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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法杂志》2019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19-10-18 来源:《中国刑事法杂志》

目录

专论

    量型建议的若干问题……陈国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专题研究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个人法益及新型权利之确证——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为视角之分析……刘艳红
    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制困境与对策完善——从大数据环境下滥用信息问题切入……李川
    大根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刑法立场转换——基于比较法视野的考察……储陈城
    刑法中个人信息“识别性”的取舍……晋涛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专题研究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协同问题研究……刘艺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创新与实践突围——以207份裁判文书为样本……谢小剑

刑法理论

    正当防卫的司法误区……曾粤兴

诉讼理论

    刑事辩护制度改革实证研究……顾永忠



·专论·

量刑建议的若干问题

内容摘要:量刑建议对于规范量刑活动、促进量刑公正、进而实现现代国家治理和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更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基础。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设计暗含了量刑建议精准化方向,越具体明确的量刑建议越利于控辩合意的达成,越有利于制度的适用并增强稳定性,符合制度的价值目标。为凸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认罪认罚应当作为单独量刑情节予以评价,并根据认罪认罚的不同诉讼阶段设置阶梯化从宽幅度。当前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精准化水平仍不高,应当通过完善量刑规范和指导意见、应用大数据智能辅助系统、加强学习培训等方式提升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量刑建议;精准化;认罪认罚从宽

作者:陈国庆 最高人民检察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专题研究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个人法益及新型权利之确证

——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为视角之分析

内容摘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在刑法学界存在着个人法益说与超个人法益说,之所以存在如此截然不同的两种立场,盖因学界对该罪究竟是自然犯还是法定犯的分歧所致。根据该罪前置法的规定以及刑法对该罪的定位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某种程度上的“自然犯的法定犯化”,但其根本性质仍是自然犯,而不是欠缺法益侵害性或者侵害抽象法益的法定犯。为此,本罪法益应该坚守个人法益立场而抛弃超个人法益说。本罪具体保护的个人法益,不是以隐私权为代表的传统个人权利而是在网络信息时代作为新型权利的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是一项含有隐私权内容但又超越隐私权的权利,它是兼有精神性权利与物质性权利的综合权利;以之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更能体现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面有效保护,并因应网络科技时代公民信息权利保障之诉求。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民法总则》;个人法益;超个人法益隐私权;新型权利;个人信息权

作者:刘艳红 东南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暨东南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

 

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制困境与对策完善

——从大数据环境下滥用信息问题切入

内容摘要:在个人信息犯罪的刑法规定不断完善的同时却出现了侵害个人信息愈演愈烈的吊诡困境,体现出大数据环境下刑法对滥用个人信息行为的规制缺失。刑法对个人信息的规制经历了附属他权保护、数据安全保护、专门规制保护三个阶段,但在规制逻辑上却延续了基于隐私保护模式的仅制裁转移型侵害的狭窄思路,仅入罪规制非法提供、获取或泄露个人信息的转移型行为,无法将滥用信息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导致对大数据环境下“合法获取、不当滥用”的典型问题束手无策。这体现出将个人信息权能仅理解为信息转移自主、忽视了作为权能核心的使用自主的法益认识缺陷。因此在基于谦抑原则的入罪必要性论证的基础上,应将滥用信息型行为纳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规制,区分滥用与一般非法使用,合理界定入罪边界。

关键词:大数据;个人信息犯罪;滥用信息

作者:李川 东南大学法学院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刑法立场转换

——基于比较法视野的考察

内容摘要:前大数据时代,基于个人信息泄露的客观现实和主观畏惧感,个人信息的严格保护成为法律尤其是刑法的基本立场,我国当前在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上呈现愈发严苛的趋势。然而,随着大数据逐渐展现出巨大社会价值,基于功利主义的价值考量,追求更好生活的哲学基础要求刑法在个人信息保护的立场上进行适当调整。包括德国、日本在内的域外各国,都在规则设计上保障个人信息的利用,限缩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法适用空间。我国可以在借鉴相关国家立法的基础上,从匿名化处理规则、同意规则和优越利益规则三个方面,为我国个人信息的合理扩大利用提供制度空间。

关键词:大数据;个人信息;匿名化;信息主体同意;优越利益

作者:储陈城 安徽大学法学院

 

刑法中个人信息“识别性”的取舍

内容摘要:具有识别性是指结合已有的技术和认知通过单独的信息或者综合其他信息能够确定特定的自然人。识别性分为适用“锁定”规则的直接识别和适用“拼图”规则的间接识别。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单一性法益,即个人信息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个人信息并不必然要求具备“识别性”。不要求“识别性”的隐私信息也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对象。获取行踪轨迹、手机定位、偷拍私密部位都应纳入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管辖范畴。

关键词:识别性;身份信息;隐私信息;偷拍;行踪轨迹

作者:晋涛 河南大学法学院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专题研究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协同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综合了众多性质迥异的要素和程序,其功能、模式和机制方面的协同问题亟待解决。在功能层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社会保护和公益保护功能已较好协调并产生协同效应,但权益救济功能与社会公益保护功能仍须加强协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两种诉讼的协同模式可分为正向附带诉讼、名义附带诉讼和反向附带诉讼三种形态。经过发展,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了较好的模式协同。在机制层面,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还需加强提起依据、受案范围、管辖、责任方式以及程序方面的协同。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协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作者:刘艺 中国政法大学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创新与实践突围

——以207份裁判文书为样本

内容摘要:2018年3月,“两高”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检察机关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新型模式很快占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七成。从调查来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没有采取附带民事诉讼的框架,直接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其程序框架,但由于仅有一条司法解释条文规范其程序,导致其在诉讼请求范围、是否诉前公告等程序上存在争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具有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不具备的优势,彰显了其独特价值,应当在刑事诉讼法中加以规定,既体现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又体现其对刑事诉讼的依附性。在构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时,应扩大其审理范围,管辖法院应采取“附随刑事案件管辖”规则,基层法院不应当采取7人合议庭,不必诉前公告,适当规范检察机关的调解、撤诉。

关键词: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诉讼

作者:谢小剑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治政府研究中心

 

刑法理论

正当防卫的司法误区

内容摘要:司法对待正当防卫制度存在五大认识误区。在利益平衡上,未能重视立法宗旨的特殊性而导致利益博弈上的失衡;容易将在先的行政违法作为否定正当防卫的因素;在防卫时间的判断标准上存在错误认识;在防卫强度的认识上,强度相适应说根深蒂固;在防卫意图的理解上,误将事先有准备行为当作否定防卫意图的因素;在刑事责任上,误将动作故意混为犯罪故意,从而将防卫过当认定为故意犯罪。

关键词:正当防卫;利益平衡;防卫时间;防卫强度;防卫意图

作者:曾粤兴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明德书院

 

诉讼理论

刑事辩护制度改革实证研究

内容摘要: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刑事辩护制度,依附于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而改革,伴随着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而发展。从这一视角观察,总体上讲,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融合于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特别是庭审实质化的改革之中,充分表明庭审实质化改革需要辩护制度的实质化。以保障辩方质证权为核心的辩护制度改革在改革文件和实践探索两个维度下展开,目前庭审实质化与辩护实质化的雏形和趋势已渐形成;二是“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推动了辩护制度改革,催生了值班律师制度,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全面介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以上改革促使主管部门提出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改革,目前这一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当然,依附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而改革的辩护制度,与刑事诉讼制度的整体改革一样,也面临不少老问题和新情况,需要长期改革不断完善。

关键词:辩护制度;改革;实证研究;庭审实质化;值班律师

作者:顾永忠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薛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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