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残疾人权益保障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
发布日期:2010-10-08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第二届残疾人权益保障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

  2010年10月4日,适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喜迎建院60周年庆典之际,以“全纳与和谐”为主题的第二届残疾人权益保障国际研讨会在京隆重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黎建飞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William Alford教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副主任马玉娥、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家勤以及来自美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内外的5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此次研讨会是继2007年第一届残疾人权益保障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再一次共同举办高层次的学术盛会,有利于分享不同国家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经验,研究解决残疾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逐步形成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研讨会围绕四个主题依次展开,分别为残疾人政策与法律体系、残疾人教育制度、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残疾人社会服务。会议一致认为,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是各国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的应尽义务。联合国制定了《残疾人权利公约》、世界各国先后制定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立法和政策,有效促进了残疾人状况的改善。中国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先后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正在制定无障碍条例、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条例,积极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无障碍等权利的享有和实现,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会专家还先后围绕《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履行、中国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完善、中国残疾人教育制度的改革创新、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中国残疾人社会服务的提升等提出了相关建议。会议气氛热烈,成果丰硕。

  人大法学院作为中国法学对外交流的“排头兵”,持走国际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近年来,人大法学院先后主办了“中美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中国—欧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 、 “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第二届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等一系列国际法学盛会, 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架起了中外法学教育交流合作的桥梁,对中国和世界法学教育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承办此次研讨会的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该中心长期从事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参与了《残疾人保障法》修改、《无障碍建设条例》制定等立法工作,承担了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诸多课题研究,坚持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受到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与赞扬。(文/王治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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