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发布2020-2021春季行政法方向研究生选修课程推介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所拟于2020-2021春季学期新开设多门选修课程,将课程信息汇总如下。

01.中国传统行政法制

授课教师简介

  卞修全,1969年5月生,教授,已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年,先后主讲过《中国法制史》《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案例研习》等课程,出版个人专著3部,发表各类文章50余篇。

课程简介

  开课目的在于提醒同学们关注中国历史上的行政法律意识和行政法律制度,开课基础在于本人多年从事中国宪法史与中国行政法史的研究,已出版的三部著作都与本课程有关,同时本人以前作为本课程的主讲教师之一,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硕士生讲授本课程多年,现在属于旧课重开.

 

02. 德国公法

授课教师简介

  赵宏,教授,1977年生。任职于法学院行政法所,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与研究,精研领域为基本权利教义学,行政法基础范畴(行政行为、行政法律关系、主观公权利等),迄今已独立出版专著2部,译著2部,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比较法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50余篇。

  张冬阳,讲师,1988年生,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任职于法学院行政法所,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研究,精研领域为德国行政法与鉴定式案例研习。迄今已出版德文专著一部,在《清华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10余篇。

课程简介

在现代法中德国的公法学极负代表性,精于思辨的德国人建立了一整套独立、系统的公法学理论。这些建构在德国国家学基础之上的公法一般原理,对德国的宪法与行政立法与实践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不仅如此,德国公法学如其其他法律学科一样,具有强大的辐射力量,其影响范围包括日本、我国台湾地区。我国行政法理论又是深受日本和台湾地区传统学术理论的启迪和影响。但在这种曲折的继受过程,由于无法探知理论的起源、发展脉络以及与具体制度设计之间的紧密关系,经常会出现错误解读甚至是错误演绎的现象。因此,对德国公法的系统学习首先是为了追本溯源的需要。其次,学习德国公法的另一意义也在于比较研究的需要。

对于德国公法的讲授分专题进行。基本上按照德国较为经典的国家法、行政法教科书的体例分布,同时结合比较法的一般内容。除了以公法的基本原理以及德国制定法和司法实践为基础,讲授德国国家法与行政法中的基本内容要点外,也希望透过对这些基本要点的分析,探查其背后的制度成因和体现出的价值趋向。课程内容分为国家法与行政法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由赵宏教授讲授;第二部分由张冬阳老师讲授。

03.土地行政法专题研究

授课教师简介

蔡乐渭,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央编译局政治学博士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访问学者。

曾主持“服务行政的理论与制度研究”、“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和其他项目十余项。出版有《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问题研究》、《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研究》、《服务行政的原理与制度研究》等专著多部;在《中国行政管理》、《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等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长期关注土地行政法律制度理论与实践,从事该领域研究多年,曾出版、发表相关论著多部(篇),主持已结项及在研土地法律课题多项。

授课对象

本课程主要面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亦欢迎其他专业研究生同学参加。

课程简介

本课程初定共授课8周32课时,每周两章4课时,选课同学可在该方向下确定具体专题。

本课程的学习采用讨论式授课方式,教师在正式授课前将授课计划发给学生,学生须于上课前进行充分预习,并进行分组,每组至少负责一个专题,所有同学都要参加专题讨论,教师负责组织专题讨论,并进行归纳、总结。本课程考核方式为提交论文,题目在土地行政法范围之内自拟,篇幅在1万字左右。

04.软法与规制

授课教师简介

成协中,教授,1980年生,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础理论、软法、政府采购等;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清华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张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专业爱好是宪法学、行政法学,具体研究包括规制理论、党内法规、行为科学与法律交叉问题等,正在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婴幼儿照护等领域的行政法问题。

授课对象

主要面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硕士研究生,亦欢迎其它专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同学选修。

课程简介

授课方式为课前阅读指定材料,课堂互动讨论为主。授课要求关注国外软法与规制理论,关注国内软法与规制研究进展,关注中国规制改革实践,关注相关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及制度运行实效,每次上课前提交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或研究报告。

05.美国联邦土地与自然资源法(双语)

授课教师简介

马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端升青年学者;荷兰伊拉斯姆斯鹿特丹大学法学博士,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克罗地亚萨格勒布大学等校访问学者,IUCN-CEL(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成员。在Routledge出版英文专著一部,在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 Environmental Law Review, 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 Environmental Practice,《中国行政管理》等期刊上发表中英文文章十余篇。研究兴趣包括宪法行政法一般理论,环境规制与治理,公共土地与自然资源法,国家公园等。

课程简介

土地和自然资源具有财产和环境的双重属性,因此该门课程的内容具有很强的学科交叉性:既涉及宪法层面的土地和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分配问题,行政法上的空间规划、土地管理、用途管制等问题,也涉及环境法上的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同时还涉及公共事务和环境管理的内容。该门课程以双语教学的授课方式,通过对美国联邦土地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立法、判例及文献的阅读,帮助学生: 提高其英文学术阅读、写作和口语表达的能力;了解美国公共土地与自然资源法律与政策的变迁及其制度动因;批判性地分析联邦土地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国会、行政和司法机关之间的互动,联邦与州的冲突与合作,以及不同利益主体在塑造公共土地管理路径中各自的地位和角色.该门课程主要涵盖七个主题:1. 美国联邦土地与自然资源法概述;2. 美国公共土地政策变迁;3. 规制机构与合作联邦主义;4. 普通法上的公共信托理论;5. 现代行政法与联邦土地和自然资源管理(APA);6.现代行政法与联邦土地和自然资源管理(NEPA & ESA);7. 国家公园管理中的法律解释问题。

授课对象

主要面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亦欢迎环境法等其它专业的同学选修。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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