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发布日期:2022-11-14 来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心怀感恩,广纳贤才。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相关学科人才多名,竭诚欢迎海内外精英加盟我院,共同促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谱写法学走向未来、共享未来和引领未来的新篇章。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求是讲席教授

在相关领域取得系统性、创造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例如国际著名大奖获得者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内外顶尖学者。

(二)求是特聘教授

1.坚持立德树人,恪守学术规范。师德高尚,学风严谨,身体健康,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其中文科领军人才未满59周岁。能全职在浙江大学工作。

2.应聘者一般应担任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教授及相当职务。

3.在同行中具有广泛影响力,能够带领本学科引领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长聘教授、长聘副教授

长聘教授应达到海内外高水平大学长聘教授相当水平,在其研究领域获得国际同行认可的学术成就,具有相当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浙江大学文科学术骨干教师计划。

长聘副教授应达到海内外高水平大学长聘副教授相当水平,在学术方面取得原创性和重要成果,具有一定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四)“百人计划”研究员

1.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严谨求实的学风,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合作精神,对浙江大学文化和价值观高度认同。

2.科学研究取得突出业绩,属于国内外学科前沿、主流及未来方向,符合学院学科发展需要,有成为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具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或副教授相当学术水平,原则上能独立发展一个学术方向。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获得国内外高水平院校博士学位,身体健康,能全职在浙江大学工作。

(五)学科骨干师资

1.现职称为教授、副教授者;

2.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教学科研业绩突出;

3.具有博士学位;

4.原则上已有在境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修或访问一年以上的教学、研究或学习经历;

5.教授、副教授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不作年龄要求)。

(六)专职研究员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胜任岗位要求;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获得国内外院校博士学位,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七)博士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近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 具有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国际视野,能全职来校工作。

(链接地址http://www.ghls.zju.edu.cn/ghlscn/2022/0307/c13701a2503897/page.htm;http://www.ghls.zju.edu.cn/ghlscn/2022/0307/c13701a2503893/page.htm;http://www.ghls.zju.edu.cn/ghlscn/2022/0307/c13701a2503755/page.htm

 

二、岗位职责

1.完成学校及学院规定的相应岗位工作任务;

2.组织和参与相关领域学科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公共事务。

 

三、相关待遇

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为获聘教师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和科研支持经费(http://talent.zju.edu.cn/2022/0617/c31662a2595045/page.htm)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面议。

四、申请方式

请应聘者提交如下材料:1.详细的个人简历;2.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取得的主要教学和学术成就;3.三篇代表作全文或博士论文,以“姓名+岗位+**学科”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

 

联系信息 

本招聘常年有效

联系人:冯老师 洪老师

联系电话:+86-571-86592725

电子邮件:relax@zju.edu.cn;xiaofeng271@126.com

地址:杭州市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光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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