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雷:为法治建设贡献一己之力
发布日期:2020-11-26 来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张晓娜
李洪雷通过对立法过程的深度参与,认识到法学研究必须要有理想,但又不能过于理想,“既要努力把制度向前推进,又要考虑到中国现实发展的阶段和诸多制约条件,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寻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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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雷 本社记者戎珊/摄

“前面的路还很长,挑战也很大!”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环球法律评论》杂志主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李洪雷告诉记者。

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当选后的他非常感谢母校和老师对他的培养、教诲,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为他提供的良好工作环境,以及在个人成长过程中家人朋友的支持、关心。

“获评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对我来说是压力也是动力。”李洪雷说,无论是法学研究的水平,还是对法治建设的贡献,自己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未来他将研究中国行政法治建设领域中一些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创见性的主张,为行政法学研究的创新发展和法治政府的全面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行政法研究源于理想

李洪雷与法结缘,至今已有27年。1993年,17岁的他从江苏盱眙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法律,并在这里读完本科和硕士。

李洪雷透露,他选择行政法与其当中学语文老师的父亲不无关系。受父亲影响,他从小就对政治感兴趣,而在法学学科中与政治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公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在行政法专业方面的雄厚实力,坚定了他报考硕士研究生时的选择。

“王名扬先生是中国当代行政法学的奠基人。1995年我读书时曾经听过他的讲座,后来读了他的《法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英国行政法》,以及应松年先生主编的《行政行为法》,对行政法在规范行政权、推进政治文明方面的重要性有了清晰的认识,对行政法学的概念和理论体系也很着迷。”李洪雷说。

另外,他发现一些行政法学论著有很多问题讲得并不很清楚,或者存在相互矛盾之处。“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觉得自己能在这一领域取得一些成绩,也算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

读硕士时,他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实习,参与办理行政申诉案件。这段经历,让他对法官们处理疑难案件的实践智慧非常敬佩,也发现行政法理论在指导行政法审判实务方面存在不足,因此下决心读博士,重点研究行政法的解释与适用问题。

李洪雷非常庆幸在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阶段分别选择了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的行政法学专业。在读书期间,他得到罗豪才、应松年、马怀德、姜明安、朱维究、袁曙宏、江必新、张树义等多位行政法学大家的指导,从他们那里学习到前沿的行政法专业知识以及为学为人之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这些老师是我终身学习的榜样。”

2003年,他从北京大学博士毕业后,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法学研究所的学者,既有很多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应用对策研究上也成果丰硕。从拿到北大的通知书开始,我心仪的工作单位就是法学研究所。”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行政法理论与实务界以及法学研究所的一大批优秀学者和多年好友,对他的研究有非常多的启发和帮助。

在他看来,法学研究所的宪法行政法研究室是一个风清气正的优秀团队。时任研究室主任(现任法学所副所长)周汉华研究员特别鼓励年轻人开阔眼界、勇于创新、潜心治学。作为最早从事政府监管研究的行政法学者,周汉华对李洪雷的学术兴趣和研究进路产生了很深的影响。

此外,李洪雷先后到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美国埃默里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访学约3年时间。海外访学既开阔了他的视野,使得他在研究中能够更好地利用域外法治和法学资源,同时也让他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都有其独特的背景,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坚持自主性。

从2019年4月到2020年3月,中国社科院安排李洪雷在其人事教育局挂职担任专家与职称处副处长,这段经历既提高了他的行政管理能力,更促使他从一个新的角度思考规则实施中的问题。

深度参与立法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在参与国家法治实践方面有独特优势。从2003年进入法学研究所工作以来,李洪雷以多种形式参与立法工作。近年来,每年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渠道报送立法咨询意见都在10份以上。

行政法治的建设不是一路坦途,李洪雷也不是法治的浪漫主义者。2005年到2006年,李洪雷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借调工作一年,参与了公务员法等重要法律的制定与修改工作。“这一段经历对我的学术研究风格影响非常大。”李洪雷说。

事实上,除了经常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等立法专家咨询活动外,还曾参加十七大报告起草调研工作。他还参与起草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在今年抗击疫情期间,他就依法防控疫情、野生动物保护等问题撰写了多份研究报告,尤其是根据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安排,组织学者对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野生动物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在短短3周内拿出了10余万字的研究成果。

李洪雷还担任教育部行政执法改革专家指导组成员,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以及宁夏、云南、广西、深圳等地立法、行政或司法机关的法律咨询专家,为部门和地方的法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通过对立法过程的深度参与,他认识到法学研究必须要有理想,但又不能过于理想,“既要努力把制度向前推进,又要考虑到中国现实发展的阶段和诸多制约条件,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寻求平衡。”

肩负责任培育优秀法治人才

“自己的水平和业绩,与所获得的荣誉和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我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从各个方面完善提高自己,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尤其是行政法学研究和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一己之力。”得知自己获评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后,李洪雷感到更多的是责任。

近年来,在法学研究上,他既致力于完善中国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如对行政法学基本概念的分析和基本原则的研究,同时高度关注中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建构与改革,也重视对域外制度的比较研究。他在《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等转载,主编、副主编或参编著作30余部,专著《行政法释义学》被多所法学院校列为参考书,译有《美国宪法释论》《规制及其改革》(合译),并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主持了一套公法译丛的出版等。他还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发表理论文章10余篇。

对于未来的研究计划,李洪雷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小目标:重点关注中国行政法制度的变革,如中国行政法的法典化、行政组织法制完善等,完成专著《转型行政法》。此外,外国和比较行政法也一直是他的主要学术兴趣所在。“我的目标是写出3本专著:《行政法释义学:行政法学理的更新》《转型行政法:行政法制度的变革》《比较行政法:行政法的域外视野》。目前第一本已经出版,其他两本只是做了基础性工作,希望能够尽快完成。”

在法学教育上,李洪雷告诉记者,他所供职的法学研究所虽是科研机构,但拥有连贯的法学教育体系,在研究生教育尤其是法学研究生的教育上成绩突出,每年都会招收200名左右的法学(法律)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成立以后,法学研究所的老师也开始开展本科生教学和指导工作。

这些年来,他指导硕士研究生30余名、博士研究生3名,此外还合作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7名。可以说,从本科到硕士到博士再到博士后培养的全过程,都深度参与。“我指导的第一位硕士研究生,现在已经是在学界崭露头角的副教授了。”谈到自己的优秀学生,李洪雷开心地笑了。

此外,作为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洪雷平时也要协助主要领导在完善管理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为科研提供更好服务方面出主意想办法,努力打造一支法学研究的高水平国家队,为法学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本文原载于20201126日出版的《民主与法制时报》第02版)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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