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海南农村法治建设论坛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9  来源:海南省法学会  作者:佚名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政法委,洋浦工委政法委,省直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三亚、琼海市法学会,各直属研究会,高等院校法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强调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法治建设,经批准,省法学会拟于201512月在琼海市举办农村法治建设论坛。现就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宗旨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全面以法治国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从农村法治建设的实际出发,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研究解决新农村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法治实践和理论问题,为全面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和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新农村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论坛主题

农村法治建设论坛

分以下专题进行讨论:

1、农村社会治理与基层体制机制创新;

2、农村违法建筑的依法治理;

3、农村土地流转与权益保护;

4、“多规合一”与村镇规划建设;

5、农村法治、德治、自治问题研究;

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7、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8、农村“外嫁女”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为确保论坛质量和课题研究的针对性,经组委会讨论确定,第2分论题重点由海口市委政法委和三亚市法学会主持;第3分论题重点由海南大学法学院主持;第4分论题重点由琼海市法学会主持;第6分论题重点由海南大学法学院主持;第8分论题重点由三亚市法学会主持。其他市县和单位也可以参与。

三、论坛主办、承办、协办和参会单位

指导单位:海南省委政法委

主办单位:省法学会

承办单位:琼海市法学会

协办单位: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四、征文要求

1.围绕主题和分论题,题目可自拟(不限于上述参考选题),既可写理论文章,也可撰写调研报告。内容须紧密结合实际,进行深入调研,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突出创新性、操作性、实效性,充分考虑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价值;论文要求不得涉密、抄袭,文责自负。每篇文章限定在8000字内。

2.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文末用圆括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电子邮箱。

3.文章标题、正文和注解均用宋体小四号;各级标题按规则排列[一、(一)1、(1];注释统一采用页下脚注(①、②、③……)。

4.作者来稿请在首页左上角注明“2015年海南农村法治建设论坛征文”字样。

5.论文征集原则上由市县政法委(法学会)、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院校、单位统一报送省法学会秘书处(每个政法委至少要组织上报3篇论文)。本次论坛允许个人参加,每名作者限报一篇论文和一篇调研文章。投稿截止时间为20151120日(以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过期不予参评)。

6.各单位汇总征文后,请于1120日前向省法学会打包发送论文及《法治论坛征文信息汇总表》。

五、论文评审及表彰

1.海南省法学会组织省内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评出获奖论文

2.论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论文将由海南省委政法委和海南省法学会予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3.论坛承办方计划择优对获奖论文公开集结出版(凡不同意公开出版的,务请在征文首页右上角注明,否则视为同意公开出版)

4.特别优秀的一等奖文章,论坛组委会将注明“海南农村法治建设论坛优秀论文”字样,优先在《海南法学》期刊发表,稿费从优。

联系人:肜群旺、林少波,电话/传真:65237375,邮箱:hnfxhyx@163.com QQ群:260303259,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6-513室省法学会,邮编:570203

附件:2015年海南农村法治建设论坛征文信息汇总表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海南省法学会

201571


附件

2015年海南农村法治建设论坛征文信息汇总表

汇总单位/机构

作者

姓名

作品题目

作者单位

职称和职务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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