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09-21  来源:社科网  作者:佚名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和《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奖励委员会审定通过,共评选产生拟获奖成果912项,其中一等奖50项,二等奖252项,三等奖599项,成果普及奖11项。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为期一个月。拟获奖成果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社科司成果处;邮编:100816;联系电话:010-66096629;传真:010-66096630;电子邮件:
cgc@moe.edu.cn

  附件: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获奖成果名单(可在链接上点击鼠标右键,选择链接/目标另存为,下载附件)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代章)
2015年9月14日

教育部第七届高校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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