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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高质量“智慧管理”亟须加强数字能力建设
发布日期:2021-04-21 来源:《法治日报》2021年4月21日第11版 作者:张成岗

新科技革命正在将人类推向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全新时代,以科学化、数字化、人性化为主要特征,系统推进科技与治理体系深度融合的智慧治理趋势正在呈现,对社会治理现代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当下数字化技术正对全球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深度重塑和重构,各国纷纷将数字化作为国家战略重点发展方向。联合国发布《数字经济报告2019》审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态势,G20、金砖等国际组织纷纷将数字经济作为重要议题,携手推动全球数字经济迎来更广阔发展空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在“数字中国”建设进程中,应当深入推动新兴科技和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加强数字能力建设,构建“以人为中心”的有温度的社会治理体系,为此,应当大力开展“数字社会学”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探索;加强智慧治理标准建设,谨防“起跑线上落后”;提升智慧治理价值张力,实现技术与人的价值耦合;注重数字能力建设,弥合数字鸿沟,实现“高质量”的社会治理。

  首先,“数字社会”和“数字治理”相关概念具有多元性,需要深入开展“数字社会学”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培养和储备一批数字社会及智慧治理领域高端人才。目前大家对数字治理的理解并不一致,比如有人把数字治理理解为“基于大数据的基层社会治理”,有人把数字治理理解为“对大数据的治理”等。概念的多元性在提示我们新技术时代数据、数字元素的重要性。概念的多元性属于正常现象,在技术社会学领域,当我们谈新兴技术导致的新社会形态出现时,大家的说法同样很多:数字社会,平台社会,算法社会,信息社会,网络社会,共享社会等等。概念多元化反映了在一个新阶段到来、新事物出现时,我们在概念上并没有形成新的共识,需要有进一步厘清的过程。尽管如此,当然我们都认同如下基本的方向性判断:新兴技术在推动着我们的治理理念、治理模式,还有治理手段创新;新兴技术推动社会治理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必由之路;智慧治理是中国社会治理的未来趋势,是全球治理理念在实践领域当中的深化革新,还是现代技术在赋能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现实呈现。

  其次,加强智慧治理标准建设,谨防“起跑线上掉队”。在目前各地的智慧治理创新实践探索中,对如何科学推进智慧治理缺乏“智慧准则”及“智慧标准”,无法科学评定智慧治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效能,社会治理共同体亟须关注“智慧伦理”问题。随着实践的丰富和理论探索的深入,应该出现一个智慧治理的标准或者智慧治理的伦理准则,这对于实现“科学向善”的目标至关重要。当前的数字化社会建设缺乏统一标准,中国要谨防起跑线“走神”。发达国家在制定标准方面,工作往往做得很扎实,标准具有可操作、可实现性,而且还具有统一性。发展中国家往往为了当前短暂利益单兵作战,彼此间没有协同和统一;发起和创建服务于公共领域综合性标准的机构和组织也很少,很难形成合力。“得标准者得天下”,在数字化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应当加强智慧治理标准建设,谨防“起跑线上掉队”,避免差距再次被拉大的风险。

  再次,注重“人技共生”,着力构建“有温度的”智慧治理体系。在数字社会中,数据和算法成为智慧治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的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在智慧社会中,信息高度共享的特征使得很多数据暴露在网络中,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的秩序遭到冲击,有可能上升为困扰智慧治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秩序风险。数字社会所依赖的技术性沟通具有限度,数字治理的逻辑起点一定要回到人,回到以人为本的初心,数字治理的生态链条可以延伸很长,最后的现实逻辑终点也要回到人,从以人为本出发,再回归“服务于人”的社会治理体系,因此,要关注数字治理或者是智慧治理的价格内涵和价值张力,形成理论和现实的价值耦合。智慧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主要依赖的是社会关系网络,不同治理主体在社会关系网络中主要通过数据交流与交互进行技术性沟通,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基层治理主体间的社会性交流互通,长远来看也将威胁到基层治理主体活力。数字社会应重视建构“人技共生”的理想化生态,重塑技术作为基层智慧治理的规则和价值取向的工具定位,推动技术文化与基层文化相融合,提升基层治理的凝聚力。

  最后,应当加强数字能力建设,对数字社会的弱势群体进行“精准扶贫”,实现“高质量”治理。数字能力非常重要,对不同主体而言,数字能力内涵并不一样,对国家而言,要有数字治理能力;对社会而言,要有数据协同能力;对个体而言,要有数据参与能力。在数字治理中,要对数字能力缺失的弱势群体进行“精准扶贫”。我国在经济领域的脱贫攻坚取得了历史性功绩,在数字治理领域,我们需要努力推动数字能力“新的脱贫攻坚”。谁是数字能力缺失的群体?在场的每一位都可能不是,每一位也都可能是!以往脱贫攻坚当中的贫困户是“可见的”,但是在数字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具有隐蔽性和匿名性,各位数字能力缺失的问题很可能自己都意识不到,在不知不觉中我们的数字能力“被贫困化了”。数字能力可能跟我们的教育背景、家庭背景、经济地位等没有关系。你的经济地位可能很高,受教育程度也很高,但你也很可能是数据能力缺失的群体。在数据治理当中存在着的隐蔽的算法偏见、歧视和社会不公正问题亟须重视和解决。因此,数字治理一定要实现“高质量”治理的目标、扶助数字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至少创造了两个奇迹:经济领域的发展奇迹与社会领域的“中国之治”奇迹,在社会建设的“中国之治”奇迹中,我们正在踏上一个新的征程,大家今天关注的数字社会、数字中国、智慧治理等都是未来的大趋势,在此我们任重道远!

(作者系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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