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史视野下的法律史研究”系列讲座之二十四 乡制变迁与秦汉帝国的基层统治
发布日期:2021-09-26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21年9月24日下午两点,“整体史视野下的法律史研究”系列讲座第二十四讲之“乡制变迁与秦汉帝国的基层统治”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与腾讯会议室同时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孙闻博副教授担任主讲人,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腾教授担任主持,与谈嘉宾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韩树峰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徐畅副教授、曲柄睿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彭小龙副教授、高仰光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张欣副编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黄海助理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刘自稳讲师。本次讲座亦得到历史学院、国学院、法学院等院系学生线下线上的广泛参与,讲座气氛十分热烈。 



    主讲人孙闻博为历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秦汉史、出土文献的研究工作,近年关注秦统一政治军事史、秦汉魏晋地方行政与基层社会研究,曾在《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等重要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著有《秦汉军制演变史稿》《初并天下:秦君主集权研究》,编著《秦直道研究论集》,亦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多项国家级、校级项目。


    孙闻博副教授首先指出了研究秦汉帝国基层统治的重要学术意义,并把整场讲座分为三个部分加以阐述。


    第一部分是对“乡官”概念的阐释。孙闻博副教授提出,“乡官”应该是“乡吏”的泛称,在秦及汉初的时限中,“乡吏”设置附于县下,县里出现官—曹二分格局。在这一部分阐述时,孙闻博副教授引用了诸如《后汉书》《五行大义》《史记》及里耶秦简等相关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的记载加以佐证,使得结论更真实可信。讲座第二部分是对“乡有秩”“乡啬夫”二分格局的出现及其变化、影响的说明,此部分的年限在西汉前期。孙闻博副教授指出,此类格局的出现可能与刑制改革及国有经济衰弱,基层控制能力下降有关,县廷因此作出了相应的调整。讲座第三部分是对武帝时期的掾史和孙吴时期的劝农掾的由来及变化的考证,并由此追及到魏晋乃至隋唐的基层管理,指出直至隋唐也尚未恢复秦汉时期强有力的基层控制。


    与谈嘉宾就讲座观点结合自身学术背景发表了看法。韩树峰教授认为,制度史的研究不能过于碎片化,讲座从“乡有秩”“乡啬夫”的考证出发考察国家对基层控制的强弱化具有启发性的意义。张欣副编审认为,在长吏标准的划分上仅以秩级存疑,掾最初的动词性质也可以再做商榷。徐畅副教授认为可以继续做更长线的考察,譬如为什么在中古时期乡制没有得到重建。彭小龙副教授结合社会理论,提出国家权力与社会力量的联系问题,宗教等民间力量是否影响了国家对基层的控制。刘自稳讲师就里耶秦简16-6的解读提出自己看法。高仰光副教授认为史料的解读与宏观结论的得出上还可以进行进一步论证,控制力的加强还是减弱亦需讨论。黄海研究员就固定职官的散官化提出疑问。曲柄睿副教授亦就廷掾比附之前的职务、范式的意义等细节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孙闻博副教授都一一进行细致的回应。


    下午五点,讲座在热烈的讨论中迎来尾声,主讲人、主持人与与谈嘉宾进行合影留念。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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