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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17-01-10 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

法制与社会发展(双月刊)  第二十三卷第Ⅰ期(总第一三三期)

·法治中国·

关于“善治”的三个追问……李龙 范兴科(5)

社团立法的考察与反恩

——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发……马长山(14)

·权利研究·

基于角色责任的利益理论

——权利概念分析新解……吴然(26)

·部门法哲学·

论公司法任意性规范中的软家长主义

——以股东压制问题为例……潘林(39)

从“反歧视原则”进人民事交易关系观察当代民法理念的革新……刘征峰(52)

“问题导向式立法”:一个经济法立法趋势……尹亚军(68)

·法律文化研究·

中国传统法思想形态新探

——以晋《律注表》为中心……马腾(81)

·理论纵横·

互联网全球治理的法治之道……支振锋(91)

量刑说理:现实问题、逻辑进路与技术规制……彭文华(106)

自然资源的多元价值与国家所有的法律实现

——对宪法第9条的体系性解读……焦艳鹏(128)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释论……孙煜华(142)

私人规制的行政法治逻辑:理念与路径……胡斌(157)

司法职业保障改革在路上

——司法职业保障研讨会述评……李璐君(179)

本期执行编辑:郑怀宇  出版时间:2017年1月10日

 


·法学时评·

党规国法互联互通

    前不久,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 12月24—25日,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推进党内法规(以下简称“党规”)制度建设,必须深刻把握党规同国家法律(以下简称“国法")互联互通的内在关系。

    党规国法联通于“四个全面”总战略。“四个全面”之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其他三个“全面”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同时,三个战略举措之间也是密切关联的,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

    党规国法联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也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规既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依据,也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党规国法联通于党对国家和社会的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既是领导党又是执政党。党规的宗旨是确保党的领导权和执政权正确行使;党规体系中的领导法规制度确保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国家政权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有效运行。这两个“确保”使得党规与国法必

然是目标一致、内容联通、优势互补。

    党规国法联通于制度治党的合力。此处所言的“制度”包括党章、准则、条例等党规制度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国法制度。党既要依照党规管党治党,也要依照国法管党治党,这样才能形成管党治党的制度合力。

    党规国法联通于执纪与执法的有效衔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力构建严肃执纪与严格执法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在党规与国法之间设置了一系列制度接口和联动机制。

    党规国法联通于治国理政的创新体制。新时期中国治国理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在于加强和改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进党的领导体制和国家治理体制的统一性。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重大工作领域的领导小组、党政机关“共同立法"等,都体现了这种改革方向,进而推进了党规国法的统一性。

    党规国法联通于治党治国的基本规律和经验。在当代中国,治党治国有许多规律和经验。诸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党内监督、人民监督与国家监察相结合等。党规国法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充分体现了这些规律和经验。

    党规国法联通的根基是党章和宪法。党章是党规体系的基石,宪法是国法体系的基石,两个基石在治国理政的根本问题和基本原理上是相通叠加的,由此决定了党规和国法的本质共同、价值互本、功能相成。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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