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启动
29家院校刑法学科合作共建
发布日期:2022-08-03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记者蒋安杰

7月28日“教育部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启动仪式在京举行,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车浩主持。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指出,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由29家国内顶尖院校共建,其成立不仅是北大法学院的喜事,也是全国众多法学院校的喜事。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以培养优秀人才为己任,组织一大批优秀青年刑法学者举办系列活动,为培养优秀学生作出了极大努力,值得赞赏。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李树忠阐述了成立虚拟教研室的重大意义。他指出,北大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始终引领全国风气之先,将大量的时间、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之中,难能可贵,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在申报前已探索相应运行机制,获批具备深厚坚实的基础。他认为,应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探索模式创新、机制创新;协同共享,让更多法学院校共享成功经验。北京大学教务部部长傅绥燕教授用“突破”“创新”“教学共同体”“问题导向”四个关键词阐述了虚拟教研室的功能和目标。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邓云认为,建设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对加强刑法课程建设、促进课程资源共享、共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指出,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对刑法教学建设至少有三重意义:第一,利用网络技术,为刑法课程内容、方法创新提供技术支持;第二,打破校际、学界与实务界的屏障,推动刑法知识更新,促进课程理论与实务活动结合,为刑法知识共享提供技术支持;第三,为教学风格迥异、各有侧重的各校展示教学成果提供平台。他认为,各共建院校应保留自身风格,同时寻求彼此间的共性并予以打通,通过交流教学成果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我国刑法学科教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课程创新与资源共享”教学研讨会举行

启动仪式后,“课程创新与资源共享”教学研讨会正式开始。本次研讨会由五个单元组成,共有27家共建单位刑法学科的带头人、负责人或学科代表以及多家出版机构和媒体平台的代表与会发言。
  第一单元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于改之主持。她指出,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不仅在资源共享、成果产出、授课便利与成本支出等方面都具有突出优势,也为其他高校进行教学改革起到引领性、标杆性的作用。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宏认为,北京大学一直以来践行立德树人使命,在刑法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瞩目成就,为全国法律人学以致用树立了良好榜样;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将北大刑法研究和教学改革的一流成果推向全国,是一个良好的开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坚卫指出,鉴于全国教学质量参差不齐这一背景,成立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将令众多法学院校受益巨大;成立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能够避免向学生传播错误知识和结论,有利于刑法学科就教学内容等形成广泛共识,有效提升学生培养质量和司法实务水平。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魏东认为,成立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推进刑法课程创新与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是富有创新性的可行举措。进一步深化法学教学沟通交流,有助于推动中国特色刑法学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和学科体系的建设。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充侧重从三个方面表达了他对虚拟教研室的思考:首先,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应尽力协调教师个性化科研和共识性教学之间的关系;其次,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的一大使命是集各校之力形成能够传授给学生的共识性知识;最后,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在建设过程中要关注评价机制和成果量化问题。北大法宝创始人赵晓海总经理介绍了北大法宝助力智慧法学教研的努力。他指出,北大法宝收录了较为完整的法律文件与裁判文书,将继续为法学教育、交流、讲座、培训、公益课程提供技术平台,更好地支持全国法学教育建设。
  第二单元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主持。王新表示,尽管教研室是虚拟的,但其所讨论的法学教育问题却是真实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明祥认为,教学不仅是知识的传授,对学生的职业选择、未来发展也有重要影响;虚拟教研室提供了各校教师切磋交流教学技艺的良好平台,亦能通过学生的评价反馈实现“教学相长”,是提升教学质量的良好契机。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士心认为,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平台的建设,弥补了国内刑法学罕有教学交流的不足。线上教学不受时空限制、受众面广、经济投入低,是线下教研不能替代的,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在未来也会大有作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石经海认为,刑法本科教学存在着课程思政与专业课教学脱节、学生逃课率高、听课率低、低头率高,学生课外投入学习精力少等问题,虚拟教研室下一步应着力思考如何拓展功能、分享课程内容、形成刑法教学共同体等问题。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欧阳本祺围绕未来平台如何协同创新、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一,要充分激活现有合作共建单位的师资资源,打造刑法学科课程群;第二,积极搭建数据库,整合全国优质在线教学资源;第三,通过学分互认、夏令营加分等形式,吸引更多人员关注本平台,培养未来一代刑法学人。法律出版社教育分社社长吴昉就教学资源共享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第三单元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何荣功主持。他表示,武汉大学刑法学科很荣幸成为虚拟教研室的一员,将来会尽力做好虚拟教研室的工作。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肯定了虚拟教研室成立的三重意义:第一,借网络平台促进教学交流,集各家之长推动教学改革,最终形成教学共同体;第二,打磨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推广、示范、传导可复制的课程,推动教育公平;第三,有助于提升学生刑法理论学习和实践运用能力,缩短教学与实践的磨合期,令广大学子受益。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孙万怀认为,刑法教学既涉及法教义学与实证问题,也需关注体系问题、前置法领域问题与前沿问题。较之于带有较强个人标签、可能造成局部知识空白的传统教学,虚拟教研室能让学生从不同侧面了解刑法体系与前沿观点,充分感受说理的魅力。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付玉明认为,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能够惠及更多地区的教师与法科学子;能够做到教授者与收听者分离,使学生有效开展自主学习;通过网络授课,有利于进行刑法教学模式的顶层设计,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针对虚拟教研室的共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叶良芳认为,需要区分不同阶段设计教学,兼收不同教学方法,结合案例进行教学,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阎二鹏认为,除优质课程资源外,共享资源库还可考虑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视频和电子课件等内容的互联互通。他提出,还应形成常态化教师培训机制,促进一线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北京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蒋浩认为,在推进教学改革方面,当前出版社正面临导向素质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的岔路口,希望虚拟教研室平台能为法律人找到一个出路。
  第四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林维主持。他期待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在形成教学共同体、学术生态共同体、学术价值观共同体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李晓明认为,在互联网技术的机遇下,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改变了以往散兵作战的状态,形成了一个交流研讨的共同体。刑法教学的网络化、虚拟化与共享是必然的,将在联办共享、追踪热点、理论升华等方面发挥推进作用。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泽刚认为,虚拟教研室的活动应重视体系化,令29家共建单位自由发挥,最终形成一个“形散神不散”的紧密教学共同体。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杜宇认为,教学实验的效果不仅需要学生评估,也需要吸纳来自理论界、实务界同行更丰富的评估视角,更好地磨合、提升课程。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英杰认为,虚拟教研室是信息化时代的产物,体现了“广济天下学子而教育之”的理想和情怀。
  第五单元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根林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柳忠卫认为,在虚拟教研室的长效机制带动下,高校教师也应身体力行,共同创造优质的教学环境。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蔡道通指出,教学共同体是法律共同体的子系统,虚拟教研室应引导教师平衡科研和教学,要利用信息技术带来的教学革新机会,整合刑法大家、青年才俊和实务专家,最大程度发挥虚拟教研室的功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郭泽强表示,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的建设需要多元参与,以生为本,未来可以考虑邀请学生代表分享观点,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平台的巨大影响力,积极开发更多内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王志远提出,虚拟教研室不能仅限于搭建一个平台、设计一系列课程,而应形成并代表一种思想,即课程设计、人才培养均需与时俱进,法学思想和理念的传播需符合时代需求。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毅坚表示,中大法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坚持探索实验性教学的一体化与多层次开发,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运用与创新能力,在实验教学的数字化与远程教学方面同虚拟教研室的思想有所契合。他提出,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应贯彻刑事一体化思想,融合刑法教学与相关学科、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
  车浩指出,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汇集29家国内一流法学院校刑法学科的力量,代表国内刑法学界的最高教研水平,也应当担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全国的法学院校有600多所,中国的法治建设更是需要成千上万的优秀的法律人才,因此,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的使命,不能止步于29家共建单位的内部交流和课程创新,更重要的是把29家院校的先进教学理念、方法和优秀课程,推广和惠及到全国所有的法学院校,让所有的法科学子都能从中受益。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打破院校和地域的物理限制,通过优质教学资源的无界限流动,普遍性地提高中国法学教育的水平和法科学生的专业素质。这是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成立的初心,也是它的时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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