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发布日期:2023-08-31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3年第31期

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孙 谦


  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在全国出版发行,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整体上、体系上学习掌握党的创新理论,在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们加强自身学习、做好本职工作、推动党领导下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权威教材。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深刻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当今世界发展历史和发展趋势的精准把握,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机遇和挑战的高瞻远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体现出深邃的历史思考、宏大的国际视野、强烈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我们应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路办法和工作成效。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总揽全局,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进行了一系列战略性思考,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历史高度。作为一名法治工作者,反复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深感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体系,既有方向上的引领,更有具体措施上的指导,是我们做好新时代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鲜明政治导向,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书写“中国之治”新篇章提供了有力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有些事情要提交党委把握,但这种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的干预,而是一种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把握。这个界线一定要划分清楚”。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供了鲜明指引,同时也对法治工作者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处理法治问题,不断增强在法治领域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党和国家迈上了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繁荣法学理论研究、完善法律制度体系、规范执法司法办案、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努力防范化解各种风险隐患,有力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二、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

  是不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也是衡量一种思想理论先进性的根本标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引领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

  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是法治的生命线。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切实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民性上的传承创新关系,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教育中树立鲜明的人民立场;要持续推进良法善治,牢牢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一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立法既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又反映人民意愿;要统筹推进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立足执法司法办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金融风险、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的关切,依法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的各类犯罪,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打击力度,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三、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最重要的支撑。高质量发展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特别是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深刻揭示了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内在关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中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发挥法治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作用。

  针对当前经济犯罪高位运行的态势,要强化法治思维,敏锐把握“金融爆雷”、非法集资、洗钱、偷逃税等犯罪手段类型不断翻新等情况,深入研究新型经济犯罪案件相关问题,依法妥善办理有关案件,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要依靠法治推动创新发展,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审慎办理涉科技创新案件,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犯罪,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到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中收录《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一文,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稳定预期,弘扬企业家精神,安全是基本保障”,要保障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执法司法机关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着力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律法规障碍和隐性壁垒;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度、宽严有据”,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又要注意克服在法治问题上“开绿灯”、搞“法外特权”,对涉民企主观恶性大、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等严重犯罪必须依法追究;持续清理涉民企刑事“挂案”,依法稳慎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助推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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