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法学家省籍分布大盘点(十一):京津篇
发布日期:2009-12-0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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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树臣
 北京市人,1949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78年2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学习,1982年2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留系任教。从事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法律文书写作等教学研究工作。1993年8月被评为教授,1993年9月在张国华教授指导下在职攻读博士学位,1996年2月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1996年6月被评为博士生导师。1997年4月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05年4月调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任部长。在此期间,武树臣教授继续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和指导中国法史博士研究生。武树臣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比较法律文化、民事审判、司法改革、奥运法律实务。

陈云生
北京市平谷县人,1942年生。1966年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毕业后在广西从事过司法、教育、行政工作;1978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深造,师从著名法学家张友渔教授攻读宪法学专业,1981年和1987年先后获得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是中国本土培养的第一个法学博士,也是张友渔教授的唯一博士生)。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代表作有《民主宪政新潮――宪法监督的理论和实践》(独著),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等。陈云生研究员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宪法研究会理事。

马俊驹
北京市人,1941年生。1966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曾在基层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982年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并到武汉大学法律系任教。曾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副教授、教授。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俊驹教授拥有多部极具影响力的作品,其中就包括《法人制度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蒋立山
北京人,1962年11月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蒋立山教授在法治道路的研究中独树一帜,提出“政府推进型与民间自发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该文曾在《中外法学》上分为两期连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焦洪昌
北京人,1961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第二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焦洪昌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人权理论、宪政理论,代表作品有《选举权的法律保障》、《私有财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一个宪法学视角》。  

张保生
北京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主任。张保生教授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获哲学硕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张保生教授还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证据法、法理学,主要著作有《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等。

朱景文
北京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教授,1982年毕业于人民大学法律系,获硕士学位,从1982起,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至今。1987-1988,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CLEEC);1997-1998,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富布赖特访问教授;1999-2000,荷兰莱顿大学欧洲研究中心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高级访问教授。研究领域包括法理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朱景文教授还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社会哲学和法律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

费安玲
北京人,满族,1959年11月生,法学博士,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意大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第二检察分院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费安玲教授2004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得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1月-1994年7月在意大利罗马大学法学院学习并从事罗马法原始文献翻译工作,1999年11月―2000年5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在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进行研究工作,1994年至2007年,先后近二十次在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罗马第二大学、博洛尼亚大学、比萨圣安娜研究大学等欧洲著名大学举办学术讲座或客座讲学。  

何家弘
北京人,满族,1953年生。1979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学习法律;1986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此后曾两次赴美国进修学习,并于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侦查学方向和证据学方向),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欧洲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黄京平
北京人,1958年1月生。198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94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兼职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暨常务理事等。主要研究领域为犯罪学、刑法学等。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等科研项目多项,出版《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研究》等书籍30余部,论文40余篇,主持、参与的国家级或者省部级科研项目多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

叶 林
北京人,1961年11月出生。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班,留校任教后,师从赵中孚教授攻读民商法博士课程,并于1993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公证律师业务委员会委员。叶林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证券法,出版了多部证券法专著。

刘 星
北京人,1958年生,北京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星教授1981年至1985年,就读于中山大学法律系本科,198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至1988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988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至2008年,在中山大学法律系任教。2008年至今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刘星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出版多部重要作品,包括《法律是什么》、《西方法学初步》、《中国法学初步》、《西窗法雨》、《古律寻义-中国法律文化漫笔》、《法律的隐喻》、《法学作业-寻找与回忆》。

郭寿康
天津人,1926年生,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48)和法学研究所(1952)。曾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乔治城大学、加州大学法学院及德国马普研究院工业产权、版权和竞争法研究所研究进修。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讲座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版权研究会副会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仲裁员,国际版权学会执委,国际工业产权学会理事。

苏亦工
天津人,1962年12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长期从事法律史学的研究,尤长于清代法制、香港法律史及比较法律史的研究。苏亦工教授多次受邀出国访问研究,1993年8月-1995年10月在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进修比较法制史。1997年9月-12月底、1998年12月-1999年1月、1999年11-12月、2001年2-3月间4度在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侧重研究香港适用的中国固有法律及习惯。2001年9月—2002年8月,受韩国高等教育财团资助在韩国汉城国立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研究一年。法学专著:出版专著4部,包括:《明清律典与条例》、《中法西用——中国传统法律及习惯在香港》及《中国近代警察史》(合著)。

徐大同
天津人,1928年出生,中国著名政治学家,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天津师范大学资深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先后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曾当选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华侨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天津市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先后担任中国政治学会常委理事、副会长、顾问,天津市社联副主席、天津市政治学会长、法学会副会长。徐大同教授的著作包括《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西方政治思想史》、《20世纪西方政治思潮》、《当代西方政治思潮》、《现代西方政治思想》、《现代西方政治思潮》、《西方政治思想史(五卷本)》、《中西传统政治文化比较研究》、《中西政治思想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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