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理的深度访谈
发布日期:2010-05-1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尊敬的郭老师,您好!感谢您接受我们的专访。请问您当初为什么选择法律专业?又是怎样对法学学术研究产生兴趣的?

郭树理:选择法律专业是我和父母妥协的结果。中学时代,我一直对历史感兴趣,1993年高考时,我第一志愿选择的都是历史专业,父母觉得历史是冷门专业,就业可能不好,他们尊重我的选择,但是要求我二、三志愿必须填报一个热门专业,我就选择了法律专业,因为觉得自己口头表达还不错,当时我以为法律专业就是“耍嘴皮子”的。进入法律系学习之后,我对法律学习兴趣不大,感觉“法律不足以慰藉心灵”,一直到大三学习国际私法,意识到各国的法律冲突背后事实上是文化背景的冲突之后,我才知道法律其实也是生动的,才真正开始了认真的专业学习。

法学学术研究的兴趣是在研究生阶段形成的,当时自己的理想就是做一名高校老师,觉得象牙塔里的生活是最自由的,读书、思考、写作、讲课的生活方式是最惬意的。我告诉自己,要在高校立足,从研究生阶段起,就得好好进行学术积累和学术训练。

您认为哪位学者或者哪一本著作及论文对您的学术影响最大?影响是什么?

郭树理:学生时代,德国学者茨威格特和海因·克茨的《比较法总论》一书对我影响比较大,这本书向我展开了一扇“世界法律万花筒”的窗户,帮助我更好地理解“法律即文化”。

苏力先生对我的影响也比较大,尽管他的结论我大部分不赞成,但是苏力先生研究问题的方法和思路,给我很大的启发。

您的主要研究领域是什么?您如何看待自己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

郭树理:我的主要研究领域是体育法学。体育法学是近年来兴起的一个新的法学分支,目前的研究力量主要来自体育学界的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的学者,法学界专门从事体育法学研究的人士还非常少。但是随着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转型,体育法学研究会越来越重要,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法学界人士关注体育法律问题。

您如何评价自己已有的学术研究?您认为最能代表您研究成果的著作或论文是什么?

郭树理:在法学界比较早地开始了体育法学的研究吧。我的博士论文《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比较法与国际法的视野》(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是国内法学界第一本体育法学的专著;我翻译的《体育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是国内第一本体育法学概论方面的译著。

您的研究风格是什么?这种研究风格是如何形成的?

郭树理:在尽可能全面地占有文献资料之后,再开始展开研究。这种做法可能和我本人思想比较保守、创新能力不够有关。

您认为中国法学学者的研究在哪些方面最有可能形成自己的贡献?

郭树理:中国民主法治发展的独特道路,将为中国的法律学人提供独特的研究对象,和新的研究思路,回应中国法治的现实需要,中国法律学人必将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中国的法治实践和法学研究,必将丰富全世界的法治实践和法学研究。

您如何看待学术研究与法治实践的关系?

郭树理:在中国法治进程中,中国的法律学人可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我以我学捍民权”,我所在的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们做出的努力,使我深信这一点。(相关新闻报道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4/01/c_1212473.htm

您的学术理想是什么?

郭树理:学术上的理想谈不上。我想做好一名老师,如果可以帮助更多的学生成长,就实现了我的人生价值。

作为青年学者,学术交流有着特殊的意义,在您的学术成长历程中,您有没有对自己影响比较大的学术交流圈?

郭树理:我要深深感谢已故的韩德培先生,及其所领导的中国国际私法学界。1999年,我还是一名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第一次参加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的年会,根据参会人员提交的论文,会议安排我做了第一个大会论文汇报发言。这次发言的10分钟,是我学术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刻。在后来的求学过程中,韩德培先生、李双元先生、黄进教授、肖永教授等师长对我的教诲和提携都让我终身受益。

您觉得您工作的城市对您参与学术交流有影响吗?

郭树理:我工作的城市湘潭,不是省会城市,我所在的湘潭大学也位于湘潭市的郊区,的确在地理位置上会对学术交流有一些不利的影响。但是由于我本人性格的原因,我很喜欢湘潭大学的宁静、富有乡村气息的校园。而且我认为:学术研究更多的是“个体户”的工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与自己的学生们的交流意义更大。

从您的简历中获知您曾经在荷兰访学。在此期间,有什么给您留下深刻印象?

郭树理:主要是开拓了眼界吧。在荷兰海牙这个“国际法律之都” (the Capital of International Law)学习,接触到一些世界级的国际法律专家,使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法律人的荣光。

作为一名青年教师,您认为当前中国的法学教育存在哪些问题?对此有何建议?

郭树理:我个人认为是对人文教育的忽略。

我赞成借鉴美国模式,将法学教育定位为研究生教育,开始学习法律的人应当是有一定的人文、科学知识积累的成年人,而不应当是十七、八岁对社会一无所知的少年人。

您如何看待科研与教学的关系?

郭树理:我个人更看重教学,作为一名高校教师,首先应该是立足讲台,学术研究是个人兴趣的问题,而教学却是教师的本职工作。我不太赞成现在高校的评价体系,仅仅以其科研成果作为评价一名教师的标准。

我一直相信:上一堂精彩的课,比发表一篇高水平的论文,更有意义。

您对想走上学术道路的年轻学生有什么建议?

郭树理:无论是读书、思考还是写作,方法比知识更重要;熟练地掌握至少一门外语。

在非学术著作中,您最喜欢读哪一本书?

郭树理:汤姆·拉伯的《嗜书瘾君子》。

您的人生格言(座右铭)是什么?

郭树理:学未有成,慎为人师。

您对中国法学创新讲坛和中国法学创新网的发展有何建议?

郭树理:很喜欢你们网站现在的“法学盘点”栏目,有具体数据和图表,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信息。

是否可以考虑增加开设一个“法学新书”的栏目,推介法学界最新出版的一些有价值的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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