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中关村校区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召开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科联盟年度会议暨“《生态环境法典》理解与阐释”理论研讨会,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来自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天津大学、湖南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中共浙江省委党校、《中国法学》《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法律适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等国家机关、京内外重要高校、科研院所、期刊编辑部的领导同志、重要学者与会,共同就《生态环境法典》立法与实施重要问题展开研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虎教授主持会议开幕式环节。他特别指出,在习近平总书记到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四周年之际,举办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科联盟年度会议并以《生态环境法典》理解与阐释作为核心主题,旨在将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科联盟的研究工作深入到法学各二级学科,从“为何”推向“如何”,深入推进标识性概念梳理和标志性理论研究。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刘海涛出席会议并致辞。他表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法典》,其颁行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续健全完善的全新起点。刘主任强调,在法典刚刚颁布的重大节点,各位顶尖学者齐聚研讨恰逢其时,期待通过深入交流为法典的全面准确实施凝聚共识、贡献智慧,同时特别向中国人民大学和法学院在法典编纂过程中提供的有力理论支持与智力支撑表示诚挚感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代表主办方对全体与会来宾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人大法学院始终心系国家法治建设大局,深度参与《生态环境法典》酝酿与论证,组织多项重大课题攻关,组织举办“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等重要国际会议,派出专员加入立法专班参与法典起草工作。本次会议依托“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科联盟”这一重要平台展开,旨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4月25日到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的精神,以法典颁布为契机,加快建构彰显中国特色、蕴含中国风格、展现中国气派的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人大法学院将持续推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的各项建设与学术交流,借助学院研发的涉外法治大模型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典》数据标注和案例采集,助力法典顺利实施;也期待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深人大法学院与全国各法学院、科研院所以及实务部门的合作。
会议分为法典总体解读和阐释研讨两个环节。在法典解读阶段,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刘海涛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总体情况作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三处处长、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贺佐琪围绕总则编的统领作用、体制机制制度作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三处干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丁新航围绕污染防治编的特点和重点制度的考量作发言。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副司长、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王炜围绕污染防治编的整体架构与制度创新作发言。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正高级工程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杨丽丽就污染防治编制度创新的考虑作发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刘竹梅围绕法典中的涉生态环境司法条款作发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主办检察官易小斌围绕公益诉讼检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思考作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教授围绕生态保护编的文本逻辑与编章结构作发言。武汉大学法学院陈海嵩教授围绕解决《生态环境法典》“双法源”的方法论路径作发言。
在阐释研讨环节,会议分设四个单元。在阐释研讨的第一单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冯玉军教授、李忠夏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巩固研究员分别从法典的宪法意义与功能、时代与世界意义、宪法思考、体系定位与适用规则以及辩证思考等角度发表见解,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明远教授、邓海峰教授等参与研讨。在阐释研讨的第二单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张璐教授、北京林业大学法学院杨朝霞教授、《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编辑部副主编刘呈庆分别就生态环境法治历史沿革与法典表达、生态环境权益的体系化解释、第三代环境法的典型特征及环境法论文的发表态势和《生态环境法典》研究组稿等主题作了发言,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教授、《法律适用》编辑部编辑刘凌梅、《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编审李媛等参与研讨。在阐释研讨的第三单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竺效教授、王锴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洪岩教授围绕法典的“其他违法行为”罚则体系特点、加强行政执法措施、宪法基础及实施问题进行了研讨,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焦艳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侯佳儒教授等参与交流。在阐释研讨的第四单元,《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编审郭昌盛、中山大学法学院阙占文教授、武汉大学边界和海洋研究院蒋小翼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吴凯杰助理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赵燊讲师就法典的期刊主题宣传、全球环境法治话语引领、域外适用、体系创新及绿色低碳发展编作发言,重庆大学法学院杜辉教授、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助理研究员田蕴、武汉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王昱博等参与研讨。

闭幕式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长(主任)竺效教授做学术总结并致辞。竺效教授回顾了人大法学院对法典的贡献,总结与会专家紧扣法典出台的现实背景,围绕法典的理解、阐释及其实施等核心议题,从多角度展开了充分研讨,凝聚了充分的理论共识,并对参会专家学者和实务界同仁为本次研讨会所贡献的高水平专业见解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会议是《生态环境法典》表决通过后的重要大规模理论研讨。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是通过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形成一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法典。在法典出台后、正式实施前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本次会议汇集各理论界与实务界专家,从多学科视角对法典展开全面、系统、深入的学理阐释,为法典从文本向实践转化提供了有力的学术支撑。
本次会议也是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科联盟年度会议。联盟于2023年4月22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全国40余家法学院校共同发起成立,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重要指示,推动具有学术价值、现实意义的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创新研究成果产出。
