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与经济法暨徐孟洲教授六十华诞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0-10-12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经济社会发展与经济法暨徐孟洲教授六十华诞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10月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举办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经济法——徐孟洲教授六十华诞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功召开。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吴志攀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副主任张忠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副院长龙翼飞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卢代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符启林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马跃进教授,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兄弟院校经济法同仁100余人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史际春教授主持。史际春教授饱含深情地回顾和评价了徐孟洲教授在人大求学和留校任教的经历。史老师指出:孟洲教授是人大复校以后第一届法律系本科生。从1993年起,孟洲教授先后担任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孟洲教授坚持经济法的立场,洞悉经济法的理念,以系统论、耦合论为基础,研究经济法的理论和具体问题,为中国经济法学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同行的认可和高度评价。孟洲教授是一位学术名师,是人大和经济法学的支柱和宝贵财富。孟洲教授不老,他还正当年,学术成果正丰,桃李满天下。之所以要开这次会议,是希望以这次会议激励后学的科学精神和家国情怀,希望他们投入经济法守望者和创新者的队伍,推动经济法学科建设和整个经济法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在开幕式上代表学院致辞。韩大元院长指出:孟洲老师是78级毕业生,是法学院历史上很重要的78级团体的一员,82年留校,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教近30年,一直没有离开过。他担任过总支书记,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没有像孟洲老师这样的法学院领导对法学院的追求,和全国同仁的紧密合作,不会有法学院今天的成就。孟洲老师是非常谦虚、低调的老师,在学术上追求前沿,在同事的关系上非常的谦诚、信任,我们都非常喜欢和徐老师交流。感谢徐孟洲老师在任期间对法学院的贡献,感谢全国经济法学界的同仁们对人大法学院、对人大经济法教研室关心,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发展。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吴志攀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吴志攀会长指出:我们今天讨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法,祝贺徐孟洲老师60华诞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0华诞,这是非常值得做的事情。徐孟洲老师属于承上启下的一代,这样的传承在学界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今天的活动也是非常重要的。徐老师这一代学者是中国改革开放真正的见证人和经历者,同时也是实践者。徐老师和他的同事们,抓住了历史机遇,开创了新的学说,为中国法律提供了知识。徐老师和他的同代人是非常荣幸的,他们的学术工作在今天的法制史上是会被记录下来的,作为承上启下的重要阶段,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阶段,作为法治的人梯,徐老师和同代人做的一切,都会被永远的记住。

经济法学界的老前辈刘文华教授出席开幕式并发言。刘老师指出:孟洲同志很早就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研究,捍卫了经济法的地位,也捍卫了经济法的调整理论。他的学术成就是很显著的,是我们人大财税金融法专业理论的创始人,也是经济法理论的开拓者和发展者,我们应该给孟洲同志高度的肯定,也希望他把研究事业继续下去。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符启林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马跃进教授等作为兄弟院校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吴宏伟教授作为教师代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谭立教授作为徐孟洲教授的弟子代表,先后在开幕式上发言,高度评价了徐孟洲老师的教书、育人、治学、为人及其对中国经济法事业发展的贡献。

本次会议的学术讨论环节分为四个阶段。在第一阶段,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卢代富教授和中央党校办公厅副主任张忠军教授担任主持人,湘潭大学法学院陈乃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艳芳教授、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王艳林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陈云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赵红梅副教授、淮阴师范学院蒋大平副教授等先后做主题发言。陈乃新教授以增量利益的视角对徐孟洲教授的耦合经济法论进行了解读;李艳芳教授就低碳经济的法制建设发表了看法;王艳林教授从调整对象的角度对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耦合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耦合出现断裂如何修复的问题;陈云良教授从市场的角度对耦合经济法论进行解读;赵红梅副教授针从经济法理论出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了发言;蒋大平副教授就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和法律政策问题做了介绍。厦门大学法学院廖益新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孙效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薛克鹏教授分别进行了精彩点评。

研讨会的第二阶段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汤贡亮教授共同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邱本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陈少英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朱炎生教授等人先后作主题发言。邱本教授对徐孟洲教授的主要思想和研究特色做了精辟的归纳和评价;陈少英教授就税法的社会化问题做了发言;朱炎生教授围绕两岸税收合作问题进行发言;张守文教授对于徐孟洲教授的经济法思想和学术贡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李晓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施正文教授先后进行了精彩点评。

研讨会第三阶段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欣新教授共同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东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副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席月民副研究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力先后作主题发言。杨东副教授对耦合理论在金融法领域的发展进行了诠释和展望;邢会强副教授围绕经济政策与经济法做了主题报告;席月民副研究员就信托业的监管问题发表了意见;李力法官就金融机构破产问题做了发言。北京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毕颖教授和深圳大学法学院应飞虎教授分别作了精彩点评。

研讨会第四阶段由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屈茂辉教授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宗玉副教授共同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先林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蒋悟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邓峰副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谢增毅副研究员先后作主题发言。王先林教授针对反垄断法的执法问题提出了深刻的见解;蒋悟真教授结合研讨会主题呼吁经济法学者关注经济法总论的研究;孟雁北副教授阐述了金融危机背景下反垄断法实施的稳定性问题;邓峰副教授与谢增毅副研究员分别向徐老师表达了敬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少军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

研讨会的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主持,徐孟洲教授对各位嘉宾的到来和热烈的研讨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提出了自己对经济法学的理解和对未来经济法学事业发展的展望。最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0级博士生裴欣和2008级硕士生张妍妍同学代表徐门弟子向徐孟洲教授敬献鲜花,研讨会在全体与会嘉宾热烈的掌声中圆满闭幕。

本次研讨会收到了50篇会议论文,现场气氛热烈,成果丰硕,既回顾和肯定了徐孟洲教授的教书育人与学术科研成果,阐述了其耦合经济法论思想,向徐老师送上了六十华诞的美好祝福,亦围绕经济法总论、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公司法等诸多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这必将对中国经济法研究和教学工作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次研讨会还收到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程信和教授,对外经贸大学经济法中心黄勇教授,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卢炯星教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晋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时建中教授,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冯果教授和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等单位和个人发来的贺信。

徐孟洲教授广阔的胸襟、高尚的品格、丰硕的研究成果和严谨的教书育人精神,得到了中国法学界尤其是经济法学界的广泛认同和高度评价。正如程信和教授创作的“贺徐孟洲教授六十华诞暨学术研讨会”七绝诗“新兴经济法赞”所言:“甲子犹当青壮子,法门突破旧部门。前锋喜看孟君跃,流水高山共剑琴。”

我们衷心祝福徐孟洲教授永远健康幸福,学术之树常青,祝愿中国经济法和法学事业的明天更加辉煌。(文/ 裴欣、徐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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