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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恰逢其时
发布日期:2021-03-14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年01月07日第08版 作者:刘静坤 余 萌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大厦巍然成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积极应对国际国内格局的动态变化,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战略要求。加强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积极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是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立足新时代的国际法治舞台,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恰逢其时。

一、中国法治为什么要向国际传播

正如黄进教授所说,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涉外法治体系、开展涉外法治工作、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关键环节,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推进国际法治、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

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明确要求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传播力是决定话语权和影响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具体到法治领域,其中一项核心要求就是加强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增强中国法治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提高中国的法治软实力。

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是将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统筹起来的关键环节。通过向国际社会传播中国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成就,有利于提高中国法治的国际公信力,增强中国参与国际治理的说服力,更好地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利益。通过向国际社会宣传介绍中国在法治实践中探索出来的经验、规则和制度,还可以推动国际法治领域认可、接受、采纳中国的法治理念和方案,为全球治理作出中国的独特贡献。

二、中国法治向国际传播什么

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基础是自身话语体系的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我国从基本国情出发,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出了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制度。中国法治的对外传播应当围绕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理念和制度,例如依法执政、法治政府、以审判为中心等,建立独特话语体系。建立中国法治对外传播的话语体系,准确解释、说明和译介中国特色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有助于向世界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人类共同价值的追求,为那些与中国处于相同发展阶段、遇到相似问题的国家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还可以为政法机关和传播媒体有效开展国际法治交流奠定知识基础。

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核心内容是我国立法、执法、司法实践。要立法先行,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重要的地方性规定,尤其是其中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规则。通过对立法的传播,系统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展现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兑现国际承诺的实践举措。执法和司法实践,尤其是司法案例,是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重中之重。伴随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的关注,开始逐渐从文本转向实践,案例是展现法律实施效果的重要载体。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上网公开的文书数量过亿,赢得了世界法治共同体的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各级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推动了优秀案例的脱颖而出。《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英文版)全面、集中、系统地向海内外各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和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智慧。面对海外对中国法治信息的迫切需要,我国案例的传播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传播效果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应当加强中国案例的对外翻译与介绍,尤其要加大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典型案例、涉及海外当事人以及海外媒体关注的案例的译介和推广。还应当重视传播中国在互联网、知识产权、智慧司法等世界法治前沿领域率先开展探索的案例,向世界各国介绍我国的领先经验。

三、中国法治怎么向国际传播

第一,应当加强中国法治国际传播舆论媒介的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知识产权法庭,以及各海事法院的中英文网站,在各自领域的国际传播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英文政务网站的建设和运营,尤其是知识产权、金融等专门领域和自贸区等区域的政法机关,在向海内外传播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和本单位工作动态的同时,应当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更加方便、高效、透明的资讯服务。政法机关还应当加强与国际法律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同行之间易于沟通、便于理解的优势,充分利用外国专业书刊媒体发布内容,广泛参与相关国际活动并积极上台发声,以海外同行为媒介向普通公众传播中国法治。

第二,加强政法机关和国际传播媒体的合作与协调。新华社、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等国际传播媒体积累了丰富的外宣经验,如能有效整合优质法律资源,就可进一步提升国际传播媒体的宣传效果。政法机关作为法治传播的主力军,应当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学习借鉴国际传播媒体的宣传经验,发挥法治传播的独特优势,主动在国际传播媒体持续及时发布内容,聘请国际传播媒体的专业人员为政法机关的国际传播工作提供策划、制作、培训等服务。

第三,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要注意内外有别。在国际传播中不能机械地套用国内法治教育模式,也不能简单直接将国内话语翻译为外文,而应当关注海外受众的体验,用他们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开展法治传播。要区分国外受众的精英阶层与普通民众,为其设定不同的议题,运用不同的语言风格和媒体形态,努力采用国际通行的或特定人群易于理解的话语体系表达中国法治。也要在充分解释、说明和沟通的前提下,积极鼓励海外接受中国的法治话语体系,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的法治文明。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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