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量基准、执法指南与软法——四川交警的经验”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明理楼举行
发布日期:2010-11-05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01030日上午,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和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主办的“裁量基准、执法指南与软法——四川交警的经验”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举行。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罗豪才教授应邀出席。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傅廷中教授致欢迎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协调司青锋司长和研究中心李岳德主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李广宇副庭长和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熊萍副局长分别致辞。会议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教授主持。

第一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冯军教授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张平处长主持,余凌云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天华副教授分别就执法指南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做专题发言,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谢立新庭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毕洪海讲师作了评议。第二单元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王雪梅庭长主持,国家行政学院宋功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贵松副教授就执法指南与软法问题做主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万华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杨利敏讲师作了点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张世诚副主任、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法制与宣传处唐晓东处长也应邀先后发言。

大家对课题研究及其成果所体现出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精神给予了高度赞赏,对四川省公安厅交管局在执法规范化、人性化、精细化的积极、主动探索和自我规范的勇气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双方的合作堪称学界与实务界合作的典范,对于不断发扬求实学风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与会者还围绕行政裁量法律规制的现状,执法指南的编撰技术,裁量基准、执法指南与软法三者的相互关系,裁量基准和执法指南的效力及其司法审查等问题各抒己见,展开了深入的对话和讨论。

参加研讨会的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童卫东处长、四川省公安厅审计处李华副处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解志勇副教授、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毕雁英副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李蕊副教授等。《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新闻周刊》、《人民公安报》和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安全频道、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对研讨会进行了采访报道。

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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