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2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中央编办批准的《中国法学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中央编办发[2001]46号),确定中国法学会的主要职责,是“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服务于全党工作的大局,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中国法学会的主要职责和主要任务,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就成为中国法学会的基本工作内容。2009年经中央领导机关确认,中国法学会课题被中央正式确认为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实行招标管理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为做好“201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招标工作,现公开征集选题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建议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对策支持。
二、选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体题目。
三、选题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10日。请填写《201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选题建议表》(见附件),并请函寄、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  
我们将组织学者专家对选题建议进行论证研究,确定课题指南,经中国法学会审议通过后公布招标课题,公开招标。  
联系人: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彭伶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邮 编:100034   
电 话:(010)66175287(兼传真)  
电子信箱:
clsyjb@163.com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2010年12月20日


附件:《201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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