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清华法学》与《中外法学》编辑经验交流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
发布日期:2015-07-17  来源:清华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5520日下午,“第三届《清华法学》与《中外法学》编辑经验交流会”在清华法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清华法学》和《中外法学》联合举办、《清华法学》编辑部承办。清华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党委书记黎宏教授出席本次会议并致辞。《清华法学》主编林来梵教授,《中外法学》主编梁根林教授,《中外法学》副主编刘燕教授,《清华法学》副主编何海波教授、汤欣教授,《中外法学》编辑部徐爱国、邓峰、许德风、唐应茂、江溯、刘刚等老师,以及《清华法学》编辑部程啸、邓海峰、崔国斌、程洁、聂鑫、陈新宇、高丝敏、徐雨衡等老师及两刊其他编辑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林来梵教授、梁根林教授共同主持。

第三届《清华法学》与《中外法学》编辑经验交流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

本次会议主要以“编辑工作的心得、困惑与出路”为主题,围绕法学论文学术评价标准和机制、编审流程完善、电子化时代法学期刊的应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如何看待法教义学时代法学研究方法的多元化、法学研究的中国化主体立场等具有高度学理性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清华法学院党委书记黎宏教授首先对《中外法学》表达了感谢。他指出,《中外法学》的学术品质使每一位作者和读者受益,具有很大的学术影响力。《清华法学》自创刊以来,一直不断地向《中外法学》学习、借鉴,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绩。希望今后两刊能更多地交流,清华法学院也将予以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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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来梵教授在发言中指出,《中外法学》一直是学术界的重要期刊,是学者们非常重视和喜爱的期刊;《清华法学》有幸与《中外法学》共同举办一年一度的编辑经验交流会,以期增进交流、分享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办刊水准,并戮力为推动我国法学教育和学术发展作出奉献。

梁根林教授在发言中高度肯定了《清华法学》创刊以来所实现的跨越式发展,并指出:当今中国法学期刊的发展也受到评价体制等各方面的许多制约,如果完全被这些外在因素左右,则会丧失自我,而只要我们确立学术自信,抱持自我的追求,使得我们自己不受外在评价的束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关于法学研究的方法,梁根林教授认为:法学的基础训练是法教义学思维,但是我们绝不局限于法教义学思维,其他的研究方法也应该予以尊重;至于晚近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之间争论,其实是社科法学成功的自我营销术;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并不矛盾,反而能互相补充,甚至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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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学》副主编何海波教授指出:在法教义学的理论体系中,民法学、刑法学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但是比如行政法学,近年部分学者隆重推出判例研究,这未必值得看好,因为行政法还没有发展到“讲道理”阶段,为此把事实弄清楚,再去分析,就是十分必要的;而作为法学期刊,把握什么样的论文才有可能代表时代发展的方向,这也是很重要的。

《清华法学》副主编汤欣教授提出,法学期刊在选稿时,如何掌握风格?如果拿最近15年的法学类核心期刊目录看,有多少文章是理论法学大类,有多少文章是应用法学大类,风格比较后会有怎样的效果?至少《中外法学》和《清华法学》的共同特色之一是理论法学文章数量远远超过应用法学文章的数量。顶级法学期刊在遴选稿件时除了响应时代、传递智识的标准以外,尤其对于公司、票据、海商、保险、破产、财税、环保、知识产权等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是否也要考虑文章发表可能对于法律解释、执法与司法的影响?

《中外法学》副主编刘燕教授指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在评价标准上有差异;法学刊物是否只定位在法教义学或者法哲学?应用法学中几乎不存在法教义学;法教义学是社会生活的抽象,但是商业活动如金融交易等则需要研究者了解实践内容,需要研究者用基本概念去解释交易现象,把法学概念与实践挂起钩来,这样就能对司法产生影响。研究者若能在这个基础上稍微提炼出具普遍使用性的概念,则已经抽象了,研究价值也凸显出来了。

《中外法学》编辑邓峰老师提出,目前,部门法发展不均衡,对于不同学科,特色不同,学术贡献也不一样。对于那些开辟了新问题的文章,引用率一定会很高。文章知识的增量可大可小,但一定得是新的。一些论文,可能在某一方面并不完善,但是它却提出了新问题、新思想,我们能通过这篇文章看到作者对这个问题的熟悉和掌握,我们就可以肯定这篇文章。

《中外法学》编辑许德风老师指出,学术期刊应有不同的类型,像《中外法学》与《清华法学》这样的刊物,还是应做能传承思想的学术期刊,为此要注重理论研究,至于实务性的研究也很重要,但未必要在我们这样的刊物发表,要在我们刊物发表,至少需要高度创新。

徐爱国教授则在发言中指出:我们今天的讨论很学术化,但一旦将这些问题拉入历史的视野,则可能都不是什么重大的学术问题,比如当今所谓法学教义与社科法学之间的争论,其实就是德国人与美国人之间的法学方法争论,我们不能把期刊的发展视野局限于这种对抗。

第三届《清华法学》与《中外法学》编辑经验交流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

此外,《中外法学》编辑唐应茂、江溯、刘刚,《清华法学》编辑崔国斌、程洁、高丝敏、聂新、程啸、邓海峰、徐雨衡等老师也相继发言。

最后,清华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作了总结性的讲话。他概括了此次编辑交流会的内容要点,并对两刊未来的合作规划、发展方向提出了热切的期望。他指出,《清华法学》一直向《中外法学》学习,面对当前学术标准和学术评价繁杂不一的现状,希望两刊能在学术规范、编辑技术等方面达成共识,砥砺共进。法学期刊以发表高深的学理研究、理论研究成果为主体,这是永远无法被取代的。做扎实的有影响力的大块头文章,仍然是需要被鼓励的。我们要有定力,要坚持。我们要针对大是大非问题,发出声音,决不能错过当前依法治国的机遇。

会议在热烈、融洽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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