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北京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2021-02-04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宋灵云

近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北京师范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问题”为主题,为师生作专题讲座。

  陈国庆指出,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依法及时有效惩罚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统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也对刑事司法工作带来深远的影响。

  陈国庆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历经了一条极具时代意义的发展之路,尤其是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等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他强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对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有利的制度设计,本质上是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诉讼模式。

  陈国庆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这项典型的以检察官主导责任为基础设置的诉讼制度设计,构建了一种国家追诉与诉讼协商相融合的全新的诉讼模式。但必须注意的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辩诉交易、认罪协商制度有着重大区别,绝不是辩诉交易的“翻版”。

  此外,围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问题,陈国庆从适用条件和案件范围、认罪认罚的认定、从宽的把握、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量刑建议、审理方式、当事人上诉权等7大方面系统展开论述。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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