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海:探索培养法科生实践能力的教学体系
发布日期:2020-07-09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汤瑜
辽宁大学法学院坚持“同学同研同讲”育人模式,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事业发展、构建人才培养法律职业共同体,探索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实训教学体系,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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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是一所省属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辽宁大学法学院前身为辽宁大学法律系,创建于1980年,是辽宁省第一所法学全日制本科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

作为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单位、辽宁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辽宁大学法学院为国家培养输送了大批法治人才。近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就人才培养特色、实践教学体系等专访了该院院长、教授闫海。

 “同学同研同讲”育人模式

近年来,辽宁大学法学院立足于新一轮东北全面振兴,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大力培养适应“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需要的优质法治人才,取得了显著成效。

闫海表示,近年来,辽宁大学法学院通过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导师制、法学本科班主任制等机制,探索“同学同研同讲”育人模式,实现了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我们以‘德法兼修、知行合一、协同育人’为理念,致力于培养重伦理、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德才兼备、创新应用型法治人才。”闫海说。

闫海称,“同学同研同讲”是指,师生定期举办读书交流、学习座谈会,共同研习经典、体悟新知;“寓教于研”“寓研于教”,将社会法律热点、难点问题设置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教师科研项目选题,让学生在共同探讨中夯实理论基础、接触前沿知识,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正确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与宝贵经验,从而与法治实践“同频共振”。

闫海表示,辽宁大学法学院人才培养的特色在于“德育为先、能力为要、平台为基”。

德育为先,强调师生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共同探讨解决问题,共同进步。比如,师生共同参与法治宣传等活动,在民法典编纂等国家重大法治进程中组建法治宣讲团,积极向社会宣讲有关法律知识。同时,在全国率先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并邀请国内法律行业优秀代表录制《法律职业生涯规划》线上课程,供学生学习。

“‘能力为要’是指我院以法学专业核心课、主干课为根本筑牢学生基础知识,再‘因材施教’。即按照学生个体差异,划分为学术、实务等不同方向,对学生进行分类培养,设置专业重点,培养新时代的法治人才。”闫海说。

平台为基,是指该院以各类平台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协同育人作用,通过“双千计划”、培训实习,畅通高校和法治实务部门的双向人才交流渠道。

首创法学实训教学基地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实践能力是法治人才培养的核心要求,辽宁大学法学院长期探索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实训教学体系。“我院将实践教学作为法学专业建设的关键要素,在全国首创以实训教学为核心的法学实验教学体系。”闫海说,2005年辽宁大学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成立,这是全国高校中首家文科实训教学基地。该中心2007年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8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依托辽宁大学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我院不断推进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目前在校内外设立实践教学基地36个,覆盖辽宁省主要城市的三级检法机关以及知名律师事务所和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机构。”闫海说,该院还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共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其中,依托该院建设的辽宁大学司法鉴定实践教育基地、辽宁大学律师实务教育基地,先后获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闫海表示,该院长期致力于实训课程体系建设,2008年组织编写的“法学实验教学探索与实践”系列教材是全国第一批法学实训教材。目前,该院已经建立“四位一体”的法学实训课程体系:实验实训课,从“三大诉讼”的证据形成、收集出发,以实验验证为核心,培养学生对事实掌握能力;法务实训课,与法学专业核心课衔接,通过案例探讨,培养学生发现法律争议点、写作法律文书、了解法律程序、综合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实务实训课,由知名法律实务专家组建的团队,向学生讲解法律实践中的“人情世故”,传授实务技巧等知识;训赛实训课,依托该院每年参与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英文)、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东北高校模拟法庭竞赛等国际、国内学科竞赛,实现了“学训一体、以赛促训”,且取得了优异成绩。

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

在探索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实训教学体系的同时,辽宁大学法学院还充分发挥法治教育资源优势,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事业发展。

据闫海介绍,该校师生依托辽宁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组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研究队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青少年法治研究。辽宁大学法学院成立的“辽法先声团”志愿者队伍在校园内外开展“话青春、讲法治、同心筑梦十九大”等法治宣传活动,其成员足迹遍及辽宁省14个地级市。这些普法活动作为该院的实践教学活动之一,被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使学生专业知识学习与普法宣传实践实现了有机结合。

近年来,该院依托辽宁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了许多贴近法治实践、青少年生活和认知特点的多样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我们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读物编写、课程建设。我院与辽宁教育出版社合作,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具体要求,出版《法治教育读本》系列教材15本;参与疫情防控期间沈阳‘云课堂’录制,为全市中小学生举办了多场普法宣传公益讲座。”闫海说。

此外,该院还利用“校园开放日”,邀请中小学生到校游学,参观法治宣传展板,观摩模拟法庭、法治文化短剧等。同时,该院发挥法治文化阵地辐射作用,与多所中小学校对接,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拒绝毒品、拒绝校园暴力等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讲活动。

人才培养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打造‘东北振兴的法治智库’,为财税、金融、环境资源等领域的国家立法多次举办论证会,并提交资政建议,同时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论证、咨询和评估等活动,承担涉众案件执行、民生保障、企业破产重组、地方政府软环境治理、生态建设法治化等专题调研,以及涉法问题咨询、疑难案件论证等。”闫海说,该院十分重视构建法治人才培养的职业共同体,长期坚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贯通互动。2006年,该院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以物证实验室为基础,以侦查、诉讼法等领域的教师为骨干,成立了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闫海介绍,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以文理综合的新法科为基础,将教学、科研、鉴定融为一体,已成为辽宁省首屈一指的司法鉴定机构,2016年至2019年累计受理鉴定案件 2.7万余件,涉及全国10多个省、自治区。

为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推进法治人才培养的供给侧改革,2017年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辽宁大学牵头成立了辽宁省首家校企服务联盟——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并在全国率先探索搭建组织化供需对接平台,建立了服务地方法治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闫海表示,该联盟成员包括高校12家、行业协会4家、鉴定机构3家、律所122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2家以及企业13家,包括在校法学专业教师、律师、企业法务、司法鉴定、知识产权代理等从业人员3万余人。目前,已有1800余学生参与了该联盟的实习实训。该联盟先后与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共建辽宁知识产权学院,与辽宁省司法厅共建辽宁仲裁研究院、辽宁大学司法鉴定研究院。

闫海说,近年来,该联盟积极搭建供需对接桥梁,举办法学专场招聘会40余次。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其成员单位推出法律服务岗位544个,遍及全国15个省、自治区。

2018年,该联盟同时主办第三届中国律师发展论坛、第六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此次竞赛过程中,有的学生因表现出色,很快收到了律所的入职函。此外,该联盟举办的中美律师座谈会、中澳律师业务交流会,为其成员拓展海外业务与国际合作很好地提供了契机。

闫海说,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坚持合作、共赢、创新、发展的原则,促进政、产、学、研、用的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具有广泛的示范性意义,也为辽宁大学法学院师生提供了更多法律交流平台,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更多机会。


责任编辑:薛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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