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创新网关于遴选“新秀100”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9-11-1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中国法学创新

关于遴选“新秀100”的公告

为了发现、汇聚和培育青年法学人才,发挥优秀青年法学人才的示范导向作用,中国法学创新网决定启动“新秀100”计划,在5年内(20092014年)从全国范围内遴选100名德才兼备且富有学术发展潜力的青年法学学人,搭建展示优秀青年法学人才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的平台,打造中国法学青年的“名人堂”、未来法学家的俱乐部。

一、遴选的基本条件:(1)入选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拥有副高职称且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2)应当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良好的学术品德并能严格遵守学术规范;(3)应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发展潜力,有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4)以追求学术人生为志向者优先。

二、中国法学创新网将动员、组织社会资源,对“新秀100”入选人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宣传和鼓励:

1. 利用中国法学创新(www.fxcxw.org.cn)、法律博客网、中国民商法律网、雅典学园网等网络平台进行推介和宣传。中国法学创新网将在“新秀100”栏目下为每名入选者建立个人动态网页,包括“个人介绍”、“新秀访谈”、“学术活动”、“学术成果”、“法学之外”等子栏目,系统展示每位法学新秀的学术兴趣和研究方法,彰显其个性与才华,并持续关注其学术成长以及对法治建设重大、热点问题的看法。

2. 拟与《法制日报》等主流平面媒体合作,开辟专栏介绍法学新秀;

3. 通过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向核心期刊推介、宣传法学新秀;

4.法学新秀可优先参与由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组织或者承担的中央机关重大委托项目的研究;

5. 法学新秀将优先获得参与“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由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组织或者承办的学术活动并担任主讲人或评议人的机会;

6. 在适当时候将法学新秀的访谈和科研成果摘要结集出版;

7.颁发适当形式的荣誉证书,并积极寻求合作者给与入选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8.拟在时机成熟时,举行年度十佳法学新秀的评选。

三、中国法学创新网将组成具有公信力的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公允的评审。

欢迎广大青年法学学人踊跃申请,同时也期待各法学院和政法机关、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组织集体申报,并对“新秀100”项目提出宝贵的意见。

联系电话:01066513508

电子邮件:qnlt666@163.com

中国法学创新

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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