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振锋博士在华中科技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表演讲
发布日期:2010-07-16 来源:中国法学网  作者:佚名

2010年6月24日下午12点-14:30分,以及晚上19点-21点,支振锋博士以“中国法理学的思想史逻辑与理论使命”为题,分别在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发表了两场演讲。在演讲中,支振锋认为,近代以来的中国法理学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繁荣的外表下隐藏着许多困惑和问题。他将其总结为:部门法学的质疑与法理学定位的困顿、意识形态化与去意识形态化,以及四大悖离(知识/思想,表达/实践,教育/职业,学者/国族)、四大困境(元命题追问和根本理论型构能力不强,对本国实践切实的实证研究不足,历史文化认同稀薄,重大的原创性贡献不多)、三缺乏(缺乏融贯共通的价值观、成体系方法论的指导与接近正确的评价体系)、三不能(不能规范地描述和解释问题;不能真正解决问题;预见性不强)。上述的分析表明,从历史上看,中国的法理学并未获得独立的发展路径,它越来越不能回应真正的中国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不能在理论上有所贡献。
中国法理学的理论使命是什么?支振锋认为,中国法理学不是印证西方法学理论的先进性和正确性,而是解释、解决、预见中国问题并提炼中国理论。中国法理学必须提炼中国理论,构建中国法理,并重新审视西方。
在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的演讲属于该院颇有影响的“学术午餐”系列活动之一,李扬教授主持本期学术午餐,法学院院长易继明教授、《法律科学》副编审涂永前博士为评议人,李红海教授、滕锐博士以及来自武汉大学等高校的旁听学者参加了讨论。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讲座由研究生部副主任、法理专业博士生导师张德淼教授主持,青年教师陈柏峰副教授点评。胡弘弘教授、武乾副教授、陈会林副教授、邓晓静老师、李栋博士作为嘉宾参加了本次讲座。在两场演讲中,讨论气氛都非常热烈和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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