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磊博士近期学术活动(2007.01-2010.10)
发布日期:2010-11-0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学术会议

1.2010年9月17日至19日,“中国高校人权教育研讨会(2010)”,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丹麦人权研究所主办。
2.2010年8月27日至28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郑州大学法学院主办,会议主题为“宪法与法律体系”。提交论文并做主题发言《难以启动的法规审查》。
3.2010年7月30日,第六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办。提交论文并做主题发言《“解释宪法”与“监督宪法的实施”之辨析》;在开幕式上,向与会代表报告了该系列会议前五届成果集结出版的《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2004-2009》的编写说明。
4.2010年5月2日至3日,“新世纪民法典的新元素”两岸学术研讨会,政治大学法学院主办。提交论文并由赴会代表宣读发言《侵权法对大陆医疗纠纷二元赔偿结构的影响》。
5.2010年1月22日至23日,“中国宪法青年学者论坛2010”,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主办。提交论文并做主题发言《民生问题的宪法权利之维》。
6.2009年12月13日,“转型期法治”学术研讨会,杭州六通宾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提交论文:《“法治浙江”以“法制浙江”为核心》、《论“强县扩权”政策的宪法空间》。
7.2009年12月13日,“浙江经验与中国发展模式”国际学术研讨会,杭州玉泉饭店;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瑞典隆德大学东亚和东南亚研究中心、浙江大学社会科学院、浙江大学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办,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承办。提交论文:《“法治浙江”以“法制浙江”为核心》http://intranet.cpa.zju.edu.cn/show.aspx?id=6042&cid=201
8.2009年5月30日,第五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福建平潭,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浙江大学亚洲法律研究中心主办,中共福建省平潭县委组织部承办。提交论文《论合宪性限定解释》,围绕此文做主题发言“合宪性限定解释与合宪性法律解释的分工”。
9.2008 年7月5日,“《钦定宪法大纲》颁布100周年学术研讨会”,山东大学法学院与中国宪法学会研究会、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主办,山东威海中汇大酒店。提交论文并做主题发言:《清末与民国时期宪法学方法运用状况考察》。
10.2008年3月29日至30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诉性国际研讨会”,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北京怀柔。提交论文:《民生问题的宪法权利之维度》。
11.2007年10月20日至21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厦门大学法学院主办。提交论文并做主题发言(第一论坛第三单元):《规范宪法学的开放性》;在闭幕式上,代表第一论坛做总结发言。

“公法论坛”(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主办)

1.第十五期“公法论坛”,2010年9月28日(周二)晚,自由发言。
主题:Record Under the U.S. APA(金承东),论行政诉讼和解的正当性困境及其化解(张旭勇)。
2.第十四期“公法论坛”,2010年6月23日,做评议。
主题:法律责任概念的形式构造:不法行为与救济权关系之分析——以凯尔森的法律责任理论为基础(余军),人权对话语境中的“民族”问题话语转换(刘东亮)。
3.第十三期“公法论坛”,2010年6月12日,自由发言。
主题:THE ROLE OF LAW IN SOCIETY AND HUMAN NATURE(John C. Reitz)。
4.第十二期“公法论坛”,2010年6月1日,做主持。
主题:毕业生专场系列。报告人,应届三位毕业博士,杜仪方、白斌、陈无风。
5.第十一期“公法论坛”,2010年5月18日,做评议。
主题:所友回访系列。宋华琳:部门行政法与行政法总论的改革——以药品行政领域为例证,公法学习漫谈。
6.第十期“公法论坛”,2010年5月12日,自由发言。
主题:案例行政专场。作为现代行政法之法源的“行政惯例”(章剑生)、婚姻登记司法审查中的“实质要件”——从婚姻登记裁判文书读出的信息及其解释(项一丛)。
7.第九期“公法论坛”,2010年4月19日,主持论坛。
主题:法国公法专场。法国宪法审查中的主权之咒及其消解(方建中),法国公共服务概念解析(沈军)。
8.第八期“公法论坛”,2010年4月1日,自由发言。
主题:“食品安全事件”专场。产品警示信息的规范化(林沈节),依职权行政不作为赔偿的违法判断标准——基于日本判例的钩沉(杜仪芳)。
9.第七期“公法论坛”,2010年1月4日,自由发言。
主题:以物为中心——违法建筑行政相对人认定的新路径(夏雨),论我国行政确认无效判决中的“依法不成立”(邓楚开)。
10.第六期“公法论坛”,2009年12月17日,自由发言。
主题:“钓鱼执法”专场(王莉、唐明良)。
11.第五期“公法论坛”,2009年12月2日,主持论坛。
主题:2009“山西煤改事件”的法学思考(张谷、周江红)。
12.第四期“公法论坛”,2009年11月19日,做评议。
主题:“指导性案例与浙江的司法实践”(江勇),“台湾地区国家赔偿法修正草案之简介与评析”(孙铭宗)。
13.第三期“公法论坛”,2009年10月27日,做主题报告:《合宪性限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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