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制定青年教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办法
发布日期:2011-05-04 来源:山东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近日,《山东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聘任暂行办法》公布,进一步完善了青年教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制度。这是山东大学为实现“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
根据暂行办法,35岁以下,学风正派,为主完成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性重要成果,有很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在3位国内外杰出学者的推荐下,可申请参加教授职务特别评审,有机会实现由讲师到教授职务的跨越晋升。
青年教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制度,在已经建立的教师职务正常晋升及年限破格逐级晋升聘任办法的基础上,不受任职资历及本单位晋升教授职务条件的限制,不受每年一度评审时间的限制,给大有作为的青年教师提供了更广阔的成长空间,也为学校引进人才增加了新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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