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1-03-18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21年3月12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明德法学楼205举行。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飚,副院长周辉、研究室主任郑占军,中国人民大学副院长高圣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主任肖建国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副教授、学科规划办主任路磊、培训与校友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修棋、教务科长陈庆花、团委副书记徐岩波等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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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圣平副院长在致辞中表示,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人大法学院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今后将在法治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疑难案例研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合作。宿迁中院在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双方诉源治理创新基地的设立,将进一步推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的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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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颷院长介绍了宿迁市中院的发展情况,希望加强与人大法学院合作,促进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金飚院长重点介绍了宿迁中院在激活非诉纠纷解决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开展的工作和经验,做到“调解早先一步,纠纷止于诉前”。通过与人大法学院合作诉源治理创新基地将进一步丰富诉源治理理论和实践内涵。

高圣平副院长与金飚院长代表两院互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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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交流中,双方就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展开了深入讨论,对开展人才培养、业务培训、重大课题合作研究、诉源治理基地建设等具体事项达成一致,并确立沟通交流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沟通讨论关于法学理论最新研究动态、司法难点热点等问题以及合作项目进展,推动合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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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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