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四十周年纪念大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山东大学法学院官网

2020年12月27日,山东大学百廿校庆即将到来之际,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四十周年纪念大会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举行。山东大学副校长、山东大学(青岛)校长韩圣浩代表学校致欢迎辞;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徐显明,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轶,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一级巡视员任伟,法律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伍彪等出席并致辞;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山东大学(青岛)党工委书记孔令栋等出席大会。近四十所法学院校代表、海内外校友代表、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学院师生参加了大会,二十三所法学院校发来贺信贺电,法律出版社等相关单位赠送图书等。纪念大会由山东大学(青岛)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法学院党委书记杜言敏主持。

纪念大会同时发布了《山大法学集萃——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40周年纪念文集》《法潮——山东大学法学院校友风华录》《我们这四十年——山东大学法学院院史》等多部新书,并举行了山东大学法学院与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山东文衡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蓝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的鑫士铭法律实务讲堂、高价值知识产权运营与保护中心、信用管理研究中心、科技法研究中心的揭牌仪式。

 肆秩经传绛帐,九州桃李芬芳。1901年,作为国内第一所按章程办学的大学,官立山东大学堂于创办伊始,即开设“法制”课程以作学生必修之科目。1906年,山东巡抚杨士骧、提学使连甲筹议创设山东法政学堂。1910年,山东提法使司创办山东法律学堂。1912年,该两所学校分别更名为山东第一法政学校、山东第二法政学校。1913年两校合并,成立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与在济南的其他五所公立专门学校合并,成立“省立山东大学”,设文、法、工、农、医五个学院,其中设有法律系。山东大学自此正式开始了自己的法科历史。1928年,时局动荡,法学学科陷入停办状态。

新中国成立后,1980年,山东大学在科学社会主义系开设法学专业,招收首届法律大专班,开启了现代意义上的山东大学法科教育。1981年,山东大学招收首届法律本科生。1983年,山东大学法律系成立,由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法史学家乔伟先生任系主任。1994年,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徐显明先生任首任院长。四十年弘衍传薪,山大法学学科致力于建构博远精微、醇厚通达的学术特色,并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法治英才。

据悉,山东大学法学院自7月至12月举办了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四十周年高端讲坛、国际法系列高端论坛、刑事合规名家讲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系列论坛、知识产权论坛、博士研究生高端学术讲坛、“知产+”特色法律人才培养系列讲座、青年论坛、校友论坛、学者风采等系列学术活动,邀请国内多所高校、科研院所的知名专家学者,举办七十余场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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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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