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双向合作交流协议
发布日期:2011-05-28 来源:清华法学院  作者:佚名

5月2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双向合作交流协议签订仪式暨法学院“司法大讲堂”第二讲在法学楼模拟法庭举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张立勇、政治部主任袁永新、法学院院长王振民、书记车丕照、各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法学院师生代表等一百余人参加了仪式。王振民、张立勇分别致辞并签署了合作协议,随后双方互赠了礼物。

清华法学院与河南省高院签订合作协议

根据双方签订的交流合作协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作为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基地,清华大学法学院将成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各类审判业务及重点调研课题研究、法官教育培训的重点支持单位。此举有利于实现高等法学院校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资源共享和良性互动,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促进法学理论和实践的共同发展。据悉,清华大学法学院是首次与地方政法单位签订类似合作协议。

清华法学院与河南省高院签订合作协议

签字仪式结束后,张立勇作题为《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确保公正司法》的讲座。他从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疑罪从轻和疑罪从无、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控审一体和控辩均衡、司法权威和有错必纠、法官独立审判和院长庭长监督管理、司法经验和司法良知等八个方面,深刻分析了赵作海错案和时建锋逃费案的教训,并提出了改革刑事司法体制和机制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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