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始
发布日期:2009-12-24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作者:佚名

20091224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等文件,就申报事宜做出了系统的规定。在同时发布的《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中,法学类共包括152个条目。

1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法学类)

3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下载

4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下载

5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下载

1 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3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我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六、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八、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九、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十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十二、本年度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十三、获准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十四、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从我办网站“项目申报”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或向受理单位索取。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

十五、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基层科研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依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十六、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受理当地的课题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受理兵团的课题申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的课题申报,中央党校科研部受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直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国社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十七、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基层科研管理单位,要确保做好课题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完整。申报数据录入一律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

各地报送我办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即xmsbsj.dbf文件);用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

十八、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时间从20091230日起至2010310日止。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务必于2010315日前将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通过电子邮件(E-mailnpopss@vip.163.com)发至我办,要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的一致性;务必于320日前将申请书和统计表报送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

邮政编码:100806;电话:(01083083060

中央党校科研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

邮政编码:100091;电话:(01062805183

教育部社科司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

邮政编码:100816;电话:(01066096895 58801803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91224

2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法学类)

1.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

2.科学发展观与民主法治建设研究

3.以人为本的法治观研究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研究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原理研究

6.地方立法问题研究

7.中国宪法法律的实施保障研究

8.当代中国的法治精神与法治文化研究

9.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关系实证研究

10.网络条件下的民主与法治研究

11.中国城市法治建设实证研究

12.民主决策法治化研究

13.健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权行使机制研究

14.中国传统法的价值基础研究

15.传统中国的情理法研究

16.中国司法传统中的理性与经验研究

17.明清时期中国的司法构造与运作原理研究

18.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

19.法学教育改革研究

20.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研究

21.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律体系研究

22.涉诉涉法上访实证与对策研究

23.房地产开发中腐败行为预防与惩治法律制度研究

2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

25.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研究

26.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27.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

28.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设定与实施研究

29.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统一解释制度研究

30.人权法理论的当代发展研究

31.维护治安与保护人权研究

32.人格权体系及保护制度研究

33.平等发展权法律保障研究

34.制度性歧视研究

35.我国女性权利受损之救济研究

36.公民参与法律制度研究

37.特别行政区制度研究

38.中国民族关系的法律问题研究

39.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问题研究

40.散居少数民族权利保护问题研究

41.宗教法律问题研究

42.中外行政监察制度比较研究

43.中外民意表达法律制度研究

44.行政组织法研究

45.行政问责法治化研究

46.中国特色调解制度研究

47.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法律机制研究

48.政府编制法律问题研究

49.海外利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50.跨国投资法律制度研究

51.网络安全监控法律对策研究

52.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53.公共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54.中介组织法律问题研究

55.非政府组织法律问题研究

56.网络舆论法律规制研究

57.户籍制度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58.犯罪构成论体系比较研究

59.群体性法律事件的刑法应对研究

60.惩治与防范恐怖主义犯罪研究

61.国际刑事公约在国内法中的贯彻研究

62.中美刑法基本问题比较研究

63.经济纠纷中的罪与非罪研究

64.贿赂犯罪研究

65.现代交通安全的刑法治理研究

66.黑社会犯罪研究

67.网络犯罪的刑法对策研究

68.环境犯罪的刑法对策研究

69.当代中国犯罪治理模式研究

70.中国民法典制定研究

71.小产权房实证调查与法律对策研究

72.民事主体制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73.物权法实施问题研究

74.新农村建设中农民财产权利与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75.意外事故人身伤害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

76.侵权的法律对策研究

77.两岸四地民法比较研究

78.网络侵权研究

79.继承法修改完善研究

80.商法总则制度研究

81.海商法修改研究

82.金融稳定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83.垄断行业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84.政府特许专营法律制度研究

85.BOT法律制度研究

86.中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研究

87.房地产市场法律制度研究

88.开发区法律制度研究

89.国内区域经济合作法律机制研究

90.国家财政投入监管问题研究

91.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研究

92.产业结构调整法律制度研究

93.科技创新投入与激励法律制度研究

94.反映市场基础作用的资源配置法律制度研究

95.自由贸易区法律问题研究

96.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97.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98.特许经营权法律制度研究

99.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法律保障研究

100.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

101.企业并购法律问题研究

102.司法职权优化配置研究

103.传媒(网络)与司法的关系研究

104.民事执行研究

105.民事审判检察监督研究

106.行政审判检察监督研究

107.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108.司法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研究

109.减刑假释程序研究

110.刑事诉讼事实认定标准理论研究

111.法律推理中的直觉和逻辑研究

112.刑事证据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研究

113.电子证据问题研究

114.反腐案件证据制度研究

115.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研究

116.刑事犯罪被害人救济法律制度研究

117.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研究

118.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研究

119.民事行政交叉案件审判研究

120.版权保护与版权产业研究

121.商标注册与商标使用研究

122.专利许可合同研究

123.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124.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研究

125.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研究

126.生态改善法律问题研究

127.气候变化应对法制定研究

128.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129.统筹城乡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130.水资源法律问题研究

131.稀有资源法律问题研究

132.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133.就业促进法律机制研究

134.慈善事业法律制度研究

135.《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效果研究

136.国际法体系化研究

137.国际条约对国内影响的评估机制研究

138.全球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139.国际裁判机构的兴起及其对国际法的影响研究

140.刑事司法协助法研究

141.国际人权法新问题研究

142.我国管辖海域法律问题研究

143.我国陆地边界法律问题研究

144.比较法学与中国法学走向世界研究

145.国际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研究

146.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制定研究

147.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法律机制研究

148.多边贸易体制发展趋势与对策研究

149.双边投资协定核心条款研究

150.WTO多哈回合谈判未决议题的法律对策研究

151.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研究

152.国外文化产业促进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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