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陈俊博士应邀参加“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律师业”国际学术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1-06-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2011年6月11日,由“全球化、法律职业与新兴经济体”(Globalization, Lawyers, and Emerging Economies,GLEE)课题组策划,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主办,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和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研究中心协办,廖凯原基金会捐赠项目资助的“2011凯原法学论坛——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律师业”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隆重举行。来自哈佛大学、威斯康辛大学、印第安那大学、日本东芝株式会社、巴西FGV大学、韩国延世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君合律师事务所、《民主与法制》杂志等高校及机构的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律师齐聚上海,共同探讨“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律师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讲师邀出席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

尤陈俊博士应邀参加“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律师业”国际学术研讨会

作为16位主题报告人之一,尤陈俊讲师以“民国时期的律师职业伦理”为题,在“中国律师业发展史”单元中第二个发言,向全体与会者分享了自己的研究。他利用图文并茂的PPT向与会者展示,自从律师这一职业经由1912年9月颁布的《律师暂行章程》在中国正式确立以来,便一直面临着“法律商业主义”的侵蚀,甚至不乏有人认为“律师者,近时之大营业之一”。尽管民国时期的相关法律也试图对此予以规制,但“高尚之职业”的自我宣称与律师嗜利的社会形象之间的冲突,始终是困扰着民国时期律师业的大问题之一。而这种张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律师准入制度不完善而造成的“恶马害群”所引起。其中的得失与教训,对于今天中国的律师业而言也大有借鉴和警醒之处。
“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律师业”国际学术研讨会,源于由两位国际知名法学家——哈佛大学法学院的David B. Wilkins教授与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的David M. Trubek教授——主持的GLEE课题,也就是关于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国家的法律职业全球化的比较研究。GLEE课题的关注重点,是全球化对于主要新兴经济体国家的法律秩序所产生的影响,其中包括商务法律市场、公益法、法学教育以及这三个主要问题域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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