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防治时疫的职官职守、法律法规与民间习俗”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办
发布日期:2020-12-28 来源:武汉大学法学院官网

  2020年12月19日,湖北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中国古代防治时疫的职官职守、法律法规与民间习俗’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330实验教室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武汉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承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史方向的教师及硕博士研究生30余人参加了会议,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江汉大学、三峡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高校的50余位代表在线参与研讨。本次会议主题明确,共收到论文28篇,充分研讨了中国古代时疫防治的法文化传统。

  开幕式由研究会秘书长张烁副教授主持。首先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宣读开幕词。他指出,发挥传统法文化在抗击疫情中的指引作用,充分展示了传统文化中凝聚人心、刚毅坚韧的感召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随后湖北省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陈晓枫教授致辞,他认为面对疫情,中西方有不同应对举措,背后体现的是不同的社会制度,乃至文化模式的差异。认真汲取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精华,推进传统文化在当代的转型,是中国法律史学者的职责。最后,研究会理事成员们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了选举票决,增补武汉大学法学院项焱教授为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会议分三个单元进行专题讨论。第一单元由柳正权教授主持。与谈学者深入分析了疫病防治与传统德命话语、古代社会制度以及专职官规的关系。第二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栋教授主持。本院教师钟盛及部分硕、博士研究生作了学术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顾元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屈永华教授等专家进行了评议。在该单元研讨中,各位学者从荒政对策出发,分代际讨论了汉唐、两宋、清代防治时疫的官规职守、组织法与民间力量结合等诸问题,对整合组织、凝聚民心等时策功能,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研究意见。会议第三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春杨教授主持。在交流中,有学人提出疫情防治的公法界限,是公共卫生危机与行政行为限度的关系问题,从当代法理的立场上,解读了古代时疫防治的公法正当性。

  专题研讨结束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陈景良教授作了年会学术总结。他指出,本次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不仅有高校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还有司法工作者关注并作出学术报告,从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等研究方向,紧扣疫情的时代话题进行了讨论,具有法律史的特色。同时他也对法律史方向的研究生培养,以及年会未来的举办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江汉大学副校长李卫东教授宣布了年会获奖论文名单,武汉大学法学院共有7篇论文获得荣誉奖项。

  最后陈晓枫教授致闭幕词。他指出:第一,古代疫情防治高度强调民命为要,惠民为本,《周礼》之中记录的“荒政十二策”均是为应对灾荒,确保百姓不至流离;第二,古代疫情治理推行中央政权与地方基层政权的分工职守,对治疫不力者实行严格考绩;第三,中央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强化巡视等,以保障中央与地方甚至基层的充分沟通。中国古代在“天德”、“民本”的理念指导下,已经建立了一定规模的疫情救治体系,通过赈灾放粮、给药免税等德政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和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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