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在王健法学院隆重召开
发布日期:2010-10-31 来源: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0年10月29日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主办的“第五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会议室隆重召开。出席开幕式的有苏州大学副校长兼王健法学院院长殷爱荪教授,苏州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吴雪梅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胡锦光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海坤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玉鸿教授等著名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全国17所著名院校的44名博士生代表。论坛的主题是“社会治理与公法制度创新”。
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等八所院校共同发起创办。论坛旨在为新生代的公法学人砥砺学思、交流思想搭建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推动中国公法学的繁荣发展。
开幕式上殷爱荪副校长首先致辞,向来自各名校的专家和博士生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希望以此为契机,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本届全国公法博士生论坛的顺利召开得到了苏州大学校研究生部的大力支持,研究生部副主任吴雪梅教授表示学校关注研究生科学创新能力的培养,并预祝论坛圆满成功。之后,胡锦光教授、杨海坤教授、胡玉鸿教授分别在致辞中对本届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的召开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并充分肯定了论坛所营造的良好学术交流氛围,为公法学博士生提供一个高起点、广范围、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并提出希望各位与会的博士生珍惜这次难得的学术交流机会,在这个论坛上能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加强交流、开阔视野,深入研讨、广交朋友,相互切磋、启迪智慧,获得真正的学术收益。
第五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为期2天,包含8个单元,涉及5个子课题,分别为:政府治理与公法制度创新、社会治理与社会自治、弱者权益保护制度研究、群体性事件的公法和消解信访制度研究。与会博士生代表与专家学者们将共同围绕论坛主题和相关子课题展开积极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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