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招聘教授、副教授及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发布日期:2010-10-23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作者:佚名

“薪火传承,思源致远”。上海交通大学栉风沐雨,跨越三个世纪,历经百年春秋,已经成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并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稳步迈进。学校坚持 “修一等品行,求一等学问,创一流事业,成一等人才”的办学宗旨,以传承文明、探求真理、振兴中华、造福人类为己任。致力于激发学校潜能,培养精英人才;致力于探索未知领域,攀登科学高峰;致力于攻克技术难题,服务民族经济;致力于丰富思想宝库,引领社会进步;致力于构筑文化桥梁,促进世界和平。

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结合我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继续加强以引进高水平人才和岗位分类发展为重点。2010年我校继续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授、副教授及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我们竭诚欢迎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上海交通大学,学校将为您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工作环境,让您施展学术抱负,成就事业理想。

一、 招聘岗位及岗位数

学科

岗位

人数

岗位基本职责

岗位基本条件

法理

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

诉讼法

国际法

环境法

民商法

知识产权法

经济法

教授

2

每年度完成学院规定的教授教学、科研考核指标;承担学科建设任务,能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提出(引领)本专业研究方向和开拓新领域的能力,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培养指导研究生,为学科建设作出贡献。

博士学位,有很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在法学权威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有学术专著出版,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知名度,主讲过两门以上专业课程,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硕士研究生。

副教授

4

每年度完成学院规定的副教授教学、科研考核指标;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能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培养指导研究生。

博士学位,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在法学权威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主讲过两门以上专业课程。

研究员

1

每年度完成学院规定的研究员教学工作;主要承担科研工作,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者专著等,在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方面取得同行认可的突出成果。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并做学术报告,将新的研究成果融入教学内容,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为学科建设做贡献。参与学校建设和其他社会服务性工作。

博士学位,有很强的科研能力,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有学术专著出版,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知名度,主讲过两门以上专业课程,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硕士研究生。

副研究员

1

每年度完成学院规定的副研究员教学工作,主要承担科研工作,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认可的成果。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并做学术报告,并将新的研究成果融入教学内容,培养指导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其他社会服务性工作。

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主讲过两门以上专业课程。

二、应聘程序及递交材料截止时间

1、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我校相关院系提出应聘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2、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1111日。

三、应聘材料

1. 校外申请人员填写上海交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请表(正反打印)(表格规格:26.5cmX19cm,装订线2.5cm,要求正反打印,请勿更改表式。)上海交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简表(A4纸正反打印)

校内申请人员登录网络平台(http://hr.sjtu.edu.cn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经审核确认后,自动生成申请表。

2. 送审论著、科研成果登记表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仅校外申请人员提供)

4. 外语水平证明(《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实施意见》,见http://hr.sjtu.edu.cn

5. 各类项目、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

6. 相关经历证明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2封(仅校外申请人员提供)

注:所递交的材料内容中若存在涉秘内容,请提前告知应聘单位。

凯原法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200240

联系人:付媛媛

电话:02134204989

传真:02134204989

E-mailfuyysjtu@gmail.com

信息来源:http://www.sjtu.edu.cn/calendar/show.php?itemid=2131636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