劳工保护。其三,劳动法建设不仅解决国内劳动问题,还涉及国家对外的影响力。

最后,叶静漪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她认为,国际劳工和贸易问题,是当前的热点问题,也是每个国家都不能回避的问题,劳工保护政策对政治、经济有着广泛影响,陈一峰老师的讲座内容将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发展与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很好的展现。适逢“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提出十周年,学者们应以此为契机,努力讲好中国的劳动故事。

在经历了近两个小时的主讲与讨论后,讲座在掌声中圆满结束,现场师生与陈一峰老师合影留念。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国际劳动法最核心的内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劳动法今后可能的研究方向有了更多了解,收获颇丰。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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