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鸿教授出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
发布日期:2011-06-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日前,苏州大学发文,聘任王健法学院原常务副院长胡玉鸿教授为法学院院长,苏州大学副校长殷爱荪教授不再兼任法学院院长,原副院长黄学贤教授、周国华副研究员继续留任。至此,法学院新一届行政班子换届顺利完成。

胡玉鸿,男,1964年生,法学博士。现为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学方法论。出版《法学方法论导论》、《司法公正的理论根基》、《“个人”的法哲学叙述》等个人专著3部,主参编教材、专著1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问题研究――以人为本与中国法制发展》首席专家,承担其他国家及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多项,曾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教师”及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苏州大学教学名师。多项科研成果获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江苏省人民政府科研成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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