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11-03-10 来源:清华法学院  作者:佚名

清华大学法学院现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清华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享受法学院合同制人员相应待遇。应聘要求、岗位职责后附。

有意应聘者,请在法学院主页下载《简历表格》填写,并于2011年3月24日之前,发至law39@mail.tsinghua.edu.cn。请在邮件主题、简历中注明应聘岗位名称。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通过初选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岗位(1):外事秘书1人

岗位(2):法律图书馆图书管理员3人

岗位(3):财务秘书1人

基本要求:

应聘者须身体健康;为人正派。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工作认真、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能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

应聘岗位(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或相关专业(有一定法学专业基础)。英语达到六级及以上水平,具有熟练的英语听说、写作和阅读能力。

应聘岗位(2):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或相关专业(有一定法学专业基础)。英语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并能熟练运用。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选择。能承担晚班和各类节假日值班。

应聘岗位(3):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主要工作内容:

岗位(1):日常外事联络、接待工作;师生出境项目申报、管理工作;办理出国出境手续;国际学术研讨会筹办工作等等。

岗位(2):图书馆文献管理、流通管理和读者服务工作,按规定承担图书馆值班及其他业务工作。

岗位(3):日常财务管理、报销员工作。

法学院人事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

附件:清华法学院岗位应聘简历模板(请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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