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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10-06-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部门法哲学】

再论部门法哲学

再论部门法哲学的“双边性”及其深入发展的路径选择 孙育玮

从法哲学的范围与品格看部门法哲学研究, 胡平仁

试论当代中国的“部门法哲学”概念 蔡宏伟

家庭法哲学两题 徐国栋

团结情感、私人裁决与法院行动——公司内解决纠纷之规范结构 蒋大兴

自由主义国际法学:一种“自下而上”对国际法分析的理论 刘志云

【权利研究】

新权利的生成:以“户外广告发布权”为例 宋亚辉

【理论纵横】

通过章程的现代大学治理 湛中乐

法律方法与几个相关概念的比较 葛洪义

立法的被“俘获”与“逃逸”

——从“安全带法”看社会科学知识对立法的影响 郭春镇 郭瑰琦

论行政裁量基准的实质渊源——以行政惯例为例 郑雅方

【会议综述】

司法与政治——“转型期法治”全国研讨会综述 钟瑞庆

从“地方法制”到“法治下的地方”。

——全国“法治进程中的地方法制建设”专题研讨会综述 冯健鹏

【摘 要】

再论部门法哲学

要:部门法哲学具有重大意义。它是链接哲学、法哲学与部门法之间的桥梁,它为部门法奠定基础、厘定概念、构建思维方式、提供终极的解释理由、促使部门法制度创新、使部门法贯通起来。

关键词:法律;哲学;法哲学;部门法哲学

再论部门法哲学的“双边性”及其深入发展的路径选择 孙育玮

要:部门法哲学的研究具有十分鲜明的“双边性”属性和特征,无论是从实然性认识的角度,还是从价值权衡的角度,都有必要充分认识这种“双边性”?从部门法哲学“双边性”的属性和特点出发来思考其深入发展的路径选择,可得到三个基本结论:从学术共同体整体构成的角度考虑,必须要走双边学者携手对话的合作之路;从学术研究者个体担当的角度考虑,必须要走理性与经验结合的双向提升之路;从知识理论形态形成的角度虑考,必须要走“三环一体”的“专业槽”建设之路。

关键词:部门法哲学;双边性;路径选择

从法哲学的范围与品格看部门法哲学研究 胡平仁

要:为了避免法学主体意识及内在特性的沦丧和法哲学精神品格的迷失,我们有必要重申回归纯粹的法理学和法哲学。与基于法认识沦和法方法论、侧重于法的实证层面和应用领域的“法理”概括与探究的法理学不同,法哲学侧重于法的本体层面和价值领域的“哲理”概括与探究。就其精神品格与思维方式而言,法哲学既是一种前提性反思,即审视和追问对象赖以存在的前提,对法的本源、本质和普遍原理的追问;又是一种逻辑性反思,即对法学命题和理论的逻辑起点及逻辑展开的追问;还是一种价值性反思,即对法律规范和法学命题正当性的深层追问;部门法哲学研究与法哲学原理之间的对接不是生搬硬套或者简单移植,而是要在审视与批判有关部门法研究的基础上,注意与相应的部门法学话语体系的协调性与融贯性。

关键词:法哲学的品格;法哲学的范围;部门法哲学;前提性反思;逻辑性反思;价值性反思

家庭法哲学两题 徐国栋

要:家庭法哲学是我国部门法哲学研究领域的处女地,对家庭法哲学的理解,必然要首先明确其基本概念并将之与其他相邻学科区分开来。家庭关系平等是家庭法哲学中最重要的问题。在夫妻关系上,由于平等因素的增加,有可能实现平等;在亲子关系上,由于不具备任何平等的要素,不可能、也无必要实现平等。在家庭关系的平等问题上,要消除平等至上论,承认保护关系的价值,以不对称保护制调整家庭关系。

关键词:家庭法哲学;反向不平等;保护关系;不对称保护制;屈从关系

团结情感、私人裁决与法院行动——公司内解决纠纷之规范结构 蒋大兴

要:团结乃人类社会之“既存事实”和本性,公司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安排也应适应社会团结的需要,尽力促进团结功能的实现。近年来,注重凸显“个体自由与权利”的公司法改革,客观上已产生“激化矛盾”、“挑起诉讼”的效果,影响了公司内部效率性团结的实现。为维护团结,法律似应公开承认公司机构对内部纠纷的“预先裁决权”,以此压抑不必要的诉讼,和平化解公司内部矛盾。在公司内部纠纷解决中,法院只是一种必要的、但非必不可少、更非首当其冲的机制。团体法的制度设计要尊重和维·护团体自解纠纷的能力,贯彻内部裁判优先原则,不能仅仅寄望亍以外部机制解决内部问题。也许,我们应该反思现行规则是否适合我们生存的这个时代?——在公司纠纷的内部解决上,我们还需打破“诉讼迷信主义”,从规范结构上层开一场“团结性的”变革或解释。

关键词:公司;团结;纠纷;内部;裁决

自由主义国际法学:一种“自下而上”对国际法分析的理论 刘志云

要:从本源看,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之间联系紧密,在学科发展上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相互依托、互相促进。斯劳特的“自由主义国际法学”,正是一种渊源于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并将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新研究范式。在这种范式里,最引人注目的是其尝试为国际法学开辟一条“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无疑,这是对长期以来依赖“自上而—卜”的国际法传统研究路径的一个很好的弥补.也为当代“跨国法”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分析框架。当然,“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存在的不足也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

关键词:安妮—玛丽·斯劳特;自由主义国际法学;自下而上;国际法学;国际关系理论

新权利的生成:以“户外广告发布权”为例 宋亚辉

要:随着户外广告市场的繁荣,各地纷纷通过地方立法确立了户外广告发布制度,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种模式。梳理这四种模式的演变思路发现,政府的角色从行政许可主体逐步演化为“户外广告发布权”的产权主体。这里的“户外广告发布权”是地方立法创设的新“权利”,它的生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物权权能的权利化趋势。然而,地方立法创设的新权利并不具有当然的合理性,一项新权利的诞生不仅取决于法律规定,更取决于实践的需要和理论上的内在合理性。从理论研究角度出发,法律必须慎重对待新权利的诞生,防止因“权利”泛滥给司法实践带来混乱。

关键词:权利;权利化;户外广告发布权

立法的被“俘获”与“逃逸”

——从“安全带法”看社会科学知识对立法的影响 郭春镇 郭瑰琦

要:“安全带法”(驾车时强制要求系安全带的规定)已经是一种全球性的法律,其广泛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安全带能大幅度降低机动车乘坐人的伤亡率的确信。但“风险补偿”理论论证了安全带法并不能使道路交通更安全,大量的实证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尽管有安全带更安全的神话已经破灭,但各国的立法者对此却无动于衷,或许这可归因于法学的保守性、制度的路径依赖、社会选择的影响以及法学一定程度的不自足性。由此生发开去,立法活动与社会科学知识的关系更加值得人们深思。

关键词:安全带法;风险补偿理论;社会科学知识

论行政裁量基准的实质渊源——以行政惯例为例 郑雅方

要:作为一线行政执法经验的总结,行政惯例对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具有引导作用,是裁量基准重要的实质渊源。实践观察显示,行政惯例对裁量基准的制定既具有弥补成文法律规范漏洞、保障相对人信赖利益等正面效应,也具有滋生裁量怠惰、导致行政专横等负面效应。为此,应当通过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和适度司法审查制度,规范行政惯例对裁量基准的指引。

关键词:行政裁量基准;实质渊源;行政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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