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舆情监测室2010年1月18日发布“2009年第四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全文如下:
一、前言
随着“2009年第四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的问世,人民网“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已经推出了3次,时间跨度达到了一年。而就在这一年中,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层面,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0年1月新近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较2008年底增长8600万人,年增长率为28.9%,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而我国手机网民数量迅速增长,规模已达2.33亿人,占整体网民的60.8%,一年增加1.2亿,手机上网已成为我国互联网用户的新增长点。
2009年第四季度,互联网上延续了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话题此起彼伏的状态。随着民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在互联网上的落实,随着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以及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人民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对网络舆情的积极呼应,各地进一步掀起了重视研究、引导互联网舆情的新高潮。网民进行“公民报道”和意见表达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官民良性互动的局面日益显现。
回首这一季度,面对越来越强烈的网络民意,我们看到了新疆兵团克服网络困难迅速处置网民举报的诚意,看到了云南等地在应对群体事件中不断转变思维和网民保持顺畅沟通的探索,看到了包括网民在内的各界广泛参与的“第三方调查”在突发事件调查中发挥的作用。当然,我们也不能忘记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豪车”案中“非法上访者网络诽谤”的说法弦犹在耳,不能忘记“临时性强奸”判决在网络中引发“流行语”背后充斥的愤懑和无奈。地方在网络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话题的应对、处理中的任何不当行为都会对当地公权力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产生一定程度的冲击。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舆情研究的机构,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一贯重视以技术为依托,从各种网络舆论载体中梳理地方热点舆情,并借助已形成的一套舆情研判指标体系,就地方政府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做出客观分析,形成考评结果,并以排行榜的形式定期发布。“2009年上半年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2009年第三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反响热烈,“2009年第四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是这一系列排行榜的延续。我们很高兴地看到,人民网摸索出的网络舆情排行榜分析模型,已经被其他网络研究部门在“地方政法机关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等产品中借鉴和应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希望通过这项持续的研究,能够更好地为地方提供尽可能客观、科学的舆情参考数据和舆论引导建议,帮助地方准确把握社情民意,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以新的理念、新的思维处置突发事件,促进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二、2009年第四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从100多家境内外报刊的新闻报道和评论,8家门户网站的新闻跟帖,约30家论坛/BBS,400余名网络“意见领袖”博客,以及微博客、QQ群和播客网站中,梳理出了2009年第四季度十件“舆情热点事件”,并按照“政府响应、信息透明度、政府公信力”3个常规指标,以及“恢复秩序、动态反应、官员问责”3个特殊指标,对2009年第四季度十件“舆情热点事件”的政府应对、处置能力做出了评估,结论是:
政府应对总体较为得体(蓝色区域):新疆兵团“最牛团长太太”;云南昆明螺蛳湾事件;广东广州政府网上公布预算
政府应对有待进一步加强(黄色警报):江苏南京徐宝宝事件;湖南湘乡校园踩踏事件;
政府应对存在明显问题(橙色警报):广东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重庆打黑律师门;
政府应对严重失当,存在重大缺陷(红色警报):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豪车事件;浙江湖州“临时性强奸”;四川成都拆迁户自焚事件
具体得分及排名情况为:
说明:“政府响应”,即地方政府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话题的立场表达,包括党政主要领导人、部门领导人和警方发声,响应速度也作为一个重要指标;“信息透明度”,即政府的新闻发布,官方媒体报道,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管理;“政府公信力”,即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话题本身对政府形象的信任度,以及由该事件或话题触发的对公权力的“刻板印象”;“恢复秩序”,即群体性事件中制止暴力行为,恢复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感;“动态反应”,即政府随着舆情的发酵,矛盾的激化或转移,迅速调整立场、更换手法;“官员问责”,即对舆情关注的不作为或无良官员做出处理。
本表数据为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的单学刚、韩长青、汪冬莲、苏玥、刘志华、侯尧杉、胡江春、潘宇峰、董海博、翟薇、闭淑娟、何新田、谷文杰、王俊岭、吴佶等15位舆情分析师采用“德尔菲法”对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表现进行分项评估后得出。其中“政府响应、信息透明度、政府公信力”三项为常规指标,分值区域分别为-10至10分,“恢复秩序、动态反应、官员问责”三项为特殊指标,分值区域分别为0至5分、0至3分、0至3分。舆情分析师依据以上各项指标对政府表现分别做出评价,政府表现越出色、应对越得体则得分越高,反之则得分越低。最终依据各项表现综合所得总分,得出蓝、黄、橙、红四色警报级别,警报程度相应由低到高。其中总分20.00分(含)以上为蓝色警报,表示政府应对总体较为得体;总分15.00—19.99分为黄色警报,表示政府应对有待进一步加强;总分10.00—14.99为橙色警报,表示政府应对存在明显问题;总分10.00分(不含)以下为红色警报,表示政府应对严重失当,存在重大缺陷。
表中各个地方的总分系以每个项目分数的精确数字求和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得出,与各项目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后再求和得出的结果可能有细微误差。
热点舆情事件舆情热度表
说明:表中总分依据网民关注度、传统媒体报道、网站推荐度、意见领袖关注度、境外媒体关注度、网下行动六项数据作加权处理后统计所得。各项权重分别为:网民关注30%、传统媒体报道15%、网站推荐度10%、意见领袖关注度20%、境外媒体关注度10%、网下行动15%。依据总分将舆情热度划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级别,热度相应由高至低。其中90.00分以上舆情热度为红色,事件最受舆论关注,80.00—89.99分舆情热度为橙色,70.00—79.99分舆情热度为黄色,70.00分以下舆情热度为蓝色,事件关注度相对最低。
传统媒体关注度由100多家中央级媒体、市场化媒体、广播电视媒体等三类媒体的报道数量做加权处理后统计所得;网站推荐由主要新闻网站的网站报道评论数、专题数、在线调查数、嘉宾访谈次数等4项数据做加权处理后统计所得;网民关注度由网民在主要网络社区/BBS、博客上的发表(发帖)量、浏览量数据做加权处理后统计所得;意见领袖关注度由400余位“意见领袖”的博文、BBS帖文和在学术文化类网站发表的言论三项数据做加权处理后统计所得;境外媒体关注度依据对路透社、BBC、美联社、纽约时报、泰晤士报、星岛日报、联合早报、FT中文网、凤凰网等25家境外媒体的报道数量统计、处理后所得;网下行动依据各事件所引发的网下行动的规模、激烈程度进行评估后所得,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级别,热度相应由高至低。
三、舆情热点事件概述及应对点评
新疆兵团:最牛团长太太
2009年国庆长假末期,天涯社区出现举报新疆兵团“最牛太太”在甘肃敦煌掌掴女导游的行径,帖子开始在网上热传,10月10日新疆建设兵团表示已对此事进行调查,10月12日晚,通过天涯社区宣布兵团农十二师党委决定,免去221团副团长陈伟、221团医院党支部书记于富琴夫妇两人职务,得到了媒体和网民的赞赏。
处理好源头,才能扭转网上不利局面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胡江春:
“最牛太太”事件处理得相当迅速,毫不拖泥带水。从10月8日帖子开始在网上热传,到10月10日新疆建设兵团注意到此事并开始调查,感谢广大网友对兵团的关系与支持。再到10月12日晚,新疆建设兵团新闻办高调回应网上盛传的“最牛团长夫人”事件,通过天涯社区宣布免去有关责任人职务。在特殊时期网络通讯不畅的情况下,多管齐下迅速的平息了社会舆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不过我们要防止网民对这类事件处理的诉求仅仅是简单的当事人被处分(撤职、免职等,甚至不属于处分性质的“停职”)。公众应当更期待事情的真相,追问事件背后的制度、文化等深层原因。如果公众仅以当事人是否被处分为目的的而忽视事情真相的话,一旦当事人被处分,恐怕会让众多网民失去追寻事情真相的动力,那么问责将很可能变成“秀”,流于形式。因为,相关部门为了平息舆论,就可能与当事人达成某种“协议”,让这种有“身份”的人在家休息几个月或者挪个窝,今天在这被免职,明天可能在另外一个高职位就职。毕竟,这种事情并不少见。在这类激起民怨的事件上,民众和相关部门可能需要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如何切实改良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如何加强对干部党纪政纪法纪的约束上来。
特邀嘉宾胡彬(天涯社区总编辑):
正常情况下,我们对网络舆论,对正常的投诉和批评,可以有一个适度宽容的心态,不必动辄如临大敌、草木皆兵。只要不是恶意造谣和违法攻击,让他说说也罢。但面对触犯众怒的突发事件,特别是基层公职人员横行霸道引发的公众对立情绪,我们就不能无所谓,不能听之任之,而要迅速反应,积极应对,尽快去化解危机,消除负面影响,如有可能,还要尽力争取将坏事变成好事。在这次网络危机中,新疆建设兵团反应快,有诚意,惩治当事干部不良习气的态度鲜明,尤其在当地网络不通的条件下,打电话、发传真,请网站协助,想方设法保持对话和信息及时透明,很快赢得了网民的普遍支持,乃至一片较好声,这是一个非常正面的案例。天涯的编辑也乐于配合,半夜三更起来接电话做记录,第一时间将兵团的处理决定发出来,再次扮演了“义务消防员”角色,这也是网站应尽的社会责任。
事实证明,处置网络风波并不是天大的难事,成败关键取决于我们的认识、态度和办法。不管什么都要一律删除,以为删除了就万事大吉,这最常见的思维误区。事件的源头在网下,只有源头处理好了,网上的不利局面才能扭转。比删除更好的办法有的是,就看我们愿不愿意做、会不会做。单靠删除无异于掩耳盗铃,化解矛盾、争取多赢才是硬道理,也是从对立走向和谐的根本途径。建议将如何化危为机、提高应对能力,纳入政府形象管理的机制和预案中,以便集聚智慧,共创和谐多赢。
云南昆明:螺蛳湾事件
2009年11月21日上午,昆明螺蛳湾市场因拆迁问题发生上千商户集体上街堵路事件。当天下午 3时许,昆明警方在云南网和昆明信息港等网站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通报事件情况,称警方已将24名涉嫌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并带头闹事的人员带离现场审查,至下午2时许螺蛳湾片区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逐渐恢复正常。与此同时,为提高信息公开速度,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在新浪网开设国内首家政府微博——“微博云南”,发布新闻。这一尝试引发广泛关注。
政府和谣言赛跑,短平快处置突发事件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董海博:
昆明螺蛳湾商业片区的拆迁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将公众的目光再度聚焦昆明。事件发生后,昆明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掌控”,并对事件做出“就事论事,不对群体性事件作‘过度政治化’解读,且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的部署。其后,昆明市政府针对商户的退租诉求,明确了资金退租、政府担保退租、经营权置换退租等几种方式,商户的诉求得到重视和满足。
信息的及时公布再次推动了事件的解决。事件当天,昆明市就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事件进行通报。其后,媒体迅速参与舆论监督,以“速报事实、慎报原因”等办法,争取主动权。而省委宣传部针对昆明市螺蛳湾批发市场的群体性事件,开通了国内第一家政府微博客“微博云南”。信息得到了及时、快速、准确、权威的发布,随后各类媒体对螺蛳湾情况作了大量报道,让广大群众知晓整个事件的龙去脉,前因后果,赢得了理解和支持。
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组织工作组进入现场对经营户进行劝解,并设立信访接待点,听取经营户的诉求,不与群众发生直接对抗、冲突;同时,对打砸、堵塞交通、袭击现场执勤民警的违法人员,则果断处置,确保了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云南方面冷静、理性、果断处置群体性事件,为全国各地处理类似事件作出了榜样。
特邀嘉宾程曼丽(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
昆明螺蛳湾群体事件由商户搬迁纠纷引起。突发群体性事件在近年来屡见不鲜,其酝酿过程有着一定的特殊性,爆发过程则比较迅速,并伴随有暴力等破坏性行为,以及谣言扩散等不良影响,所以,这类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危害性往往是很大的,它直接考验着地方政府的危机处置和信息管理能力。
可喜的是,这次,云南方面面对突如其来的事件,并没有表现得惊慌失措,反而是迅速采用立体、交叉、全方位的方式,使得事件在很短的时间内基本被平息,恢复了政府的公信力。值得一提的是,在事件应对过程中,云南方面开通了中国第一个政府官方微博客,用近年来流行起来的这种web2.0时代的新型信息传播方式,以最快速度在最大范围内和网民进行沟通,达到说明情况、澄清事实、驳斥谣言、稳定秩序、疏导民怨的作用。这次“短平快”解决危机的事实已经证明,在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和谣言“赛跑”时,全方位、不间断地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是多么重要。
我们也注意到,自去年以来,云南方面一改传统信息发布模式中存在的单一、死板现象,在很多事件的应对过程中不断探索信息发布方式的创新,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这些都值得肯定和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
广东广州:政府网上公布预算
2009年10月,广州市财政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的“数据统计”项目中公布了《2009年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114个部门预算均供免费下载,这是广州市首次在网上公开年度“账本”。广州市财政局局长表示,以后部门预算获得人大通过后,都将在网上公开。此举引发了广泛关注,网民普遍表示肯定,但也提出了一些质疑。
公众知情还不够,关键是参与和监督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苏玥:
10月22日,广州市财政局在网上公布了《2009年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114个部门预算均供免费下载,至次日中午,该网站访问量达到4万人次,并一度被“挤瘫”。财政预算公开一直是个很敏感的话题。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实施,但很多地方还是在用“国家秘密”来做挡箭牌,网民想看到这种信息并不容易。所以,对广州将政府“账本”摊于阳光下之举,网民的反应非常热烈。
大多数网友认为,“晒账”在观念、制度上的突破,使事件形式、意义远大于内容;虽然“家账”公开仅是一小步,却是公民知情的一大步。但网友也指出,这次公开的财政预算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不够彻底,如广州市委办公厅“支出预算总表”,只罗列出“行政运行、专项服务、专项业务”等几项,项目太过含糊,公款吃喝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等“三公”消费并未公开。网友直称,公开“家账”,三公消费不能“躲猫猫”,政府财务预算的公开,必须透明、详尽、具体,不遮掩、不回避、不笼统。更有网友大呼:看不懂!
对于网民的疑问,广州市政府虽然也用各种方式进行了回应,但很显然,并未消除网友的疑虑。专家认为,此次广州预算公开,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真真正正实现群众知情、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服务群众,将有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制度的执行力。同时也指出,公开不是目的,虽然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了尊重,但怎样实现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才更为重要,毕竟对于少数的、笼统的数据,即使是专家,也很难做出分析判断。我们期待下文。
特邀嘉宾陈潭(中南大学公共政策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2009年10月16日,广州市财政局将广州市2009年本级114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全部公开放到了“广州财政网”上。社会舆论在对这一举动给予赞扬的同时,也从公布的财政预算中解读出“三公消费”( 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不透明、机关幼儿园花费高昂、教育社保等民生支出不足等众多尖锐问题。
其实,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政府部门依然拒绝公开预算的当下,广州市的这一举措反映了政府进步和地方政治改革在某一领域的局部突破。实际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法规,其中规定了4项政府须“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还规定了应“重点公开”的11项政府信息,其中就包括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众所周知,尊重公民知情权,认真对待公民监督,这是委托代理条件下“人民政府”的应有之义。因此,政府对对包括预算在内的政务信息走向公开化,这是政府预算走向公共预算的第一步。其次,为了避免政府的自利性和部门预算的利益最大化,政府预算走向公共预算必须开展“参与式预算”,大范围地吸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政府预算的决策、规划和编制,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主持下开展预算听证,从而让政府预算报告不断走向科学化。再次,政府预算必须提交人大审议、讨论和通过,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和监督。因为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了人民的意见并直接对人民负责,政府预算走向民主化是受人民委托的公共权力机构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最后,在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既有框架下必须加强预算立法,因为预算的法定化是政府预算走向公共预算的充分而又必要条件。
江苏南京:徐宝宝事件
2009年11月4日,南京5个月大的婴儿徐宝宝因高烧等症状入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过程中不治身亡,家长投诉由于值班医生打游戏、睡觉等行为使得婴儿未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当地卫生部门最初通报否认了这一说法,后来由专家、网民、记者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的最终调查结果:患儿家属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值班医生隐瞒事实真相,市儿童医院调查手段简单、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上网玩游戏的当事医生被吊照开除,南京儿童医院诊治措施有失职行为,院长书记分别受处分。
第三方调查的成功试水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谷文杰:
江苏南京“徐宝宝事件”刺痛网民神经的不仅是备受非议的医生职业道德和脆弱已久的医患关系,更是医院和监管部门在处理这起事故过程中继续秉持掩盖真像,欺骗大众、工作态度不严谨,随意推卸责任的一贯作风。正因如此,才引起了大众的高度关注和谴责。
监管部门对此事件的应对过程和效果呈现了一个完整的“V”字,既有令人诟病的浅显行为,也有让人赞赏的开明举措,就整个事件的舆情应对来说,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行为瑕疵,但其灵活的应对方式和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
徐宝宝死亡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立刻引起广泛关注,网络上评论如潮。当医院发现此事已经形成规模性舆论的时候,便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虽然调查结果意图掩盖真相、推卸责任,但是其对舆论的重视程度和较快的应对速度还是值得肯定的。尽管如此,在透明度和公信力等方面,医院表现尤差。调查行为本来是以澄清事实,追究责任为目的,却被医院当作掩盖事实,欺骗大众,推卸责任的手段,令公众愤怒至极。而监管部门也是粗心大意,玩忽职守,在没有亲自对此事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的前提下,轻信医院的一方之言并作为调查的最终结果公布。这种不负责任的草率行为受到了广泛质疑和批评,使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受到极大损害。
在这种“老子调查儿子”的行为备受指责后,监管部门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立刻转变态度,灵活地调整策略,组织有第三方人士参与的调查团进行第二次调查。监管部门的这个动态反应机制,因时而动,变被动为主动,值得肯定。随后,在大相径庭的结果面前,监管部门的应对举措继续向好的方面发展,没有为了脸面继续掩盖真相,而是自揭家丑将真相如实地公布于众。此种公开、透明的调查机制,重新赢回了已经失去的民意,提升了受损的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完成了一次华丽的转身。在问责和赔偿方面,监管部门坚决的惩治了有关责任人,医院也爽快地答应了婴儿父母的赔偿要求,为此事件的平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特邀嘉宾杜骏飞(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网络传播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网络传播学会会长):
徐宝宝事件最初遵循以往突发民生新闻的传播方式,在网络上迅疾传播:11月4日,西祠胡同上出现求助帖;11月6日,半岛社区网民发贴《南京儿童医院医生上班忙“偷菜”害死五个月婴儿》,引来大量网民留言,随后被西祠胡同、天涯、百度贴吧等网络社区转载,引起社会关注。我们很难设想,假使没有网络媒体对民间议题的包容、 对新闻事件的全时性的响应,假使没有网民急公好义的网络民主精神,发生在一个普通人家的百口莫辩的事件会成为公众瞩目和社会调查的焦点。
仅仅3天后,主流媒体即发出响应:11月9日,《人民日报》最先报道徐宝宝事件《婴儿家长指责医生失职》,这成为公共议程转化的重要节点。受此激励,11月10日、11日,本地的龙虎网和《现代快报》才分别发表姗姗来迟的跟踪报道《儿童医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否定死亡患儿家长说法》(医院公布第一次调查结果,说明医生“没玩游戏”)、《徐宝宝父亲:卫生部门没调查过我 对结果寒心》。在此,我们也可以再做推论:因为有强力媒体的公信度、号召力、影响力做保证,因此才会形成比网络舆论更大的舆论压力,徐宝宝事件才会如此迅速地得到地方权力部门的强力关注,形成更为科学的第二次的调查,并就此从新闻议程进入政策议程。另一个推论是,在异地监督受限、本地监督缺乏授权的常规条件下,率先打破报道壁垒的第一篇报道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这样的首发来自权威的党报,其破冰效用就更为显著。
在网民和媒体的共同推动下,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了12人的联合调查组,各大网站报纸均关注调查走向。11月12日,龙虎网刊发调查最近进展:医生确实在玩QQ游戏,玩游戏的医生被吊照开除,医院负责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至此,事件的主体以调查结果基本可信、危机处理结果相对较能平息民愤而告一段落。
就一般同类事件的对比来说,南京市政府部门对徐宝宝事件的处理尚属合理,其对待舆论监督的接受度、危机处理的及时度、调查结果的可信度、事件处理的说服度,均达及格以上。但事件处理过程中两次调查结论不一的细节,再次暴露了我们的行政部门的通病:在一些网络事件面前,行政力的先天不足、社会沟通的缺乏诚信和科学之间,往往是交相助推的,也往往由此形成更为深刻的民意危机与政治危机。
我们同时还要注意到,此后仍然有诸多批判和深度思考见诸于媒体和网络,例如:11月13日,中国青年网接连刊文《南京婴儿徐宝宝是被“谋杀”致死》、《徐宝宝事件:拿什么来拯救医生?》,金羊网刊文《徐宝宝之死:究竟谁在隐瞒事实真相》。央视网发表评论“徐宝宝”调查事件引发的思考,评论说:真相虽然来的晚但是还是真相,真相的意义在于什么是错和如何改正,“真相是对这个孩子的家庭,是对这个孩子在天之灵,对这样一种医患纠纷最好的一种概括。”而网民“素衣白马客京华”发表的网文《徐宝宝案:真相之后,谁把追问进行到底?》有更为直接的质询:为什么解决问题一定要以生命为代价呢?医院能否及时处理管理漏洞,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网民喜欢站在弱势群体这一面,可为啥真相总喜欢站在网民这一面?难道网民天生就有精准的判断力?这些提问,虽然朴素简洁,但却深刻持久,值得我们反复深思。
湖南湘乡:校园踩踏事件
2009年12月7日晚10时许,湖南省湘潭市辖内的湘乡市私立学校育才中学发生一起伤亡惨重的校园踩踏事件,造成8名学生遇难,26人受伤。8日晨,湘乡市作出决定,免除朱清华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职务,按程序免除其教育局局长职务,并在查清事故的基础上,追究其他人员的责任。
给汹涌的民意一条安全通道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吴佶:
3年前的2006年11月18日晚,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发生校园踩踏事件,6人死亡,39人受伤。但是,三年后的今天,依然是校园,依然是踩踏,留下的依然是无尽的悲伤和无奈。相较三年前的“江西踩踏事件”第三天开始赔偿,之后开始对官员问责,本次的“湖南踩踏事件”的进步不可谓不快。12月7日发生的事故,8日一早湘乡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朱清华就被“火线免职”了,三个校方相关责任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可以说大多数民众在看到报道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了初步处理结果。直到第四日,死亡学生家长签署了赔偿书,事件告一段落。虽然有谣传称政府隐瞒了死亡人数,但是这种质疑的声音已经不成气候了。
可以说整个事件的危机公关中最关键的两步棋就是“撤职”和“赔偿”。对朱清华的“就地解职”可谓是“稳、准、狠”,直接切入关键点,让群众迅速“息怒”。关于遇难学生赔偿问题,而在第一轮赔偿方案没有得到遇害学生家属认可的情况下,按照城乡一个赔偿标准、赔偿标准上就高不就低、伤者全部免费治疗的原则,地方政府改变了以往政府赔偿中“同命不同价”的惯例,让家长们在第二天就接受了“快速赔偿”方案。事件在发生后第五天接近了尾声。我们可以看到,湘乡市政府抓住了处理群体性事件两点要害:第一,找准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第二,火速提出赔偿方案,把受害群众的不满压制在初始阶段。
可以说,此次“湖南踩踏事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杜绝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快速处理样本,告诉了我们寻找已久的“关键点”。当然,这是在抛开生命悲悯的前提下进行的纯理性分析,毕竟在面对无助的学生和家长时,我们的任何善后手段都无法挽救孩子们的生命。
特邀嘉宾方可成(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专栏作家):
狭窄的楼梯,昏暗的灯光,汹涌的人流,在这样恶劣的通行环境下,一名学生的摔倒就能引发8人罹难、26人受伤的惨剧。发生在湖南校园的这起踩踏事件不仅为校园安全敲响了警钟,更成为政府应对民意的镜鉴——很多时候,民意就像那汹涌的人流,如果不能给予一条良好的疏通道路,那么一点点小意外便可能引发巨大的事件。
在踩踏事件引发的民意面前,湖南湘乡政府迅速采取了包括免职官员、赔偿家属在内的应急措施,在相当程度上起到了“灭火”的作用。然而,这种“临时性”的应对措施就好像在拥挤的楼梯道里打开了一盏应急灯,虽然能够在相当程度上缓解危险,但却并不能治本。在这桩踩踏事件的处理中,政府信息不透明、公民和舆论难以有效监督等顽疾并没有改善,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了后来的死亡人数问责和政府信任危机。
要避免踩踏事件的发生,就必须拓宽楼梯,完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要避免民意发生“踩踏”,就必须从机制上进行改革,公开政府信息,诚意接受监督。只有这样,才能给民意一条疏通的道路。
广东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
2009年9月,广州番禺居民从媒体、网络等民间渠道得知当地要建垃圾焚烧厂。10月25日下午,番禺大石数百名业主发起签名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抗议活动。10月30日,番禺区政府召开了解释垃圾焚烧疑问的新闻发布会,但在这次会上出现的四位专家后来广受网友诟病。此后,围绕事件出现政府和附近居民的强烈争议,12月10日,番禺区表示,暂缓“垃圾发电厂”项目选址及建设工作,并启动选址全民讨论。12月20日,番禺区委书记应邀与反对垃圾焚烧的业主座谈。
墙,推倒了就是桥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何新田:
自2009年9月开始爆发的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最终以12月20日番禺区委书记亲往丽江花园,与反对垃圾焚烧的业主座谈并表示暂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而收场。在官民对话中双方最终达成了垃圾分类的共识,当地公众的环保意识也被充分激发了出来。
事件中,众多楼盘小区居民们自发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发出抗议声音,有网友将该事件改编成歌曲《番禺欢迎你》。11月23日,广州市城管委接待日里官民双方的克制尤其是民众的理性维权行动值得赞赏。12月10日,番禺区政府提出垃圾处理方式和选址将重新讨论和论证。从这些事件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新时期日渐成熟的中国中产阶级的成长和壮大,而且还看到了一个官民良性互动的公民社会成长的曙光。
2010年1月7日,番禺区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垃圾分类试点方案的修改内容,新增6个垃圾分类试点。方案对相关各方在垃圾分类各个环节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整场事件中民众的理性维权与政府的灵活应对不仅使得番禺事件成为官民良性互动的样本,也让番禺在破解中国垃圾围城危机探索生态文明城市新路上走在了全国前列。
整个事态的应对过程再一次印证了对话沟通的力量,官与民之间的那堵墙,推倒了之后就是一条通向未来的桥梁。如果当地领导从一开始决策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时就及时征询民意的话,番禺本来可以做得更好。
特邀嘉宾笑蜀(南方周末评论员):
番禺反垃圾焚烧的第一个特点是不激进。它所提出的口号,它所使用的手段,都是非常克制的,都局限在体制可接受的范围之内。所以,它不会吓着谁,既不会吓着庙堂,也不会吓着普罗。对庙堂而言,番禺业主的要求不过分,不是故意刁难,不是与庙堂为敌,所以不好断然拒绝;对普罗来说,这样的维权成本似乎并不高,自己也投入进去,生活不会受到影响。这是番禺维权的一个重要经验,即不能因为维权,因为目的高尚,就自以为占据了道德高地,就可以陈义很高,而罔顾普通人对安定生活的追求——追求安定是人的生命本能,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愿意付出自己的整个正常生活都被打乱的代价。所以,维权门槛要低,低到普通人能够承受的程度。
番禺反垃圾焚烧的第二个特点是无组织,有默契。维权门槛低,就有大量普通人涌进来,并充分发挥潜能。所以整个维权进程中,不存在也不需要什么意见领袖,都是一些平常不起眼的普通人在起关键作用。而这些起关键作用的普通人之间,也没有任何组织联系,惟一把他们联系起来的,只是他们精神上的默契。他们都是自觉地,自动地,自发地行动。但因为默契的天然存在,这些分散的行动,总是能够起到客观上互相配合、彼此呼应的作用,总是能够形成最大合力。
番禺反垃圾焚烧的第三个特点,是就地维权,在职业伦理范畴内,最大限度地起作用。这方面最大的亮点显然是广州的媒体人。没有广泛的媒体介入,番禺反垃圾焚烧是很难成为公共事件的。而广州的媒体环境虽然比其他地区的媒体环境稍稍宽松,但大的格局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广州媒体人的职业冲动,各自为战地充分调度全国范围的媒体资源,番禺反垃圾焚烧就不可能从一个地方事件上升为全国性的公共事件,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公共资源涌入,也就很难与地方权贵力量抗衡。
克制,理性,不冒险,不越界,不绑架公共秩序。但是坚韧,不放过每一寸体制空间,不错过每一次机会,并且把所有体制空间和机会都放大到极限,这样点滴地推动,或许是番禺反垃圾焚烧能够小有斩获的奥秘所在。这揭示了公民维权的一个可行的路径,堪为当下中国公民维权的标本。
重庆:打黑律师门
2009年12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证实,12月1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0年1月8日李庄案一审宣判,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此案披露后,一直在媒体和网络中存在巨大争议。
依法治国,疑义相与析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汪冬莲: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在重庆打黑案进入收官阶段的时候,由于李庄的“律师造假门”,此前一直占领民意制高点的重庆打黑除恶行动,出现了诸多不同的声音,有些声音还异常尖锐。从管辖权异议到律师“眨眼”也成犯罪嫌疑,再到警方所称的抓捕李庄所依据的证人证言及证据链的前后说法不一致,包括李庄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所声称的,公诉人的法律审判已经输光,想进行道德审判,所有这些,都挡不住重庆司法系统用不到一个月的“重庆速度”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被告人李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在演绎了“挑灯夜审”(一审庭审从头天上午9点10分开庭,至第二天凌晨1点多结束,马不停蹄地连续奋战了16个小时)的司法程序后,律师李庄先于他的当事人、重庆“黑老大”龚刚模获刑。
李庄案会不会成为重庆打黑行动的一个民意拐点?它将世人关注的焦点从重庆打黑除恶的得民心之举,转到了李庄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律师行使权利能否得到公权力的尊重。李庄案一审过程中所显露出来的瑕疵与漏洞也受到越来越广泛而深入的关注,舆论普遍认为该案的影响早已超出了案件本身,成为律师辩护权与警察权和政府公权冲突的经典案例,也或因其巨大的争议性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标志性事件。
特邀嘉宾牧沐(凯迪网络总编辑):
“重庆打黑”被网民谓之为“打黑风暴”,曾获互联网社区上几乎一致叫好的正面评价和媒体舆论的默契配合,一级政府的行为被网络民意簇拥并被舆论追捧,可以“空前”与“罕见”来形容。呈井喷形态的信息量清晰表明网络大众对黑社会的痛恨,对政府果断的打黑作为的肯定和赞许。
其后打黑风暴以“从重从快”的形态推进,随着黎强受审过程中的辩护律师、法学家赵长青的现身成为聚焦点并因此触发不同的声音,主要是有网友提出所谓“打黑运动化”的质疑,引发网上热议,但挺渝网民仍为主流。
而形成网络舆论两派的对掐始于“李庄案”,高潮是以媒体披露重庆惊爆“律师造假门”引发的,其发帖数量迅速增加,向质疑李庄被捕的程序正义引申。至此为止,应该说观点对立双方的讨论虽然激烈,却也不失为理性。此后,有不少帖子曝出“李庄捞人”或与之相关的揭内幕性质的信息,并未平息质疑声浪,反而凭添“转移焦点、转移公众视线”的批评。争执焦点集中有网友提醒“支持打黑、反对黑打”上,“挺渝派”观点认为打黑是大局,是民意主流、其社会意义深远,不容杂音干扰;其对立面也不一定都属于“挺李派”,正如微博客上的网友贴而言:“别搞错了,我不同情律师李庄,我说的是李庄案,是说司法制度的表现。”这一派坚持:打黑无可非议,但打黑不能违背程序正义,支持李庄案中的律师合法权利。
在重庆打黑风暴中的舆论交锋中,个人认为最意味深长的莫过于:当地政府在推动打黑的过程中,认识到了舆论引导和舆论保护的重要性。从打黑开始到纵深阶段对舆论的应对,其对时效注重和信息反馈姿态都是得法的。但当舆论形势大好时对质疑声音似乎过于敏感,司法部门对专业领域里疑问的回应未能抓住重点,有相当粗糙草率之处。须知舆论利器是一把双刃剑,尤须警惕过犹不及,使用得当与否决定引导成败。这里所指的还包括,当地媒体在此过程中反应快捷,配合积极,但也对某些质疑与批评反应过当,操之过急。须知全国乃至全球各类媒体形形色色,评论界高手如云,也不乏吹毛求疵的见缝插针,在这么一场万众瞩目的典型事件中,即便掌握了足够的一手情资,也忌讳那类居高临下的“政治正确”身段,媒体强势的客观体现不在信息量上,而在于表现手段的客观,有中立立场的行业秉持。媒体保驾护航的核心价值是依靠事实说话、能凸显还原真相的能力。应该说,当地媒体的表现在后半场对重庆打黑是起了减分作用的,值得省思。
还要特别肯定的是,重庆当局在“打黑风暴”的舆论交锋中,未采取那类针对全国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联动封杀方式,大体上保持了对此事件媒体发布正反信息的对称与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说,重庆当局做出的这个表率也算加分之举。
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豪车事件
2009年11月,《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图)》一贴引发了广大网友的追逐,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女检察长刘丽洁被爆“用公款购置价值百万余元的豪华汽车供自己使用”。其后,阿荣旗相关部门回应“豪车”仅为“借用”,此事为非法上访者的“网络诽谤”,在网民中引发不满,其后当地检察院“豪华办公楼”等问题相继曝光,12月20日,呼伦贝尔市委、监察局、检察院对该问题联合作出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也向有关部门提出引咎辞职。
开启“网络举报”的信心之门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单学刚:
2009年岁末,6万人小县城的女检察长开百万豪车的照片在网上被曝光。内蒙古阿荣旗检察院原女检察长刘丽洁“豪车”事件,虽因刘丽洁的黯然辞职而告一段落,然而,当地在事件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初始阶段的不恰当应对,使得这一事件给当地政权机关带来的公信力损失远远没有得到弥补,其留给人们的反思是长时间和深刻的。
面对网络曝光,在“有图有真相”的背景下,阿荣旗相关部门一开始的反应却是“豪车”仅为“借用”,此事为非法上访者的“网络诽谤”,这个态度显然与网民的期待相去甚远,于是,事件持续升温,网民一面是持续不断予以关注,一面还动用各种手段挖掘进一步的相关“线索”,除了“官商勾结”的疑问外,阿荣旗检察院兴建豪华办公楼、刘检察长在上海拥有房产、家中巨额财产曾失窃……诸多新“线索”不断出现,虽说是真真假假,让人难以辨别,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使得当地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力更加受损。同样在2009年第四季度,新疆兵团“最牛团长太太”事件就与阿荣旗豪车事件形成鲜明对比。同是发生在中西部地区,同是官员的不当举动被地网络曝光,同是在网上引发强烈反响,不同的是,在事情发生后,新疆兵团迅速开展调查,克服特殊时期网络不畅的困难,积极与网络社区联络,取得网民信任。
不同的思路也自然导致了不同的结局。新疆兵团不护短,几天之内就把失范官员果断免职,而刘丽洁却在距事件曝光已长达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被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辞职”,一面是网民的高度评价,一面是网民的持续质疑,孰是孰非,一目了然。在大众麦克风时代,对网络突发热点的第一应对至关重要,这不仅考量着地方当政者对网络舆论的驾驭能力,更考量着地方当政者的综合执政能力。
诚然,网民群体的特点决定了网上容易使部分失实、非理性和过于主观的声音占据主导地位,但是从根本上讲,网络监督的兴起还是落实群众监督权的直接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重视网络监督,敬畏网络监督,真诚地回应网络监督的观念已经越来越为地方党政机关接受。我们希望的是看到越来越多的周久耕案、林嘉祥案等网络监督的经典案例,而不是王帅、吴保全等被控“诽谤”的无奈。
特邀嘉宾卢新宁(人民日报评论部主任):
相对于一些更加激越的公共事件,豪车事件看似平淡无奇,但却同样蕴藏足以构成沸腾舆论的主题词:国家级贫困县与女检察长的豪车,权力与金钱,官与商,自然也就难逃“官商勾结”的合理想象和“权钱交易”舆论漩涡。
值得致敬的是,网友在一波三折的事件进程中再次显现自己在反贪反腐斗争中的力度和速度。从曝出坐豪车的照片到查出建豪华办公楼、买超标车的实情,再到揭出上海豪宅的传闻,“网络断案”的迅猛推进路径让人忆及当年的“周老虎”。
相对于网友的逐渐成熟,地方政府处置危机的手段依然薄弱。既没能从诸多同类事件的经验教训中汲取智慧及时调查、果断处理,又没能与网友势如破竹的追问调查良性互动同进同退,先步步为营后节节败退,导致处处被动。结果虽以两个“警告”和刘丽洁的“请辞”,强掩上了“豪车门”,但这样的处置依然难以服众。调查不能止于请辞,责任更不能随着“官帽”的脱掉而一起被脱掉,那扇虚掩的“豪车门”,成了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又一道裂痕。
“豪车事件”尚有更值深思之处。网友的举报一度被当地检察院断为“故意诽谤”。这种令人惊惧的定性在2009年若干“网络举报”事件中暗流涌动,俨然一些地方抵抗监督的利器。在中央领导多次强调反腐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的今天,在我们的社会日益强调保障公民表达权监督权的今天,武断粗暴地以“造谣”“诽谤”的恶名定性“网络举报”,无疑既缺乏法律意识,又违逆时代潮流。从这个角度看,在新年到来之际“豪车事件”的最后解决,一定程度上关上了“因言获罪”的恐惧之门,开启了“网络举报”的信心之门。
浙江湖州:“临时性强奸”
2009年10月,浙江湖州市南浔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强奸案中,考虑到两名犯罪嫌疑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给予起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10月30日,网友辽河鱼在华声论坛、天涯论坛、网易论坛等论坛发帖《“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新名词诞生了》,一日之间,点击数十万,网友争相转载,“临时性xx”遂成为网络热门词。12月31日末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以强奸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一年六个月。
为何网络曝光事件,正确的往往是网民一方?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闭淑娟:
2009年的最后一天,曾引发“临时性”这一网络名词的“南浔强奸案”,经过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正义的法律再次证明了网友的正确。
为何经由网友曝光的事件最后结果大抵都是网友正确?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事件曝光至最后形成较为统一的网络舆论的过程中,经过了众多网友之间针锋相对的激烈辩论,这一辩论的过程最大程度上去除了单个网友的偏激和偏见,并随着事件的发展不断补充最新的内容,因此最后形成的较为一致意见的网络舆论已经离真相非常接近。“周老虎”事件就是这一辩论过程的典型展现。证明周正龙的虎照为假的关键证据——年画虎不仅首先由网友提出,并且经过了众多网友在各个方面的一一证实,为推动真相的水落石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周老虎”之后的众多网络事件中,这种经过网友辩论形成的网络舆论多次被证明是离真相最近的。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国内网络社会的日趋成熟,说明网络舆论的含金量在逐步提高。
对地方政府而言,如何面对日渐成熟的网络舆论,关键仍在态度。如果能与网友一样,抛开既定立场,不为权贵者讳,就不难作出积极回应双方合作共同找出事件真相。如果仍觉得网络舆论不可信,不可用,或者希望有所遮掩,那么只会将其视为“麻烦制造者”,自行关上与网友沟通的大门,也就关上了与网络民意沟通的大门。
特邀嘉宾五岳散人(知名网友、专栏作家):
“临时性强奸”这个词最搞笑的自然是“临时性”这三个字,但法院方面最初使用这个词的时候,并非是打算重新创制一个法律词汇,而是说明一个状态:此事并无预谋。
但很遗憾的是,在司法领域当中,创制性名词并不能具有合法的法律效力。不但不能具有法律效力,更多的时候其实是一种让人能够看出来的定向式思维。比如在这个案例当中,减轻罪责就是一种既定目标,在这个目标已经确定的情况下,才有各种各样的考量,自首、没有预谋之类的说法才会出炉。也正是在这种预定目标的情况下,最终这种临时性的词汇成为了永久性的耻辱。
这是法治社会尚未能够真正形成的表现。很多时候,我们这里并非是罪刑法定,而是先要设定一个目标,然后把相应的法律填补进去作为佐证,法律并非是主菜,而只是一个菜名的标牌。这个标牌怎么写,自然也就是随心所欲的事情了。以至于在现有的标牌不敷使用的时候,要写下这个“临时性强奸”以证明其判决的正确。
在这种思维不得到彻底清除之前,估计我们的法制建设还只能用任重道远来形容。
四川成都:拆迁户自焚事件
2009年11月13日早晨,在成都市金牛区发生一起恶性拆迁事件,女主人唐福珍以死相争未能阻止政府组织的破拆队伍,最后“自焚”于楼顶天台,11月29日晚,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政府部门将其定性为“暴力抗法”,被拆户控诉政府“暴力拆迁”。12月3号,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召开情况通报会,认定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拆除违法建设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但在唐福珍自焚过程中,判断不当、处置不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停职接受调查。
不要挑战公众智商和人伦底线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王俊岭:
这是一个痛入骨髓的悲剧。一个本来可以妥善解决的民事纠纷竟然以最坏的方式了结。备受争议的拆迁条例合理与否姑且不论,当地政府对于这一个案的应对也存在诸多严重失误。
在唐福珍屡次向自己身上浇汽油并声称要自焚的时候,拆迁人员仍然没有停止强拆行动,置人命于不顾,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人的生命不容“猜测”,即使仅有1%的风险,也应该把保护公民的生命放在首位。为了公民脚下的一块土地而如此漠视公民的生命,必然会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严重流失。
官方始终咬紧唐福珍“暴力抗法”的定性不松口,是网论最大的争议点,让网民感到匪夷所思。首先唐福珍并没有对执法者施暴,至于唐的家人如果如官方所说曾“向执法人员投掷砖头、石块、汽油瓶及点燃汽油等方式阻挠”,那么他们在凌晨5点从家中睡梦中被惊醒后,以及节节败退到四楼屋顶的过程中,强拆一方究竟对他们做了些什么,官方并没能成功说服公众。如唐福珍亲属所陈述,拆迁人员“不分男女老少,见人就打”,官方对此显然还需要给出进一步的澄清。
在整个事件的应对过程中,金牛区官方表现得冷漠而倨傲,对于公众的质疑和愤怒不屑一顾。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千万不要挑战公众的智商和人伦底线。霸王硬上弓和瞒天过海的手法虽然可以一时平息事态,却把不信任的种子长期种植在公众心中。
特邀嘉宾姜明安(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以唐福珍事件为代表的拆建纠纷是我国新时期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突出反映。要解决社会这些问题和社会矛盾,首先要搞清楚产生这些问题、矛盾的根源是什么,只有认清楚问题、矛盾的根源,才能对症下药。近年来暴力拆迁时有发生,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当政者未坚持以人为本,而是以GDP为本、以政绩为本的思路处置问题。拆迁说是为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但是老百姓不一定乐意。他不愿意离开他祖辈居住的地方。再说,补偿标准定那么低,你把他的旧房子拆了,他买不起新房子,他当然不让你拆。实质上,有些人不是真替老百姓着想,而是替自己着想: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甚至是为了与开发商共谋利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人过分依赖“卖地”,依赖房地产业发展当地经济的思路和政策。
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显与《宪法》、《物权法》和《房地产管理法》要求的“先征收补偿,后拆迁”的规定相抵触。我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条例”的建议,也希望推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设计和确立的法规违宪、违法审查制度实际运作起来。因为没有违宪、违法审查,就没有对政府权力和地方权力的制约,就没有人权保障。而没有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就没有宪政和法治。
从网络舆论角度看,唐福珍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巨大反响并不偶然,在现代信息社会,互联网已经成为公众自由发表观点的重要渠道,在这种背景下,突发事件的信息透明度大大提升,任何官方即使有动用权力封锁此类新闻事件的心和胆,也没有封锁此类新闻事件的术和力。网络舆论通常能反映多数民众的良知,表达正义,“同情弱者”在通常情况下就是良知和正义的体现,任何机关都不能无视网络舆论;当然,对网络舆论也需要加以引导,防止情绪化,防止“多数人暴政”,民主需要法治制约,民众激情需要法律规则、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去中和,我们应尽可能营造一个司法与舆论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
特邀嘉宾杨良化(《新闻战线》原总编辑):
人民网“2009年上半年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测评中,四川成都市在处置“6.5”公交车燃烧事件中,以政府响应、信息透明度、政府公信力、恢复秩序、动态反应、官员问责等多项指标居首或领先而被排名全国地方政府应对能力之首。当时我曾为此写过点评,对成都市的开明态度和积极对策多有褒赞。然而,面对今次的成都拆迁户自焚事件,我无论如何都无法说出赞同的话。
对唐福珍浇油自焚对抗拆迁这件令人痛心疾首的惨剧,至今也许仍众说纷纭:当地有些官员可以从建筑确系违规、拆迁程序合法、事主行为极端、现场施行抢救等方面为自己解脱,而更多的人则从物权、法制、人性、文明执法等方面予以探究和申斥。依我看,这里有必要引入“执政效应”的概念,从更高的层面加以审视。任何行政措施,当然以收效为目标,追求“执行结果”是很自然的。但不要忘记,任何施政行为,也会或多或少带来深层次的“执政效应”,即公众对施政的接受度和对当局的认同感。“执行结果”和“执政效应”在实践中并非完全一致,你可以依靠行政能力推展和实现许多目标,却不一定能让这些举措都得到大多数人的由衷拥护并赢得对政府的加分。清醒的、负责任的政府和执政者,必须追求二者的统一,不仅要致力于“实事”的办实,而且要讲求把“实事”办好,既要“办事”,更要“赢心”;不仅要依法行政,而且要理性行政、科学行政、人性化行政。不要再干只看短期结果、不顾长远效果,办了傻事、丢了人心的蠢事。时下,各地因个案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其深层次原因正是长期不问效应的执政行为积下的矛盾和情绪的爆发,而今天的不当执政,也同样为将来埋下积怨的种子。古往今来有关鱼与水的关系、民与舟的关系的古训,其警示意义不可不察。成都拆迁户自焚事件在国内外所带来的严重恶果,可谓是执政效应极劣的典型案例。有人痛惜,如果有办法检测人心向背票,此案有可能使政府流失1000万张选票!
从上半年的全国第一,到四季度的倒数第一,成都似乎坠入悖论,其实并不奇怪。这反映的恰恰是当前我们面临的高速发展、深刻变化、深度转型的社会现实给政治组织、政权机关和从政人员带来的新挑战和新课题。面对社会公民化、利益多元化、生活多样化、传播现代化的现实,许多过去尊崇的信条发生了突破,许多过去制定的政策已不合时宜,许多过去行之有效的措施不再可行,“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各地各级政府在任何处置危机、处理公共事件、善待媒体、应对网络舆情等方面都面临着适应、学习、创新的任务。成都市看似坠入自我冲撞的怪圈,实则折冲调整过程中很正常的反复,相信从上下半年一正一反两件事的对比反思中,必能获得更深刻的醒悟和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